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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独信心 经文:《罗马书》4章1-17节

日期:2016-10-27作者:张忠成

经文:《罗马书》4章1-17节

4:1 如此说来,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凭着肉体得了什么呢?

4:2 倘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有可夸的;只是在上帝面前并无可夸。

4:3 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上帝,这就算为他的义。”

4:4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

4:5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上帝,他的信就算为义。

4:6正如大卫称那在行为以外蒙上帝算为义的人是有福的。

4:7他说:“得赦免其过、遮盖其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4:8主不算为有罪的,这人是有福的!”

4:9如此看来,这福是单加给那受割礼的人吗?不也是加给那未受割礼的人吗?因我们所说,亚伯拉罕的信,就算为他的义。

4:10是怎么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礼的时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呢?不是在受割礼的时候,乃是在未受割礼的时候。

4:11并且他受了割礼的记号,作他未受割礼的时候因信称义的印证,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礼而信之人的父,使他们也算为义;

4:12又作受割礼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礼,并且按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未受割礼而信之踪迹去行的人。

4:13因为上帝应许亚伯拉罕和他后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义。

4:14若是属乎律法的人才得为后嗣,信就归于虚空,应许也就废弃了。

4:15因为律法是惹动忿怒的(注:或作“叫人受刑的”),哪里没有律法,那里就没有过犯。

4:16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叫应许定然归给一切后裔,不但归给那属乎律法的,也归给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的。

 4:17亚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复活、使无变为有的上帝,他在主面前作我们世人的父。如经上所记:“我已经立你作多国的父。”

今天我们藉着所读的经文要分享一个题目是:“唯独信心”。

“信 心”、或者“信仰”对于基督教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主题和神学。整本圣经中讲到信心、信靠、相信这样的词有600多处,平均每两节圣经就讲到一次有关于“信” 这个字。今天我们要分享的是“信心”的信、是“信仰”的信。在中文中有许多表达信仰的说法,比如:信仰、信德、信念、相信、信任、信心、信赖、信奉、信 从、信服、信理、信教等等。

对于一个基督徒来说,“信心”或者“信仰”也是至关重要的。旧约的《哈巴谷书》2章4节说:“迦勒底人自高自 大,心不正直;惟义人因信得生。”到了新约《罗马书》中,使徒保罗就引用了这一处经文:“因为上帝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如 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参罗1:17)十六世纪宗教改革运动的时候,马丁·路德牧师就提出了改教的三大原则,其中一个原则就是:“唯独信仰” 或“唯独信心”。

为什么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会提出“唯独信心”这一个改教原则呢?原来在罗马天主教里面,所有的人都在宣传功德的思想,在 宣传赎罪券的功用。他们说,凡是需要蒙恩得救的人,都可以向圣徒祷告,比如向彼得祷告、向保罗祷告、向摩西祷告、向玛利亚祷告,甚至也有人向圣亚拿祷告 (她就是玛利亚的母亲)。他们在那里宣传,凡是需要称义的话,就可以向教会购买“赎罪券”,只要花钱买了赎罪券,不仅自己的罪恶,甚至也可以赦免已经去世 的人的罪恶。天主教的神父在讲道的时候最引人瞩目的一个观点和一句话就是:“钱财叮当一声响,灵魂立即就从炼狱里蹦出来。”(因为天主教和东正教都有“炼 狱”的思想,在基督教新教中一般没有这样的思想。)马丁·路德看到这样的现象时,觉得完全不合乎圣经真理,圣经说:“因为上帝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 这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参罗1:17)马丁·路德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大声疾呼,勇敢地提出了“唯独信心”的改 教原则。并且于1517年10月31日在德国威登堡教堂的大门上张贴了《95条论纲》,这个“论纲”的主要内容就是反对购买赎罪券。从此轰轰烈烈的宗教改 革运动就开始了。

“信心”或“信仰”对于一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可以说,人如果没有信仰的话根本就无法生存。就好像人出生以后,就必须相 信谁是自己的父母亲一样。基督教所讲的“信心”或者“信仰”是怎么一回事呢?到底怎么来解释“信心”这个词呢?在拉丁文中表达信心的词是指着“把心放在别 人身上”的一种行为。我们对上帝有信心、或者我们信仰上帝,就是把我们的心放在上帝那里、把我们的心放在上帝身上。正如《约翰福音》1章12节说的:“凡 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有一次一位传教士将福音传到了中国的苗族百姓之中,他要将圣经翻译成苗文,正当他碰到《约翰 福音》1章12节的时候,由于在苗文中没有“信”这个词,他就一直在思考,一直在酝酿,到底要怎么样翻译呢?后来他看到一位老人在院子里躺在躺椅上乘凉, 并且口中喃喃自语:“啊,多么舒服啊,将我的整个身子放在躺椅上。……”传教士觉得这个意思正好能够表达“信仰上帝”的意思,所以在苗文中的“信”就好像 是将自己整个的人放在上帝里面,享受上帝的“托住”和“扶持”,这是一种享受。在希腊文中的“信心”有两个意思:第一是“相信”,第二是“服从、听命”的 意思。我们信仰上帝,就是我们相信上帝,我们服从上帝的命令。在旧约的希伯来文里,用了四个动词来表达“信心”(或者信仰)的意思:一是“稳定、可靠”; 是一个强调性、外动式的动词,是把自己建立在别的事实上。我们信仰上帝,就是指着我们是建立在上帝的事实上,在上帝里面就有稳定,就有可靠。二是“信任、 希望”。我们信仰上帝就是我们对上帝的信任,我们相信上帝就在上帝里面有了希望。三是“找避难所”。我们信仰上帝就是我们在上帝里面找到了避难所。四是 “忍耐、期待”。我们信仰上帝就是我们可以十分耐心地期待着上帝,甚至有危险的时候也不例外。

信心是我们基督徒信仰中的基础,使徒保罗在 《哥林多前书》13章13节说:“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基督徒“信、望、爱”这三大美德中,信心是基础,信心是关键, 信心能够让我们看见上帝。我们所信仰的是上帝,这一位上帝是怎么样一位呢?事实上,我们是无法给上帝下定义的,上帝是让我们信仰的,而不是让我们去证明 的。我们面对上帝的时候,只有信心,只有信仰。我们虽然可以通过“良心”、通过上帝所造的万物来认识他,正如保罗在《罗马书》1章19-20节所说的: “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上帝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 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如果仅仅通过看得见、摸得着的事物来认识上帝是远远不够的,甚至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需要信心,我们需要信仰。

使 徒保罗在讲论信仰的重要时,在讲论信心的重要性时举了一个例子。这个例子就是旧约的“亚伯拉罕”。亚伯拉罕是以色列人的祖先,被称为“信心之父”,他又是 上帝的朋友,甚至上帝要决定重大事情的时候都要告知亚伯拉罕,就如上帝在毁灭所多玛和蛾摩拉的时候一样。在新约的《希伯来书》11章8-9节、17节等专 门为亚伯拉罕作了见证:“亚伯拉罕因着信,蒙召的时候,就遵命出去,往将来要得为业的地方去;出去的时候,还不知往哪里去。他因着信,就在所应许之地作 客,好像在异地居住帐棚,与那同蒙一个应许的以撒、雅各一样。……亚伯拉罕因着信,被试验的时候,就把以撒献上;这便是那欢喜领受应许的,将自己独生的儿 子献上。”

《创世记》15章6节记载:“亚伯兰(就是亚伯拉罕)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他被上帝称为义,是一个称义的人。“称 义”就是在上帝面前得到了圣洁的地位,本来亚伯拉罕是处在罪人的地位,因为他相信上帝就成了上帝的儿女,有义的地位,是一个蒙恩得救的人。我们要看看亚伯 拉罕是什么时候被称为义的呢?有的人说亚伯拉罕被上帝称义是因为他及时地施行了“割礼”,如果他没有施行割礼的话,上帝就不会喜悦他,上帝也不会称他为 义。真的是这样吗?

对于犹太人来说,割礼是非常重要的。在他们看来,一个没有受过割礼的人,不管他的父母是谁,都不能算是一个正统的犹太 人。割礼是犹太人所有的男子都必须要施行的,凡是接受割礼的人说明已经与上帝建立了关系,是属于上帝的人,割礼是亚伯拉罕与上帝立约的记号。所以犹太人在 接受割礼的时候会做这样的祷告:“但愿颂赞归于上帝。上帝把他所爱的从母腹中分别为圣,将他的法令放在肉身上,并在他子女的身上加盖了圣约的印记。”亚伯 拉罕和他家里所有的男丁都施行了割礼,所以有的人就认为亚伯拉罕的称义是因为行了“割礼”。

“割礼”和“称义”孰先孰后呢?圣经说:“亚伯 兰信耶和华,耶和华就以此为他的义。”这是记载在《创世记》15章6节的经文。而亚伯拉罕行割礼是在《创世记》17章9节开始才记载:“上帝又对亚伯拉罕 说:‘你和你的后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约。你们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礼,这就是我与你,并你的后裔所立的约,是你们所当遵守的。你们都要受割礼,这是我与你 们立约的证据。你们世世代代的男子,无论是家里生的,是在你后裔之外用银子从外人买的,生下来第八日,都要受割礼。你家里生的和你用银子买的,都必须受割 礼。这样,我的约就立在你们肉体上,作永远的约。但不受割礼的男子,必从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约。’……正当那日,亚伯拉罕遵着上帝的命,给他的儿子以 实玛利和家里的一切男子,无论是在家里生的,是用银子买的,都行了割礼。亚伯拉罕受割礼的时候年九十九岁。他儿子以实玛利受割礼的时候年十三岁。正当那 日,亚伯拉罕和他儿子以实玛利一同受了割礼。家里所有的人,无论是在家里生的,是用银子从外人买的,也都一同受了割礼。”(参创 17:9-14,23-27)事实上,亚伯拉罕并没有受割礼的时候,上帝就呼召他,就已经看亚伯拉罕为义了。“割礼”并不是进入与上帝和好的大门,这不过 是一个人已经进入那种关系的记号与印记。亚伯拉罕在没有受割礼以前已经算为义了。他的被称义与割礼是毫无关系的,完全是因为亚伯拉罕信心的行动。

有 人认为一个人如果遵行了“摩西的律法”就可以“称义”。事实上,这也不是上帝的旨意。亚伯拉罕被上帝称义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摩西,也没有“摩西的律法”。 “律法”对于犹太人来说一直是引以为自豪的事情。上帝通过摩西将诫命、律例和典章颁布给他们,并且告诉他们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凡是遵守律法的就会得到上帝 的祝福和生命,凡是不遵守律法的就有祸了。其实,律法是有它特别的功用,它的功用是什么呢?一是要指出义的标准。当上帝的子民多起来,变成一个国家,而这 个国家又是实行神权统治的时候,道德的标准就要明文写下来,使上帝对人的行为的理想和要求变得清楚易明。二是要揭露罪恶的本相。把一件实物放在背景强烈的 光线面前,就会变得墨黑,罪恶也是如此。人的堕落,连他的良知都会变得迟钝,甚至是有所偏歪,但是在律法的光照下,一切都会显现出来,因此保罗这样说: “律法本是外添的,叫过犯显多;只是罪在哪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了。……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参罗 5:20,3:20,7:7)意思就是说,有了律法,人就知道什么是违背上帝了。律法就是一个标准,像一把尺,量一量,我们就知道自己的不够标准,在律法 上不够标准的就是罪人。三是启示上帝的圣洁。只有上帝才有资格颁布律法,因为上帝是完全的、是圣洁的。上帝既把非常的权利赐给了以色列人,就一定要他们认 识上帝的圣洁是不容侵犯的。耶和华上帝多次的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耶和华你们的上帝是圣洁的。”(参利11:45,19:2;彼前1:16)

我 们看到上帝称亚伯拉罕为义的时候,还没有摩西,也没有摩西的律法。所以亚伯拉罕的称义不可能是遵守摩西的律法,而是因为他的信心。亚伯拉罕因为相信上帝就 离开了迦勒底的吾珥;也因为他的信心带领全家的男丁行了割礼;同时也是因为亚伯拉罕的信心,所以他愿意在摩尼亚山上将自己的儿子献上作为燔祭,并且他这样 做的时候相信上帝一定是可以让自己的儿子复活的。

信心,真是上帝所喜悦的。信心(或信仰)是开始,信心给人称义。割礼,包括今天教会中的受洗都是后来的事情,遵行律法也是后来的事情。

我 们的称义是“唯独信心”,这让我们看到的是上帝的恩典。被称为“可尊敬的”“英国史学之父”、英国着名的历史学家比德(约673-735年)有一句很有名 的座右铭:“应当以恩典为起点,以恩典为终点,以恩典为冠冕。”这句话说明了上帝的恩典在我们的信仰中占了绝对的地位。基督徒日常生活中各种真善美的经 验,无论是在思想上、或者在行为上,最终都是来自恩典的源头——上帝。比德这样的观点并不是要否定基督徒行为的重要性,他认为行为是让基督徒成圣的一个重 要途径。上帝是藉着圣灵将重生的恩典赐给我们,并且也带领我们走上这一条成圣的道路。比德也是很重视知和行、信心和行为之间合一的生活,他曾经这样说过: “一位肤浅没有学问的弟兄,如果能够将所知道的善道(或者真道)付诸于实践,他将获得天国的生命,比一位精通圣经甚至可以为人师表、但缺乏爱心的人还要 好。”所以,我们领受称义的地位就是本着上帝的恩典,这个恩典能够使人凭着信心被上帝称义。上帝除掉人的罪恶,称一个罪人为义,这是与善行没有关系的。从 《罗马书》5章1节“我们既因信称义,就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得与上帝相和。”就可以看到,信心是救恩的开端,信心也是称义的根本。当然我们信奉耶稣基督 的人,他的信心是不能没有善行的,因为信心没有行为就是死的,正如身体没有灵魂是死的一样(参雅2:26)。信心不仅是救恩的开端,信心也是善行的发轫。 事实上,一切善行都是来自上帝的恩赐,人的功劳就在于自觉地与上帝合作、与上帝一起同工。我们得到了救恩以后,就意味着要“遵行上帝的诫命,常常专一按照 上帝的旨意而生活”。

最后,求主帮助我们一定要记住:“信仰”和“道德”是不能分割的事,因为一切都来自我们对上帝的信心。

唯独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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