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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对神的悖逆(中)---诗篇第106篇讲解

日期:2018-05-26作者:谢迦勒

4.拜偶像:106:19-23

【诗106:19-23】他们在何烈山造了牛犊,叩拜铸成的像。如此将他们荣耀的主,换为吃草之牛的像。忘了神他们的救主。他曾在埃及行大事。在含地行奇事,在红海行可畏的事。所以,他说要灭绝他们。若非有他所拣选的摩西站在当中(原文作破口),使他的忿怒转消,恐怕他就灭绝他们。

以色列人出埃及不久,就犯了拜偶像的罪,这也是人很容易犯的罪,后来的以色列人常常犯此罪。很多人对拜偶像的罪认识的不清楚,对严重性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总觉得拜偶像就算是罪,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罪,又不是杀人、放火危害他人,也不是偷窃、辱骂损害别人。拜偶像又不碍着谁,关上门他拜他的,没啥社会危害性。所以,法律也不管他,公开的把偶像挂在脖子上,或者店铺里供奉着一尊偶像,或者在商店里公开叫卖偶像制品,都不犯法。但是,从圣经中看,拜偶像的罪是属于非常严重的罪,其严重性程度与杀人罪等同,甚至还超过。神借着摩西向以色列人颁布了几百条律法,其中最重要的十条,我们称之为诫命。第六条是“不可杀人”,而第一条就是“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第二条就是“不可拜偶像”。正是因为今天很多弟兄姊妹也没有把拜偶像的罪看为多么严重,所以,在很多信徒中间,各种拜偶像的罪还是比较多的,因此也给他们个人与教会带来了亏损与审判。

这篇诗中指责百姓“将他们荣耀的主,换为吃草之牛的像,忘了神他们的救主……,所以,他说要灭绝他们。”。这件事记载在出埃及记32:1-14节里。

那一次,神召摩西上了西奈山,四十天之久,百姓见摩西迟延不下山,就大家聚集到亚伦那里,对他说:“起来,为我们作神像,可以在我们前面引路,因为领我们出埃及地的那个摩西,我们不知道他遭了什么事”。亚伦对他们说:“你们去摘下你们妻子,儿女耳上的金环,拿来给我”。百姓就都摘下他们耳上的金环,拿来给亚伦。亚伦从他们手里接过来,铸了一只牛犊,用雕刻的器具作成。他们就说,以色列阿,这是领你出埃及地的神。亚伦看见,就在牛犊面前筑坛,且宣告说,明日要向耶和华守节。次日清早,百姓起来献燔祭和平安祭,就坐下吃喝,起来玩耍。耶和华吩咐摩西说:“下去吧,因为你的百姓,就是你从埃及地领出来的,已经败坏了。他们快快偏离了我所吩咐的道,为自己铸了一只牛犊,向它下拜献祭,说‘以色列阿,这就是领你出埃及地的神’”。耶和华对摩西说:“我看这百姓真是硬着颈项的百姓。你且由着我,我要向他们发烈怒,将他们灭绝,使你的后裔成为大国”。摩西便恳求耶和华他的神说:“耶和华阿,你为什么向你的百姓发烈怒呢?这百姓是你用大力和大能的手从埃及地领出来的。为什么使埃及人议论说,‘他领他们出去,是要降祸与他们,把他们杀在山中,将他们从地上除灭’。求你转意,不发你的烈怒,后悔,不降祸与你的百姓。求你记念你的仆人亚伯拉罕,以撒,以色列。你曾指着自己起誓说,‘我必使你们的后裔像天上的星那样多,并且我所应许的这全地,必给你们的后裔,他们要永远承受为业’”。于是耶和华后悔,不把所说的祸降与他的百姓。

我们从神大发烈怒,要降罚灭绝所有的以色列人,就知道拜偶像的罪是多么严重的罪了,绝不是‘拜拜偶像又对别人没有造成任何危害’这么简单了。

圣经告诉我们,偶像都是虚无的。他们不过是用金子,银子,泥土,纸张……等材料,经过人手加工出来的。人若不造它,它就是一块金属,一块木头,一堆烂泥。刻一刻,描一描,它们就成为神了?这样的神,都是有口却不能言,有眼却不能看。有耳却不能听。有鼻却不能闻。有手却不能摸。有脚却不能走。有喉咙也不能出声。造他的要和他一样。凡靠他的也要如此。中国有句俗语叫“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就说出了偶像的实质,人不抬它,它就不能走,经水一泡,它自己都散了,还怎么保佑人?

有人或许认为,就算偶像都是假的,人造的,拜它不会起什么做用,那么,顶多也就是浪费点时间,浪费点钱罢了,其它的也不会有什么害处呀。这样想就错了,偶像本身是各种材料做的,是死的,当然,不能赐福,也无力降祸。但是,偶像背后却是潜藏着魔鬼的黑暗势力,魔鬼可以通过人们对拜偶像的敬拜而得到敬拜。也会因着人拜偶像给魔鬼留下破口,而被魔鬼攻击、扰乱。所以,我们看到许多拜偶像的人,都常常遭受魔鬼的攻击,家中不平安。要么一家人整天吵架生气,要么怪病缠身,要么灾祸不断,甚至被鬼附,还有一些会导致家人很邪门的死亡。那些拜偶像认越是真的人,他们的灾祸反而就越多。他们本想通过拜偶像获得平安,哪知道却因为他们的无知引鬼入门,反而危害自己和家人。人家什么都不信的,还稍微太平一点。当然,真正的平安只有在真神耶稣基督里。圣经告诉我们,世人都应该悔改归正,这样安舒的日子就必从主面前来到。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全备的赏赐,都是从众光之父那里赐下来的,真神才是爱,才是万福的源头。

什么是拜偶像的罪呢?很多人以为只有供奉一尊偶像,常常给它上供、上香,在它面前念经祈祷,这才是拜偶像了。不错,这是最常见,也最易想到的拜偶像的罪。不过,圣经告诉我们,拜偶像不是指一种罪,而是指一类罪。凡是以别的取代耶和华的,凡是相信在真神以外,还有什么其它的神秘力量,可以通过某些特定说法、或做法,而影响到现实世界的福与祸,这都拜偶像的罪。除了直接供奉偶像是犯了拜偶像的罪以外,以下的这些现象,也都是在我们生活中常见的拜偶像的罪:

占卜:人受时空限制,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事,都想知道自己未来如何,占卜就是用来帮助人实现这个趋利避害的想法。占卜预测的方法有很多,有的是用铜板摇晃,然后根据正反面得出预测结果;有的是用竹签写上字,通过摇出来,也有的写在纸上,让鹦鹉叨出来;有的通过看手纹或脸上痣的位置;还有的根据生辰八字或属相,预测婚姻是否相合等等。很多人不信真神,却对这些荒诞无稽的占卜算卦非常相信,不仅大大的得罪神,而且对自己和他人也带来极大的伤害。有的人因为所谓的属相不合,而被迫分手。有的人家庭关系处理不好,不找自身的原因,怪到属相犯冲上。基督徒无论任何属相,都能过得和睦幸福。还有一些更极端的例子,有位小女孩被测出她八字克她的父亲,竟被亲人残忍的杀害。迦南人拜偶像能杀死自己的孩子,中国人、其他国人同样也会有因拜偶像杀害自己亲人的极端事例。

烧纸:他们以为可以通过烧纸的方式,为死去的人送去东西。有的是烧各种纸钱,用纸叠的金元宝银元宝,还有印刷的PS版高面额伪币。有的是烧纸扎的东西,纸人、纸电器、纸汽车。这种迷信做法不仅令上帝恨恶,就是地上的人也都厌恶。因为烧纸不仅污染空气,还易引发火灾,而且又浪费地球上有限宝贵的资源,还妨碍交通。只因祭祖烧纸被美化成是对已故亲人的尽孝心,所以,有的人为了表现自己所谓的孝心,就年年去烧纸。其实,上帝是非常重视孝道的,将“孝敬父母”列入十诫中爱人要求的第一条。只是圣经告诉了我们,如何才是真正的孝敬父母,那就是在父母亲还活着的时候,尽心竭力照顾好他们。一旦父母去世了,再想孝敬也无法做到了。阴间的情况与我们今天的世界完全不一样,烧一辆纸汽车对方也收不到,那边也没有马路,也没有驾校拿证和交警管理,让人还能开汽车,也没有电厂为电器提供能源,也没有草地让人养马养牛,没有银行,也不需要货币,更不可能由这边的世界替阴间那边发行货币……。烧纸并不能让自己去世的父母得到一点点好处,反而因相信了魔鬼的谎言,无形中就成了顺服魔鬼的人了。死后烧一辆汽车,还不如活的时候给父母吃一口饭。

风水:农村盖房子的时候,一些人在盖之前,就请一些风水大师来指导如何建造。这个指导不是建筑技术方面的指导,而是所谓的风水指导。那边高哪边低、路对着那里、树在哪边、井挖在哪里、河流的方位……都会影响将来的福与祸。落马的老虎周、令等都是笃信风水的人,他们对家乡的老宅都是请大师指导,严谨按风水布局修建,为升官重修祖坟。希望能靠着好风水的保佑,官运亨通,家族兴旺。然而,好风水似乎并未能令他们如愿以偿,如今皆锒铛入狱,家族也没落不堪。

解梦:地摊上卖的老黄历,后面常常都有周公解梦的内容。一些人家里买一本备着,一旦夜里做了个什么梦,起来后就翻翻看,这个梦预示着什么。圣经里虽然也记载过个别人的异梦,但是,我们观察发现一共有两类,第一类是自己做梦自己能解,换句话说,这类异梦根本就不必解,因为意思是直接的,他本人自己就懂了。比如,耶稣的养父约瑟,神在梦中指示他把马利亚娶过来,或者指示他带全家去埃及,因为意思直接明了,根本不用解梦。另一类异梦往往是给不信的人,然后神指示某位信神的人为他们解梦,为了借着这位信神的人作事。比如,约瑟为法老解梦,为了在埃及高举约瑟,为日后神拯救以色列全家作铺垫。但以理为尼布甲尼撒解梦,为了在巴比伦高举但以理,并且使神的名得荣耀。今天,有的基督徒随便做个什么梦,就想找人解,或者自己瞎猜。其实他们的梦,这两种异梦都不属于,就是普通平常的梦而已,多言和多梦,其中多有虚幻。

除此以外,还有许许多多各种各样的迷信说法,充斥在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婚礼、丧礼、生孩子、过年过节、乔迁、出行、店铺开张等,这些迷信做法打着风俗的旗帜,实则是让魔鬼得到了敬拜。还有,有贪心的也是与拜偶像一样。

除了这些教外的种种拜偶像的罪,对基督徒来说,还有更具有迷惑性的教内的拜偶像的罪。这次的金牛犊事件,更准确的说,百姓拜的不是教外的偶像,而是拜教内的偶像。因为他们不是在拜巴力、亚舍拉、摩洛……等这些外邦偶像,所以,如果说他们是拜偶像,他们可能还会觉得很冤枉呢,心想我们明明拜的还是耶和华神啊。但是,神却因他们犯了拜偶像的罪,要将他们全部灭绝。这种教内的拜偶像,其后果严重程度与拜偶像是一样的,但是,因着表面上看还是在信靠我们的神,所以,危害性就教外的拜偶像更大了。当初,不仅百姓觉得这么做没有问题,连大祭司亚伦都没有分辨出来,难道亚伦比你我都糊涂吗?不是的,是因这种教内的拜偶像与我们的信仰紧密相连,就会被人误认为是我们信仰生活的表现,甚至不但不以为是犯罪,反以为是大有信心。

今天,在教会中这种犯教内拜偶像的罪非常多,绝大部分都是从灵恩派和天主教里传出来的,天主教有着传统拜偶像的风俗,而灵恩派几乎就是现代一个发明、生产教内迷信的巢穴,很多纯正教会的工人或信徒,若没有分辨出来,就会引进这些教内拜偶像的罪。比如,灵恩派的人士喜欢腰里挂个油瓶,到处给人抹油。这种教内迷信的迷惑性就在于,大家并不觉得这是迷信的罪,因为圣经里有抹油的经文啊。但是,却不去对比迷信与真理之间的巨大差异,圣经中抹油,是教会中的长老为病人抹油。长老的地方教会的工人,因此他的抹油对象只能是本会的人。而今天灵恩派的人士是走到哪,就把油一路抹到哪。圣经中是为病人抹油,今天灵恩派的人士,把抹油发展到了抹到门框窗框、钢琴、空调上,以达到驱鬼辟邪,这和民间大门上挂个镜子辟邪本质是一样的,只是把外邦人的镜子换成了圣经中出现过的油,迷惑性一下子就增强了罢了。还有,灵恩派里流传出来的“祝福语咒诅”的理论,他们故意偷换了两个概念,其一,把人等同于神;其二,把消极(甚至有些只是如实描述不好的方面)等同于咒诅。如果发现不了他们偷换了这两个概念,后面的结论就变得顺理成章了,他们甚至搞两盆肥瘦不同植物,来证明他们这项荒诞可笑的迷信理论。因着这个迷信理论中出现了很多与我们信仰有关的辞汇,神、信心、祝福、咒诅,再加上人天生就有想要趋利避害的心里,所以迷惑性一下子就增强了。还有,“江牧师”的方言录音,声称买回去反复播放,听了之后,可以有病治病,无病强身。医治大会上,台上一人发功,台下众人自己手按自己接气治病。还有,天主教的手拿念珠记录祷告遍数,瞻仰圣徒遗物等都是教内拜偶像的罪。

拜偶像是重罪,神险些将这些拜金牛犊的百姓全部灭绝,我们应该远避一切拜偶像的罪,并且也不与拜偶像的圣徒相交。【林前10:14】我所亲爱的弟兄阿,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林前5:11】但如今我写信给你们说,若有称为弟兄,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这样的人不可与他相交。就是与他吃饭都不可。

5. 不信神的话:106:24-27

【诗106:24-27】他们又藐视那美地,不信他的话,在自己帐棚内发怨言,不听耶和华的声音。所以,他对他们起誓,必叫他们倒在旷野,叫他们的后裔倒在列国之中,分散在各地。

这件事记载于民数记14章,当时以色列人离开了埃及,走了一年多,终于来到了迦南美地的边境加底斯。以色列人派了十二个探子,都是首领,去窥探一下那地是美好是贫瘠,城池坚固不坚固,人多还是人少。过了四十天,探子从迦南地回来,百姓远远地就看到,他们用扁担抬着一挂葡萄,就甚欢喜。到了跟前连忙问窥探的情况如何。探子说:“那地果然是美好的流奶与蜜之地,好是好,只是我们得不到。因为那里的人都是身量高大的巨人,城墙也高大坚固。我们在他们面前就好像蚱蜢一般”。当下,全会众听后都大声喧嚷,哭泣嚎啕。紧接着就是拿出他们一贯的看家本事——发怨言,以色列众人向摩西,亚伦发怨言说:“巴不得我们早死在埃及地,或是死在这旷野。耶和华为什么把我们领到那地,使我们倒在刀下呢?我们的妻子和孩子必被掳掠。我们回埃及去岂不好吗”?众人彼此说,我们不如立一个首领回埃及去吧。

就在这时,十二个探子中有两位相信神的话,就是迦勒和约书亚,他们鼓励百姓要相信神的话,对以色列全会众说:“我们所窥探,经过之地是极美之地。耶和华若喜悦我们,就必将我们领进那地,把地赐给我们。那地原是流奶与蜜之地。但你们不可背叛耶和华,也不要怕那地的居民。因为他们是我们的食物,并且荫庇他们的已经离开他们。有耶和华与我们同在,不要怕他们”。但全会众却要拿石头打死他们二人。这时忽然耶和华的荣光在会幕中向以色列众人显现。耶和华对摩西说:“这百姓藐视我要到几时呢?我在他们中间行了这一切神迹,他们还不信我要到几时呢?我要用瘟疫击杀他们,使他们不得承受那地,叫你的后裔成为大国,比他们强胜”。接着神就宣布了对他们的审判,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遍地要被我的荣耀充满。这些人虽看见我的荣耀和我在埃及与旷野所行的神迹,仍然试探我这十次,不听从我的话,他们断不得看见我向他们的祖宗所起誓应许之地。凡藐视我的,一个也不得看见。惟独我的仆人迦勒,因他另有一个心志,专一跟从我,我就把他领进他所去过的那地。他的后裔也必得那地为业。明天你们要转回,从红海的路往旷野去。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必要照你们达到我耳中的话待你们。你们的尸首必倒在这旷野,并且你们中间凡被数点,从二十岁以外,向我发怨言的,必不得进我起誓应许叫你们住的那地。惟有耶孚尼的儿子迦勒和嫩的儿子约书亚才能进去。但你们的妇人孩子,就是你们所说,要被掳掠的,我必把他们领进去,他们就得知你们所厌弃的那地。至于你们,你们的尸首必倒在这旷野。你们的儿女必在旷野飘流四十年,担当你们淫行的罪,直到你们的尸首在旷野消灭。按你们窥探那地的四十日,一年顶一日,你们要担当罪孽四十年,就知道我与你们疏远了”。

百姓埋怨,是因为他们不信神的话。为什么他们不信神的话呢?从这个事例中,我们看到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看环境了。这是影响我们信心的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信心就是不凭眼见。可是,人却偏偏容易受眼见的影响,这些以色列人一看到迦南人的城那样坚固,迦南人的身材那样强壮,自己一对比衡量,肯定打不过他们啊,早就把神的话抛在脑后了,环境很容易动摇我们的信心。有一次,主耶稣行走在水面上,门徒看见海面有个人影在走,以为是鬼怪。就都惊慌害怕,喊叫起来。耶稣连忙对他们说:“你们放心。是我,不要怕”。彼得说:“主啊,如果是你,请叫我从水面上走到你那里去”。耶稣对他说:“你来吧”。彼得如果不信的话,他就不敢下水。他信了主的话,就从船上下去,在水面上走。走着走着,他向周围一看,海面上风浪很大,浪花打在他的脚面上。他突然害怕疑惑起来,心想,我是谁啊,怎么能在水面上走啊。这一疑惑突然就沉了下去,彼得立刻向主喊着说:“主阿,救我”。耶稣赶紧伸手把他拉上来,并责备他说:“你这小信的人哪,为什么疑惑呢”?

动摇我们信心的第二个原因就是——受别人的影响。当初,看到迦南地城墙坚固,迦南人身量高大的只有这12个人,其他的那二百多万人可是什么都没有看到,他们只是听别人说,发什么怨言呀?如果说探子中这十个人发怨言是因为他们看环境了,那么,那二百多万人发怨言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受了这十个报恶信的人的影响。人很容易受别人影响,尤其是多数人,这是因为根基不牢,真理不清。耶稣进耶路撒冷的时候,有人喊“和散那”,大家就都跟着喊“和散那”。仅仅过了不到一周的时间,有几个祭司、长老挑唆百姓,彼拉多问百姓,我该怎么样处置耶稣,百姓又都跟着喊“钉死他”。这些百姓都是因为受别人影响,他们喊“和散那”的时候,不是因为他们真的认识到这位耶稣就是他们盼望的弥赛亚;他们喊“钉死他”的时候,也不是因为他们与耶稣有什么仇恨,或他们真知道耶稣是罪人。他们都是受到了其他人的影响。审判的时候,神也不能说“你是受了别人的影响,别人有罪,你没有罪啊”。所以,我们必须要让自己不受别人的影响。要想不受别人的影响,我们必须把根基扎在磐石上,自己的眼睛不能昏花,长大成人,才能够分辨好歹。

他们不信神的话,他们向神发怨言,神的审判就临到他们,神要照着他们达到神耳中的怨言待他们,并且是神起誓说得。神起誓的话,有时是赐福人的,有时是审判人的。神曾对亚伯拉罕起誓说:“【来6:13】当初神应许亚伯拉罕的时候,因为没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着起誓的,就指着自己起誓说‘论福,我必赐大福给你。论子孙,我必叫你的子孙多起来’”。起誓就表示绝不更改,亚伯拉罕信神的话,神就在快乐中起誓赐福给他。而旷野的百姓不信神的话,神也对他们起誓,不过是在怒中起誓,必定审判他们,这也是绝不更改的旨意。“【来3:11】我就在怒中起誓说,他们断不可进入我的安息”。果然后来以色列人不得不转回,进入大而可怕的旷野四处漂流,直等到满了四十年,使当时发怨言的人,凡是20岁以上的,全部都倒毙在了旷野。

不信神的话是很大的罪,但是,又常常是容易被我们忽略的。一提到大罪,我们总是习惯的认为杀人放火才是大罪,或者打骂父母、抢劫偷窃才是大罪,因为这些罪的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对于不信,我们总觉得这个罪没有多大的危害性。其实,圣经中告诉我们不信的罪是极大的罪,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说,不信的罪比杀人的罪更大。主耶稣在钉S字J的那天,与他同钉的还有两个犯人,那两位犯人不是被冤枉的,他们真的是犯了杀人抢劫罪的强盗。其中有一位强盗在S字J上信主悔改了,他就立刻得救了。也就是说,杀人的罪,在法律的面前不能得到赦免,但是,只要他信神,在神面前却可以得到赦免。但是,如果一个人不信神,哪怕他是“好人”,他的罪也不能得到赦免。圣经没有说“杀人的人,罪已经定了”“放火的人,罪已经定了”“偷窃的人,罪已经定了”……,却说“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约3:18】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启示录的最后,提到了一些犯了严重罪行的人,在火湖里受第二次死的害,其中不信的罪与其它重罪并列,并且首当其冲。【启21:8】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明明我们的神是无谎言的,是信实的,人却不信他的话,凡不信神的话,就是以神为说谎的,所以这是严重得罪神的事,比其他任何罪都严重。就好像一位父亲可以容忍孩子调皮、说谎、不讲卫生、懒惰……,但是,无法容忍孩子不承认他是父亲。他是儿子,才有可能承受儿子一切的福气,享受儿子一切的权利,如果没有这个前提,他一切的福气就都没有了。圣灵来了,就要叫世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那么,为罪是为什么罪呢?杀人?抢劫?辱骂?……,都不是,为罪,是因他们不信我。可见,不信是最严重的罪,也是最基础的罪。

6.吃祭偶像之物:

【诗106:28-31】他们又与巴力毗珥连合,且吃了祭死神(或作人)的物。他们这样行,惹耶和华发怒,便有瘟疫流行在他们中间。那时,非尼哈站起,刑罚恶人,瘟疫这才止息。那就算为他的义,世世代代,直到永远。

这件事情记载在民数记二十五章,巴兰第一次未能帮巴勒咒诅以色列人,也就得不到巴勒的卦金了。但是他利欲熏心,仍不死心,后来他成功的帮助巴勒,出了害以色列人的主意。当以色列人住在什亭的时候,巴勒让摩押女子来勾引以色列人,引诱以色列人与她们行起淫乱,并让以色列人一同给她们的神献祭,百姓就吃她们的祭物,跪拜她们的神。在这件事上,以色列人与巴力毗珥连合,耶和华的怒气就向以色列人发作。使瘟疫在以色列人中发作。后来,有祭司亚伦的孙子,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勇敢的起来,手里拿着枪,刺透了正在行淫的以色列的一位首领,这样,在以色列人中瘟疫才止息了。那时遭瘟疫死的,已有二万四千人。

本诗篇在引用这件事情时,指责以色列人与巴力毗珥连合,吃了祭死神的物。关于吃祭偶像之物,今天在教会中仍能听到不同的说法,有的人说“可以吃”,有的人说“不可以吃”,那么,基督徒究竟该如何看待祭偶像之物呢?

认为可以吃祭偶像之物的人,他们很喜欢引用的两节圣经就是,“【多1:15】在洁净的人,凡物都洁净。在污秽不信的人,什么都不洁净。连心地和天良,也都污秽了”和“【提前4:4-5】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了”。而且这两节圣经,不但常用来支持可以吃祭偶像之物,也常常被某些人用来支持可以吃血和勒死的牲畜。其实,这样的理解,明显的犯了两个很低级的错误。

第一,解经方法的错误。属于是用圣经来反圣经。我们都知道,圣经中有许多表明看似矛盾的话语,其实,不是矛盾,而是平衡,圣经一点都没有矛盾。当出现我们以为有矛盾的经文时,最简单的做法就是“同时保留”。而不是拿一处反对另一处。或只要一处,无视另一处。这个道理其实是非常浅显易懂的,人人都该知道,因为生活中也会常常遇到啊。比如,老师对学生说:“今天大扫除,凡是教室里的家具都搬出去”,然后又说:“讲台不要搬出去”。哪个学生会不理解老师的意思?或对老师说:“你说的话矛盾了”。其实,不是矛盾,而是我们应该把话听完整。听完整了,就很简单,再傻的人都知道,老师的意思是说:“除了讲台以外,其它的东西都搬出去”。可是,今天在理解圣经上,竟然不少人都犯这种死板的教条错误。

第二,应用范围的错误。这两处圣经虽然都论到了食物,但是,却都不是具体指祭偶像之物,或血与勒死的牲畜。只要看一下它们的上下文,就知道都是在讲犹太人旧约那些食物禁忌的条例,或圣经以外的异教食物禁令,这些我们当然今天不必去遵守了。若拿这类笼统的经文,去反对圣经中具体的经文,那更是错上加错了。血和勒死的牲畜到底能不能吃,圣经是有具体的、清楚的吩咐的,我们这里不再展开。

那么,关于祭偶像之物是否可吃,圣经中有没有专门对此的具体教导呢?也是有的。不过,也是有看似矛盾的两方面经文,所以,才会又引发这方面的很大争论。首先,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八章里说:“【林前8:4】论到吃祭偶像之物,我们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保罗似乎在说,偶像算不得什么,有知识的人就应该明白,偶像不过就是一些金属、一堆泥土、一块木头、一张绘画……而已,所以,如果偶像都算不得什么,那祭偶像之物岂不是就更算不得什么了,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换句话说,这不等于就是在说“吃祭偶像之物也是可以的了嘛”。紧接着,还在第八章里,保罗又说“【林前8:10-13】若有人见你这有知识的,在偶像的庙里坐席,这人的良心若是软弱,岂不放胆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吗?因此,基督为他死的那软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识沉沦了。你们这样得罪弟兄们,伤了他们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这几句话,又好像是说,当然最好还是别吃。别吃的理由,并不是说吃得人犯罪了,而是免得让软弱的人跌倒。正因如此,今天才会有人教导,吃祭偶像之物没关系,只是要注意避开弟兄姊妹的眼目,一个人关起门来偷偷的吃没关系这样的论调。

但是,仅隔一章圣经,到了哥林多前书第十章里,保罗又说:“【林前10:19-22】我是怎么说呢?岂是说祭偶像之物算得什么呢?或说偶像算得什么呢?我乃是说,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神。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我们可惹主的愤恨吗?我们比他还有能力吗”?保罗在第八章里,刚说过“偶像算什么”,现在马上一转脸就又说“我岂是说‘偶像算什么’”。难道保罗那么快就忘记了刚才自己说过的话?还是保罗发现刚才说错话了,现在耍赖不敢承认刚才的错误?肯定都不是,而是我们误解了保罗第八章的意思。其实,保罗在林前第八章里并没有说错,他只是说了祭偶像之物的某一个方面,现在结合第十章,才把是否可以吃祭偶像之物的道理说清楚了。保罗在这里(第十章)是明明的说,不可吃祭偶像之物,因为祭偶像之物是祭鬼。谁要敢吃祭偶像之物,除非你不怕神的愤恨,除非你比神还有能力。

那么,保罗第八章的话,又怎么解释呢?当我们回过头来,结合第十章的吩咐再看第八章时,就很明显了。在第八章里,保罗并没说“可以吃祭偶像之物”,凡是认为“可以吃祭偶像之物”的,这个结论并不是保罗说的,而是我们根据保罗说“偶像算不得什么”这句话,我们自己推导出来的结论。同样在第八章里,保罗也没说“不可以吃祭偶像之物”(后面防止跌倒软弱之人而不吃是另一回事)。其实,保罗在第八章里,他只是首先要告诉哥林多人“偶像算不得什么”这一条结论,我们无需过多的去发挥解读。这是因为哥林多城有一座很大的神庙,每天都会撤下来大量祭过偶像的物,拿到街市上去卖。哥林多人也有很多拜偶像的,在举办各种宴席时,也可以能会在席上使用祭过偶像的物。哥林多的信徒因此产生很大的困扰,非常担心因误食了祭偶像之物而对自己与神的关系产生妨碍。保罗就安慰他们,劝可以放心,偶像算不得什么。到街上买菜的时候,不必主动询问卖家:“这是不是祭过偶像的物”,凡是街上卖的,你们只管放心买了吃。或去赴宴席的时候,也不必主动问家主:“你席上的菜,是不是祭过偶像的物”,你只管放心的吃。但是,如果卖家或宴席的主人,主动告诉你:“我这是祭过偶像的物”,那我们就不吃了。

所以,我们综合上述两方面的经文,对于“是否可以吃祭偶像之物”的结论就是:如果我们不知道那件食物是祭过偶像的物,吃了也没有罪,因为我们的神比万有都大。如果我们已经知道了那是祭偶像的物,我们就不应该再吃,因为那是祭鬼,我们不能一边与鬼相交,一边又与主相交。故意去吃祭偶像之物,必定会会惹动主的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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