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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当弃绝一切的自爱

日期:2017-05-14作者:加尔文

精华摘录:“除非人从心里除掉一切对自我的价值的认定,否则不可能投靠神的怜悯。”


加尔文:基督徒当弃绝一切的自爱
by 加尔文《基督教要义》

当我们仰望神的完美之后,我们不要害怕看到自己的真面目,也不要再受盲目自爱的影响。无怪乎我们在这方面如此盲目,因为没有人会自然地抵挡他自我放纵的本性。所罗门说:“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为正。”(箴21:2)又说:“人一切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为清洁。”(箴16:2)然而,人能因这幻想被判无罪吗?绝不会,圣经反而接着记载:“惟有耶和华衡量人心。”(箴16:2)即使人戴上公义的面具奉承自己,神却以他的天平衡量人内心隐秘的不洁。既然自我奉承对自己毫无帮助,我们就千万不可自欺而自取灭亡。为了正确地省察自己,我们必须逼自己的良心来到神的审判台前,因我们必须使自己隐秘的罪完全暴露在审判的亮光下,如此我们才会真正明白:“这样,在神面前人怎能称义……何况如虫的人,如蛆的世人呢!”(伯25: 4-6)“可憎、喝罪孽如水的世人”(伯15:  16),“谁能使洁净之物出于污秽之中呢?无论谁也不能”(伯14:4)。我们也将经历到约伯用来描述自己的话:“我虽有义,自己的口要定我为有罪;我虽完全,我口必显我为弯曲。”(伯9:20)因为古时的先知指控以色列人的话不只在乎那时代,也在乎历有的时代:“我们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赛53:6)此话也包括一切将蒙救赎之恩的人,且这严厉的省察应当使我们感到惊惶失措,并因此预备自己的心接受基督的恩典。我们若以为自己不降卑能享受这恩典,就是在自欺。这是众所熟知的经文:“神阻挡骄傲的人,赐恩给谦卑的人。”(彼前5:5;雅4:6;参阅箴3:34)

1.何谓在神面前谦卑

然而,谦卑自己难道不就是因感到自己的贫穷和虚无,而投靠神的怜悯吗?因为我们若认为自己仍有任何可夸的,就不是谦卑。而且那些以为以下两种现象可以同时并存——即我们可以一方面在神面前谦卑自己,另一方面视自己的义有价值——的人,总是恶毒地教导人假冒为善。因我们若在神面前口是心非,就是在邪恶地撒谎。神对我们内心的要求,迫使我们践踏内心一切自以为可夸的事。所以,当你听到先知说“困苦的百姓,你必拯救;高傲的眼目,你必使他降卑”(诗18: 27;参阅诗17:28,武加大译本)时,你当思想:除非我们离弃一切骄傲并穿上完美的谦卑,否则蒙救恩的门向我们是关着的;你也要思想这谦卑并不是人将自己的某种权利献给神,就如那些在人面前不表现他们的骄傲,也拒绝侮辱别人的人,通常被视为是谦卑的,虽然在内心他们仍依靠自己某方面的优秀。这谦卑反而是人因确信自己的悲惨和贫乏,就无伪地从心里顺服神,这是圣经所描述的谦卑。

当神在《西番雅书》中说“因为那时我必从你中间除掉矜夸高傲之辈……我却要在你中间留下困苦贫寒的民,他们必投靠我耶和华的名”(3: 11-12)时,难道这不是在描述真谦卑的人吗?就是那些深知自己是贫穷、担重担的人。另一方面,圣经也称骄傲的人为“得意”,即那些因自己的财富而感到快乐的人经常欢喜。然而,主所预定拯救的谦卑人,神使他们完全仰望他。以赛亚也说:“但我所看顾的,就是虚心痛悔、因我话而战兢的人。”(赛66:2)以及“那至高至上、永远长存、名为圣者的如此说:‘我住在至高至圣的所在,也与心灵痛悔、谦卑的人同居;要使谦卑人的灵苏醒,也使痛悔人的心苏醒。”’(赛57: 15)

在圣经中,“痛悔”这个词指的是那种内心的伤口,使得仆倒在地的人无法再起来。你若希望神照他的判断将你与谦卑人一同高举,你就当虚心痛悔。你若没有这样的心,至终神也必以他全能的手使你降为卑。

2.基督呼召罪人而不是义人

并且我们至高的主人,不但用言语,也用比喻描述真谦卑。他用的比喻是:“税吏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路18:13)我们不要误以为这是假冒为善的谦卑(他不敢举目望天或亲近神,并捶着胸承认自己是人),这反而是他出自内心的表现。主将法利赛人与这人做比较,法利赛人感谢神,因他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且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他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18: 11-12)。他虽然公开承认他的义是神所赐的,但因他以自己的义为傲,所以神不喜悦,甚至憎恶他。税吏因承认自己的罪而被神称为义(路18: 14),

由此可见,我们的自卑在神面前有多蒙悦纳,这就证明除非人从心里除掉一切对自我的价值的认定,否则不可能投靠神的怜悯,只要他继续相信他的自我价值,就会拦阻神的怜悯。当父神差派基督降世时,他所交付基督的使命就进一步地证明这一点:“叫我传好信息给谦卑的人,差遣我医好伤心的人,报告被掳的得释放,被囚的出监牢……安慰一切悲哀的人,赐华冠与锡安悲哀的人,代替灰尘,喜乐油代替悲哀,赞美衣代替忧伤之灵。”(赛61: 1-3)因此,基督只邀请劳苦、担重担的人分享他的慈爱(太11: 28)。主也在另一处说:“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太9: 13)

3.在神面前骄傲和自我满足,拦阻人就近基督

因此,我们若想顺应基督的呼召,就当弃绝一切的骄傲和自我满足!骄傲来自于愚昧地相信自己的义,也就是人在神面前以为自已有可夸的功德。即使人没有主动地相信自己的功德,在他心里还是有够多的自我满足。许多罪人因沉醉于罪中之乐,根本不考虑神的审判,而是昏昏沉沉不寻求神所提供的怜悯。这懒惰就如自信一样都要被弃绝,才能使我们毫无拦阻地去就基督,并因自己的虚空和饥饿,领受基督丰盛的恩惠。因为除非我们真正怀疑自己,否则,我们就不会信靠主;除非我们的心感到痛悔,否则,我们就永不会仰望主;除非我们感到绝望,否则,我们就不会领受主的安慰。

所以,除非我们完全弃绝自己,并依靠我们所确信之神的良善,否则我们的心就尚来准备好接受神的恩典,就如奥古斯丁所说:“我们忘记自己的功德,才会接受基督的恩赐。”因为,若神要求我们先有功德,他才祝福我们,我们就永远不可能得到他的祝福。伯尔纳也完全同意这立场,他巧妙地将骄傲的人比喻为不忠心的仆人。他们将任何最小的好处都视为自己的功德,错误地将神的恩典归在自己的劳力之下,就如一面墙称从窗外射入的光是自己所产生的那般。总而言之,我们应当视此为简要、一般和确实的原则:唯有弃绝一切表面上虚妄之义(我说的不是真义,因人没有义)的人,才能预备领受神的怜悯。因为,人越自我满足,就越拦阻自己蒙神的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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