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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观

日期:2016-10-27作者:活石

第三十八章 金钱观

 

“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太16:26)
  “万军之耶和华说:‘银子是我的,金子也是我的。”(该2:8)
  关于钱的使用每人都有不同的价值观。大多数的人主张享乐主义。“今朝有酒今朝醉。”“不吃不喝,死了白扔。”不用为自己在地上攒钱,因为这是没用之举。
  基督徒对钱的观点一般按《圣经》的要求去作。
  首先,《圣经》主张勤劳致富。
  亚伯拉罕是一个大福翁,神赐福他牛羊成群,子孙如海边的沙,空中的星那样多。亚伯拉罕是多国的父,也是信心之父。
  保罗认为人有双手就应当做工吃饭。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饭。主耶稣的教导中多次强调,抓紧时间工作,人活着应该有钱物才会保证日用的饮食,天天赐给我们。
  耶稣30岁之前在家做工尽长子的劳动义务。为传天国福音他更是辛勤劳碌,足迹遍布犹太全地。保罗自己制造帐篷劳动养生,供给别人所需,为要让人不花钱得福音的好处。
  其次,我们应该做上帝的好管家。
  一切钱财都归耶和华所有,也是上帝所赐给的。这钱物本于神,理当为神所用。我们是上帝的管家。无权把钱挥霍浪费在吃喝宴乐上,更无权贪污上帝的钱物。白白地得来,也要为主白白的舍去。
  基督徒不能贫穷,因为贫穷不荣耀神,失去行善的能力,这也不蒙神赐福。信徒应有钱财,也可适当储蓄,但不是要做守财奴。“施比受更为有福。”捐得乐意必蒙神百倍地赐恩。
  第三,尽量的节省,尽量地捐助。
  卫斯理约翰一生写过而2百30多部着作,共有三万多英镑稿费,除少部分用在家庭的生活上,全部捐给经费比较困难的团体和一般贫民。卫斯理约翰说过:“一个传道人若想积聚钱财,就等于拿火藏在怀中,其结果必然自焚!”
  我的恩师蒋佩芬牧师也把稿费全部奉献给贫困学生和贫困灾区教会。她是花钱的典范,一生简朴,乐善好施,为我们留下佳美的脚踪。
  第四,不偷上帝的钱,不为自己花钱买名,一切为荣耀上帝的名。
  我们应至少十分之一为神的圣工奉献,这是应该纳的钱。这同交税的义务相同。但是绝大部分信徒只想到交纳父母的赡养金,子女的教育金,自己的保险金,却忘了每月当交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献金给神。这是从上帝福库里偷钱,也是偷盗的罪。(参玛3:8-12)
  我也看到有些人愿意奉献,但要在新闻媒体上举起高大的捐钱牌子,其目的是故意得人的荣耀,不是荣耀主的名。他们已经得了人的称赞,主不纪念他们。耶稣要求我们“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报答你”。(太6:3)
  第五,有经济计划,合理花销,享受生活,会用钱物,喜乐行善。
  “吃不穷,穿不穷,计划不到必受穷”。这句谚语讲明了有经济计划的重要性。从个人到家庭,从教会到社会,都应当有计划的开支。不能盲目的花销,不能失去花钱的理智。
  信徒不能当守财奴,也不能搞禁欲主义,而应该学会享受生活。该花的钱,不能吝啬;不当花的钱,应当珍惜。要有节制地用钱,要做义的好管家。
  花钱时间问三个原因:一是为什么花钱?二是有无必要花钱?可买可不买,可花可不花的钱尽量节省下来。三是有无花钱的意义和价值?“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凡钱都可花但无论如何都是为造就别人,帮助自己,总不能被花钱辖制住自己。(参林前10:23;6:12)
  第六,学会赚钱,学会控制钱。
  “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有钱就变贱”。这是没学会控制钱。“财大气粗,有钱能使人顺心”。但赚钱都要有智慧,不能非法牟利,不可图财害命。用自己的才干和勤劳赚钱是光荣的。全球首富大都是基督徒,这是上帝的荣耀。但是拥有钱和会用钱要有信心、爱心和善心。
  一个明白主旨意的富翁,强如十个不信主的有钱的浪子。因为我们最大的财富是神,所以那些有钱物的无知财主成为万世的警戒者。凡为自己积财,在神面前却不富足的人也是这样。赚得了一切,却赔上了自己的灵魂,有什么益处呢?(参路12:16-21;太16:25-26)
  第七,尽可能不借钱,若有债务就必须偿还。
  《圣经》中不主张欠债,认为借出是施舍,就别想到收回,否则最好不借贷。因为特殊需要借钱使用,必须按借用期还清债务,这才不失去信用。《圣经》说欠债不还的是恶人。(参诗37:21)
  我们不可在借贷上不清洁,更不能因此而背上沉重的债务包袱,受到钱财的辖制。
  “好借好还,再借不难”。不借无负担,借钱物必清还。这是不贪恋别人的一切的表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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