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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日期:2016-10-27作者:活石

  第三十七章 婚姻


 

“耶和华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创2:18)
  “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2:24)
  婚姻是神为人设立的最大恩典,是人生中的美事。
  婚姻让人有美好的爱家,好让人类发展。“神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创1:28)基督徒的婚姻最好找信主的,心志相同、属灵看见相似、负担相同的人结婚。神安排信徒的婚姻是最好的,因此若想得到好的配偶,最根本的办法就是他本身要好,要向神祷告,求神预备配偶。
  夫妻互为服侍,彼此相爱,教育子女,给家庭提供一个充满爱心的环境。
  在治家的同时,要治理全地,尽社会责任。
  婚姻让人从孤独走向牵手的终生的伴侣。
  “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创2:18)
  配偶就是配合成对之意。配偶就是一个恰当的助手,一个与他相似,对称的帮手。配偶无尊卑,无附属,互相成全,互敬、互尊、互爱、,是平等的关系。神造女人是最精美的最后的杰作,神把女人给男人配成对,就是让人生活快乐。所以丈夫要爱神赐的美妻,妻子要尊重她的丈夫。
  婚姻是生活超越的过程。
  “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创2:23)
  爱人如己,爱夫如己,爱妻如己,就是家庭伦理爱的升华。
  在夫妻相爱中使生命走向超越自我,走向无私的生活境界,达到二人成为一体的合一目的。
  婚姻让人在新的家庭中复制生命。
  “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2:24)这句话的意思是“我的属于你,你的属于我”。对方的一切如自己的一切,对方的遭遇如自己的遭遇。夫妻应该共同生活。“夫妻不可彼此亏负”。(林前7:5)
  婚姻是生命结合,是新个体的建立,是分离父母复制新的个体的过程。
  婚姻中夫妻要互相爱助,彼此顺服,以“合宜之分”相待,按情理共同生活,不可互相离弃,不可彼此亏欠。(参太19:3-9;林前7:10-13;弗5:22-23;西3:18-19;彼前3:7;林前7:3-5)丈夫要用知识和妻子同住,在生理、心理、精神上关心妻子。(彼前3:7)
  孝敬父母,赡养老人,让老人快乐,尊敬父母。父母不娇惯溺爱子女。父母要照主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应当教育儿女凡事端庄顺服,不若儿女的气,不要使儿女丧了志向。(参弗6:4;提前3:4;西3:21)这都是婚姻关系中应该处理好的伦理问题。
  神的旨意是让人在婚姻关系中荣耀神,让人生活在甜美的爱中。
  所罗门王也总结说:“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好,因为二人劳碌同得美好的果效。若是跌到,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若是孤身跌到,没有别人扶他起来,这人就有祸了!再者,二人同睡,就都暖和;一人独睡,怎能暖和呢?有人攻胜孤身一人,若有二人便能抵挡他;三股合成的绳子不容易折断”。(传4:9-12)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来13:4)

  基督徒首先应该关心神,其次是婚姻家庭,再次是教会,最后是自己。保罗说:“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会呢?”(提前3:5)但愿我们的婚姻家庭真正成为我们侍奉的支柱,而不是侍奉的拦阻或魔鬼攻击的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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