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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事人是否为属灵的事? 经文:可10:35-52

日期:2016-10-27作者:黃彼得

服事人是否为属灵的事?

经文:可10:35-52

引言:
传道人应否服事人?神学生在学习服事神,但是否也应该服事人?

一.一般人以为什么是服事神
1.读经。2.讲道。3.为人祷告。4.传福音。5.作牧师。布道家,写作等。
一般人以为这些是属灵的事,是服事神。是,这些都是。但由于人定了这些为服事神的界限,所以若是服事人,常常就感到是下乔木入幽谷,是与自己属灵服事神的地位不配。
所以,如果被人叫去服事人,心中就多少感到不舒服。有时口头上虽不说什么,但心里总是说,我是要服事神的,还作这服事人的事吗?实在与我这奉献的目的不对,实在是大材小用。有时认为服事人的工作太小,不值得作,所以就马马虎虎应付了事。

二.当日门徒的态度
昔日的门徒以为服事主是:
1.坐在大位上。
2.在众人之上。
3.在公共的地方。
4.有大权柄能管人。
主却说:你们不知道你们所求的是什么(可10:38)。

三.主服事人的模样
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可10:45)。非以役人,乃役于人。
1.耶稣在家中服事父母弟妹二十多年(路2:51;可6:3),作木匠服事人民。
2.耶稣出来传道三年多也一直在服事人:
a. 第一神蹟水变酒即是服事人,祂行神蹟都是在服事人(约2:1-11)。
b. 讲道一半时服事人,医治瘫子(可2:1-12)。
c. 睡觉的时候亦服事人(可4:35-41)。
d. 忙得没有时间吃饭也服事人(可6:30-37)。
e. 讲了一天道仍服事人,变饼给他们吃(可6:34-44)。
f. 在灵修时也服事人。当祂在山上祷告,知道门徒在海中遇风浪,立刻下来服事他们(可6:45-52)。
g. 在将离世时仍服事人,给门徒洗脚(约13:3-15)。
当主在教训门徒要服事人时,祂立刻就这样作(可10:46-52)。祂问:“要我为你作什么?”这是最好的榜样。主说,你们接待小子就是接待我,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来者(可9:37)。

结论:
服事人是主在世上所作的,所以服事人也是属灵的事,也是我们应该作的。不能好好的服事人,也就不能好好的服事主。

作者:黄彼得牧师 Rev. Peter Wong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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