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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的职业观 《歌罗西书》3章23节 《罗马书》12章17节

日期:2016-10-27作者:

经文:

《歌罗西书》3章23节:“无论作什么,都要从心里作,像是给主作的,不是给人作的。”

《罗马书》12章17节:“……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

一般来讲在教会中说到“侍奉”的时候总是指着在教会中的工作,比如讲道、主持聚会、教唱、弹琴、探望弟兄姐妹、在教会中搞卫生等等,除了这些以外好 象就不是“侍奉”了。根据圣经让我们知道:这样的想法是不合理的。基督徒的蒙恩得救是一个很大的奥秘,一般是我们人很难想象的。得救是上帝主动的、是上帝 的拣选。但上帝对所有人都有拯救的呼召,都有侍奉的呼召,所以人本身就应该有回应上帝恩典的责任。上帝有绝对的主权,人就有回应的责任,这在人的逻辑里是 很难描述的。但圣经的启示就是这样。同样,对于侍奉也是如此。侍奉的呼召,上帝发出给每一个基督徒,所以每个基督徒都有回应的责任。我们去羡慕善工,努力 追求,是每个基督徒应该有的一种迫切性。一个基督徒可能没有被召做“圣职人员”,但他有责任更强烈的回应上帝的呼召和恩典。讲得清楚一些,每一个基督徒都 有机会做更重要的侍奉工作,不能以没有呼召,没有感动为借口,而不去追求。但另一方面,具体做什么还是在上帝的主权和带领下。

其实,我们的侍奉是一个整体,是在各行各业中的参与,是世界上一切致力于为人的工作,只要是能够荣耀上帝的名字的都是侍奉上帝,因为圣经中告诉我们:“无论作什么,都要从心里作,像是给主作的,不是给人作的。”(西3:23)

侍奉的意思一般是指:一、伺候奉养;二、侍候、服侍;三、虔诚地致力于;四、“信仰”。侍奉应该是在每时每刻进行、应该是在每一件事情当中的。所以 侍奉实际上就是要做好我们手中的每一件工作。要想做好每一件工作、取得事业上的成功,就要树立正确合理的工作和职业的理念。按照基督教的观点,工作是具有 神圣的信仰本质。在圣经的《创世记》中,上帝创造了天地万物和人,这个“创造”也就是一种工作,所以工作是从上帝而来的,是上帝先工作的。这也使工作自然 具有了神圣的内在价值。人类开始工作是从上帝将那人安置在伊甸园里,使他“修理看守”。“修理看守”就是上帝给人类安排的任务,也是人类工作的最原初的定 义。

在《创世记》中,上帝对人还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在这里,“治理”、“管理”就是人被上帝安排的工作。因此,人的工作具有神圣的意义,它绝对不应该被轻视的,而应该被尊重。

在中世纪的时候,罗马的天主教是由教皇和各级神甫把持了一切,垄断了当时老百姓的物质和信仰生活。教皇和各级神甫自命为上帝的代言人,不叫一般的老 百姓直接读圣经,他们自己过着穷奢极侈的生活,在工作和职业观上,他们宣扬一套阻碍社会进步和人类幸福的教义。他们认为整个世界是堕落的、罪恶的,世上的 一切包括人们的工作和生活都是堕落的和可耻的。尤其是通过经营获得财富的意图及活动是罪恶中的罪恶。在世间的万般职业中,只有神甫的职业是圣洁的、有价值 的,其他的一切职业都毫无价值、十分卑贱。一个人必须要为来世而活,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祷告和各种烦琐的宗教仪式,至于今生今世的吃穿住行,完全可以不屑一 顾。

到了宗教改革的时候,人就开始慢慢地出现了“职业”这个概念。当时的职业一词是“CALLING”。CALL是呼唤、呼叫的意思。CALLING, 含有“召唤、神召”的意思,意思就是上帝在天上呼唤你、命令你应该有什么样的行为,应该有什么样的事情。这个词无疑的就含有信仰上的意义:职业就是天职, 是上帝安排的任务,这是职业的最初定义。而且这种天职包括所有合法的职业,而不是仅仅限制在教会中的工作。所以,一个人所做的工作无论跟教会的侍奉有没有 关系,都应该是对上帝的呼召的回应,都是为了要荣耀上帝的,而荣耀上帝就是人生的最高目标。

这种工作呼召和神圣的观念也是受到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和约翰·加尔文的影响。马丁·路德是德国人,是16世 纪宗教改革运动的发起人。他认为每一个人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上帝对人的呼召也是平等的。马丁·路德强调上帝的呼召不限于灵魂得救,也包括了我们的职业 或工作,因此一切正当的行业都应该被神圣化。不仅做牧师的人是上帝的呼召,而且世界上任何合法的职业都是上帝的呼召。只要有呼召,哪怕是洗地扫街等工作也 不亚于作牧师、医生、护士之类。马丁·路德并不是高抬一般人认为卑微的工作,而是强调工作的人在上帝面前的尊贵地位。甚至如清洁工、打扫家务等零碎的工 作,如果是为了荣耀上帝益于人而做的,都是圣洁的事情。

工作的人只要有呼召,工作就会有意义。看到工作的意义,在工作中就会忠心地去做,也就会在工作中力求完美。呼召或者天职的观念,不但可以鼓励我们敬业与乐业,也可以带领我们找到工作的永恒意义。

马丁·路德在宗教改革中提出一个原则就是“信者皆祭司”,他是在教导人要在工作岗位上要有好行为,凡事都要为荣耀上帝而做,虽然工作是世间的事,但 我们如果“敬业”和“勤奋”,任何工作都可以成为具有神圣意义的事业。马丁·路德的这种思想,是开创性的解放了各个行业,打碎了中世纪天主教会对老百姓思 想上的禁锢。

宗教改革家约翰·加尔文对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工作观也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加尔文是法国人,曾经受过相当好的教育,开始的时候他是天主教的信徒,后来 改信基督教新教,并且在瑞士的日内瓦从事宗教改革。他曾经说过:“世界就是我们的修道院。”这是一句革命性的话语,它将老百姓的关注点从天国拉到了人间, 从来世拉到了今世,使基督教从中世纪的出世宗教演变为适合现代社会的积极入世的宗教。加尔文关于职业曾说过一段影响深远的话:“职业这个词,含有呼召的意 思;而所谓‘呼召’,乃是指上帝用他的手指头指向某一个人说,我要你如此如此地生活。”在中世纪的时候,接受呼召为教会服务是远远比从事任何其他职业要神 圣,社会上的地位也很高。但是,约翰·加尔文却认为:所有的职业在上帝面前,都是具有相同的地位。这就肯定了世界上所有的职业都是具有信仰价值和社会地位的。

对待天职,人的敬业勤奋是题中之意,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中世纪的人认为,人类之所以要勤奋敬业,乃是因为亚当犯罪所受的惩罚,因为《创世记》中写“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上得吃的”。加尔文认为工作的本义是喜乐的,但是人类犯罪后工作开始变得枯燥了,人如果重新得到呼召,那么人的工作也会恢复到最原初的体验中去。

上帝对亚当的诅咒并不是非工作本身,而是工作所带来的枯燥与挫折。在希伯来原文中,“劳苦”的意思也代表了枯燥和痛苦。这种劳苦,与亚当先前愉快的 工作所代表的意义完全相反。加尔文认为工作上的成功和事业上的兴盛,往往是蒙上帝拣选的证明。他强调一个真理,就是人当在蒙召的岗位上尽职。就像圣经中说 的:“凡你手所当作的事,要尽力去作。”(传9:10)“懒惰为耶和华行事的,必受诅咒。”(耶48:10)所以当人在现实生活中实践信仰的时候,就会带着神圣感来从事各项工作,就会将各种工作做得最好。在加尔文看来,一个人要作就作最好的,所以基督徒理当是最好的公民、最好的商人、最好的水手、最好的工人、最好的教师、最好的职员……17世纪的一位作家曾经说过:“我们就是扫地、打扫卫生间,也是为了上帝的荣耀。”正是这种对现实工作和活动的信仰成分、崇拜的成分,才使人们焕发了对自己生命和工作的巨大热诚和忠诚敬业的精神,促成了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17世 纪有一位清教徒领袖叫普勒斯顿,他的着作中有这样的记载:“如果有人问如何能晓得上帝在他身上的旨意,我的答案很简单:只要看看上帝赐给你的产业就可以 了。”他的重点不是说产业一定是福气,或是我们追求的目标,而是说产业是上帝赐福的证据。他认为,只要我们勤奋尽责,扩大产业,以创业为天职,那么就一定 会得到上帝的喜悦。

着名的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说道:清教徒的世俗生活受获得拯救、确保恩典这一超尘世目标支配,他在生活上活着就是为了增添上帝的荣耀,从世俗状态转变为恩典状态。这使清教徒产生了一种积极入世的禁欲主义的伦理:一方面,在工业、商业、贸易等职业中拼命劳动,在增进财富上荣耀上帝;另一方面,又有一个终生的目标使他们获得了一种理性和秩序:服从上帝的诫命,从而战胜了自然的冲动和享乐。

今天,人对待自己的职业和工作,欠缺的就是这种神圣感,只是把工作和职业当作是牟利的工具,作一天工作赚一天钱,到了月底就拿薪水的一种生活方式, 而没有把职业和工作与自己的生命追求联系起来。所以,他在工作上就不会认真的对待,不会全力以赴的对待。信仰的缺乏就自然导致神圣感的丧失殆尽,对任何工 作和事情都不会虔诚和执着,当然也就没有办法在职业和工作当中侍奉上帝,荣耀上帝了。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对职业的选择。选择职业实际上就是对自己使命的认可,劳动分工就使世界上产生了许多的职业,有一句话这样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其实今天根本就远远超出360行的工作,恐怕3600行 也不止。每一个人都会面临着选择职业,在选择中间必须符合荣神益人的宗旨。也就是说,这种工作必须是有益于社会和老百姓的,生产出来的产品必须是能够满足 人的正当需要,而且干这种工作,是与自己的生命信仰是直接有关的,应当是荣耀上帝的。在圣经里面,关于职业的选择有一些经文可以参考:“与智慧人同行的, 必得智慧;和愚昧人做伴的,必受亏损。”(箴13:20)“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罗12:17)“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 人的座位。”(诗1:1)

圣经里面那些杰出的、荣耀上帝的见证人在各行各业中都有。有牧羊人亚伯拉罕,有做宰相的约瑟,有身经百战的常胜将军约书亚,有君王大卫,有渔夫彼 得,有税吏马太,有学者、神学家和布道家保罗,有卖紫色布匹的生意人吕底亚,有罗马政府的士兵,有私营企业的织帐篷者亚居拉和百基拉,有当医生的路加,有 做农民的阿摩斯等等,这些人都把自己的职业看做是荣耀上帝的一种侍奉,而且在他们自己的工作中,在他们自己的行业里面尽上了本分,做到最出色的地步。他们 在工作中是非常的殷勤、非常的努力。

圣经中有很多话是鼓励人要勤奋工作的,比如:“你看见办事殷勤的人么,他必站在君王面前,必不站在下贱人面前。”(箴22:29)“不要贪睡,免致贫穷;眼要睁开,你就吃饱。”(箴20:13)

而且按照基督教的观念,在对待职业的时候,有一个原则:要做就做最好的。按照基督教清教徒的观点,他们把世俗的职业神圣化,所以在他们的心目中,职 业和工作也是一种敬拜。他们认为,平时的工作是敬拜,工作就是敬拜。在旧约圣经的时代,工作与日常生活实际上是分不开的,工作与家庭及工作与敬拜是合而为 一的。可以这样说,与我们的上帝同心同行,我们的工作就会变得轻省。表面看起来是我们在劳苦工作,但因为与上帝同行,就会得到安息。在安息中与我们的上帝 同行同在,这就是敬拜。这种观点就是“天职”的观念,它强调的就是工作的神圣和尊严,让自己对我们手中的工作有一种神圣的感觉。

而且基督教是提倡在工作当中应该成为先进的典型,要做就做最好的!基督徒与世界上的普通人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因为基督徒在世界上需要荣耀上帝,所以 他们理当是最好的企业家、最好的老师、最好的商人、最好的水手、最好的公司总经理、最好的老板、最好的职员、最好的工人、最好的农民……我们在工作中也要 有这样的思想:“要做就做最好的”这样一种观念。职业或者工作不分高低,就是做最小的一件事情也要看到这是给上帝做的,是做在上帝的面前,这样我们就能在 各样的事情上侍奉上帝,而且一定能够让上帝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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