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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约综览之第四章

日期:2016-10-27作者:

第四章  犹太教

  第一世纪,罗马帝国众多宗教派别中,犹太教占有独特的地位。它是从犹太人开始,有民族特色;但信奉它的却不限于犹太人,其他转教的外邦人,数以首计。犹太教并不是唯一强调敬奉一个神的宗教,它与别的教派不同的地方,是它绝对的一神论,完全不容许归依者敬拜别的神,或承认别神的存在。其他宗教有它们的庙宇和祭祀的崇拜,但没有任何其他信仰像犹太教一样,在圣殿的圣所中没有偶像,而能影响或维系这么多的信徒。许多哲学体系皆有明确的道德训条;但犹太教的道德,是它敬拜的一部份,谨严的加诸每一信徒身上。当日许多部族信的宗教多建立在习俗或神秘的直觉上。犹太教却是基于神而详记于律法和先知经典的启示上。他们认为神向他拣选的仆人们讲话,而圣经便是神自己向他们讲话的复制品。
  基督教既由犹太教蜕变而生,研究新约的学者,就不能不对犹太教有默认识。新约各卷书,除去两卷,皆是犹太人的着作。新约的教训,如其中有关神、人、罪、救恩、律法、恩典、祷告,及其他许多基督徒生活的基本概念,均可于旧约中寻得其根源。就是新约中反对律法主义的辩论,也是引用旧约的经文。使徒时代的着作,引用旧约的例子,更是随处可见。基督徒初时被称为拿撒勒教党(徒廿四5~14),视为犹太教主流的分支。耶稣本身便是犹太人,在一个犹大家庭中出生(太一16)。
  他又如其他犹太男婴一样,接受割礼(路二21)。当HT的时候,他被带到耶路撒冷,过逾越节(路二41)。他的一生便是在犹太社会中渡过,且遵守犹太习俗。现今存在于基督教和犹大教中间的钵隙,并不由于两者不同的历史及神学渊源,乃由于犹太人对主耶稣的弃绝,正如约翰所说:「他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约一11)

来源
  第一世纪时所见的犹太教,大致上是在披掳以后形成。以色列人和犹太人在被掳前,对律法只有间歇性的顺从。敬拜耶和华虽已是他们正当而且法定的信仰,但犹大人常「违犯多于严守」。主前第九世纪时,整个北邦,在亚哈王(Ahab)王后,腓尼基(Phoenician)人耶洗别(Jezebel)的影响下,已完全的转向巴力(Baal)的崇拜。以利亚(Elijah )雄伟的传道勋业,将这逆势改变过来,使以色列人转向耶和华。同样的在主前第八世纪时,南邦圣殿的敬拜,在玛拿西(Manasseh)和亚们(Amon)二王的治权下,已被忽略及废弃,二王更赞助许多外邦神祉的传入。约西亚(Josiah),治理有方,曾洁净圣殿,恢复对耶和华的敬拜。在圣殿重建时被发现的那部律法书,也取得它应有的权威(代下三十四1~33)。只要以色列民是住在巴勒斯坦,受着附近富强而不敬畏耶和华神的邻邦的影响,他们便会受诱惑去敬拜外邦神只,而放弃他们列祖的神。这趋势自旷野流荡时便开始(民廿五1~3),延续到被掳及放逐的时期(结十四1~5;耶七16~20),先知们的警告也是徒然。
  被掳时,犹太人要面临一个严重的抉择:一是他们完全忠心地去敬拜耶和华独一的真神,得以保存民族存在的特征和目的;一是受到他们被放逐国家中宗教和政治的薰陶和吸收。如果他们选择前者,他们便要重视律法书上的要求,并设计一些敬拜方式,以代替因圣殿被毁,而停止的敬拜,和后来被解散的祭司制度。律法书还可以带到新居的地方,但圣殿的敬拜,当时在他们看来,已烟消云散了。
  主前第六世纪时,被掳的南邦民众中,新约的犹太教在巴比伦已开始蕴酿成形。南方人民曾疯狂的拥护巴力及其他迦南神只,但沦陷的惨痛经历使生还者转向仰望耶和华。被掳时期发生的这种可喜的属灵气氛的转变,但以理书整个精神便得以证明。书中严厉的谴责参与外邦的敬拜者,而且但以理和他的朋友们,在任何代价下也持守他们对耶和华独一的信念。
  献祭被迫停止后,律法——或称套拉(Torah)——的研读,取代了其地位。南北两邦存在时,个别敬拜者可以籍着参与公开的崇拜,表示他们的信仰:这种表示虽然可能是诚实的,但决不像个人研读神的告诫那样来得重要。约西亚的改革中,向百姓颂读律法(代下三十四29,30)是改革运动的特征,但在被掳时期,个人研读律法的趋势,更为普遍。文土如以斯拉,研读和解释律法,成为民众的重要人物,正如祭司们在圣殿未毁前是重要人物一样(拉七1~6)。耶稣的时代,文士们在犹太教中是有势力的人物。
  新的敬拜中心随着会堂的爱民而成立。被掳人民散居各地,到处飘流,一些地方性的紧集便成为必要。在圣殿重建后,许多人亦不能出席其中的仪礼。为着维系他们便以进行律法的颂读,任何一处有十个人成为经常聚会的会众,于是会堂便在他们居住的区域中成立起来。在这些会堂中,民众在每周的第七日聚集,祈祷及敬拜。会堂逐渐成为一种稳固的制度,所以在圣殿重建以后,它们仍然继续存在。第一世纪时,耶路撒冷的会堂的活动和圣殿的崇拜,是相辅并行的(徒六9)。虽然旧约的圣经完全未会提及会堂,会堂却显然是在被掳以后,基督来临以前,兴起的;因为会堂于基督时,在巴勒斯坦已十分兴盛。
  因会堂而发展的宗教生活,可说是修改犹太教的旧仪式和节期,以适应民众当时的新环境。许多人从巴勒斯坦的畜牧和农业生活进到大城市的繁忙商场活动。乡村崇拜中一切祭祀的仪式,无法全部遵守。新生活方式引起的难题也要求新的答案。在周围外邦世界发生的新影响,有力地迫着他们。某种程度的改变已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律法书之定规及先知们所传讲的旧式崇拜的基本原则,大致上仍保留在犹太教中。
 
神学
  整个犹太教信仰的中心点,是相信耶和华的单一性及超越性。外邦的世界承认众多的神只,犹太人却严守申命记六章四节撮要的信条:「以色列阿,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犹太人对耶和华单一的敬拜,从外邦人对待他们的态度,也可得见其梗概。他们通常被外邦人诬蔑为无神论者,原因不是他们不承认任何神的存在,乃是因他们在敬奉耶和华以外,贯彻地拒绝承认任何其他的神。
  教师拉比们对神的父性相当重视。主祷文的开首语:「我们在天上的父」并不是新奇的教训。以赛亚会如此称呼神说:「亚伯拉罕虽然不认识我们,以色列也不承认我们,你却是我们的父,耶和华阿,你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你名称为我们的救赎主。」(赛六十三16)
  拉比阿基巴(Rabbi  Akiba)教导以色列人认识他们是神的儿女:「以色列人是神所爱的,他们将称为神的儿女:但神给他们知道自己是神的儿女,更显出他们是神所爱的」(参考申十四1)。这种以父子关系来表达神与以色列人关系的信仰,主要是巴勒斯坦教师们所强调的。
  犹太教中希腊派的腓罗(Philo),对神有一种更为哲学性的观念。神是自有永有的,亘古不变、圣洁、自主及完全的。他既超越万物,就不能将任何事物与他比较,来为他下定义,因为定义本身便是一种限制。这种观念造成的趋势是使神成为没有位格的神,今日犹大教中这种倾向仍存在。如此一来,神虽实在,但他是一个含糊暧昧的存在,不能用任何肯定的话来谈论他的性格和态度。他们之所以不能确定神的本性,就是因为不愿意因此限制了他。约翰一章十八节所说:「从来没有人见过神」这种不肯定的说法,可能就是有这种背景。不过,在这一点,基督教超越了犹太教,因为基督教所介绍的神,不单是独一而实在的,更是有位格而可知的。
  根据犹太教的神学,人是神所创造的,赋有选择能力,决定顺服或违背神启示的律法,并因之决定了生命或死亡(申三十11~20)。人生命的主要目的是遵守神的诫命,及持守为整个民族规定的各项礼节:如割礼、严守安息日、各种节期,并会堂中的崇拜。律法总括人全部的责任,也建立了人与神的关系。
  对犹太人说来,罪主要是人与神启示的律法没有正确的关系。人若不能顺从其中任何一项的训令,不论是严重如「你不可杀人」,或轻微如禁止从鸟窝上取走母鸟及雏或蛋,皆视为罪(申廿二6~7)。新约中的雅各书也表现了这种犹太人的态度:「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二10)犹太教对道德性或仪礼性的律法并不加以分别,因两者与民众整体的生活都是息息相关的。从选民中被隔离,是对犯规者的刑罚,这样的刑罚不单是加诸一些犯了滔天大罪或忽略一些基本条例(如割礼)的人身上,即使是一些只是吃了带血的肉的人,他们所受的刑罚也是一样的(利十七14)。
  在被掳以前,赏赐和责罚,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命运。如果国家遵守神律法,单单的事奉他,国家便兴盛。反过来,如果国家堕落敬拜偶像,忽视神的律法,它便会遭遇政治和经济上的厄运。刑罚是按群体不是按个人而施行。当然,如诗篇五十一篇所表现的个人对罪的知觉,也是有的,但犹太教比现代的抗罗宗更看重个人行为牵累了社会及国家的命运这件事。
  被掳时,国家败落,赏罚与国家盛衰的关系,不复存在,被掳本身是国家所需要忍受的一个教训,直到神认为适当的时间,将他们的国家再一次的建立。但在这过渡时期,接续的每一代都需要个别的面对生命和死亡的问题。这也是以西结先知所要面对的问题。当日的宿命论者对他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以西结先知却回答他们,一个人与神的关系,不在乎先祖的罪恶或美德,而决定于他们本身。
  「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们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看哪,世人都是属我的,为父的怎样属我,为子  的也照样属我,犯罪的他必死亡。」(结十八3~4)
  这种个人责任的重新肯定,与新约中所显示的犹太教立场十分符合。那少年长官,虽然认为已完全遵守律法的道理定规(太十九16~22),但他对自己与神的个别关系,仍十分关切。集体的责任最初是由同一地区的居民负责,后来则转到神选民的身上。被选的明证,也不在乎他们所居何地,而在乎他们本身有社会性的连带责任。
  赏罚的神学理论,应用到个人身上,便产生生命不朽和来生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旧约的资料甚少。雅各与大卫会说及阴间是一个暗淡朦胧的死人境界,在那里他们将会与夭折的儿女相会(创卅七35:撒下十二23)。虽然耶稣曾把神对摩西的宣告:「我是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解释为神是活人的神,不是死人的神,早期的记载中没有一处直接叙述身体复活的事,但有关复活的提示首先出现在诗歌书上,后来在先知书中。公认为大卫所作的诗篇第十六篇,说道:
  「因为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也不叫你的圣者见朽坏,你必将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满足的喜乐,在你右手中有永远的福乐」(诗十六10~11)。以赛亚预言神将来的审判及以色列的得救时说:
  「死人要复活,尸首要兴起。睡在尘埃的阿,要醒起歌唱,因你的甘露好像菜蔬上的甘露,地也要交出死人来」(赛廿六19)。

  但以理书也有复活的预言:
  「睡在尘埃中的,必有多人复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远被憎恶的」(但十二2)。
  犹太教既是神向人启示的一部份,所载有关复活或来生等事却是如此稀少,不免使人有点惊讶。不过,启示是附有教育性的过程,与以色列在巴勒斯坦一地的发展有密切的关连。以色列人所以能够保有巴勒斯坦一地,在乎他们在今生的表现,而他们整体性的赏赐,也只限于这世上,因为共通的赏赐和刑罚的配与,很少连续到来生;决定来生的因素是个人的命运。在律法之下,重点还在犹太民族此时此地整体的救恩,而不在于死后个别的救恩。
  次经和启示着作对这些问题,有更明显的提示。大约主前第二世纪中叶时,一位奢述所罗门智慧书住亚历山大的不知名作者曾说:「正直人的灵魂在神的手中,任何折磨皆不临到他们……虽他们暂时受到锻炼,但他们终将得着极大的福份,因神试验他们,发觉他们配得过他。」(三1,5)根据古利奈(Cyrene)人耶孙(Jason)的奢述而编纂的玛喀比后书,对复活的观念表示得更为明显。据玛喀比后书十二42~44,犹太玛喀比突袭以土买(Idumea)的总督,哥尔基亚(Gorgias),取回了以前与以土买人一次冲突中死去的犹大人的尸骸。当这些尸骸被移去埋葬时,在他们衣服之内发现一些会献与偶像的物品,犹大为赎死者所犯的罪过,曾这样做:
  「在会众中集合了二千银子后,他便把这数目送去耶路撒冷作为赎罪祭。他这样谨慎地作,因他记念复活的事。如果他不盼望那些被  杀的人会再复活,为死人祷告,便显得多馀和徒劳的了」(玛喀比后书十二43~44)。
  阴间被认为是复活及最后赏赐与惩罚以前的过程阶段。据玛喀比后书六23,殉道者以利亚撒(Eleazar)说他将到阴间去:而他既是义人,将来必得着上述之复活,他在阴间的停留只是暂时的。次经中亦记载有审判的一天,那时恶人接受他们应得的沉沦,而义人将得伸冤。正直人「只是小小的受镯炼……将得大赏赐」(所罗门智慧书三5),而恶人既「无盼望,受试炼的日子中,也得不着安慰」(三18),以斯拉二书及以诺书也有许多对将来毁灭日子的记载,虽然所说的不一定有连贯性。
  新旧两约之间的时期,一般人极为盼望弥赛亚的来临,以色列政治上的拯救者。次经以斯拉后书是一部谈论弥赛亚特出的启示书。奥斯连(W. O. O. esterley)认为此书是主后一百至二百七十年间的一部综合性的着作。虽然成书甚晚,这本书可能未受过基督教的影响,因为其中完全没有提及基督本人,显然是犹太人的作品。一些迹像也显示此书是由希伯来文翻译的。它预言罗马统治以后便是上帝国度的来临:弥赛亚将循律法治理;当他完成了他的工作时,他将逝世,而审判也随即来到。成书于主前一世纪的所罗门诗篇又描述一位以色列公义统治者的来临,他是无罪的,也将治理外邦人(所罗门诗篇十七)。这些着作中,弥赛亚为人受苦及将自己献上完成代赎的观念,无处可寻。后来使徒们询问耶稣,引起了着名的「橄揽山的演讲」(Olivet  Discourse),整个背景是这种弥赛亚的盼望,以及有关弥赛亚的启示性观念,这些盼望及观念在但以理书显然已存在,后来的书籍更是详细说明。
 
圣殿
  主前五八六年,足布甲尼撒的军队劫掠并焚烧耶路撒冷,所罗门王所建的圣殿被毁。第二所圣殿,建于复国后,那时的先知哈该及撒迦利亚都提及。此殿约建于上前五三七年,但经无数次的延阻,终完成于主前五一六年(拉六13~15)。
  有关第二所圣殿的历史,现在所知甚少。主前一六八年,安提阿古依比芬掠夺及亵渎圣殿,曾于殿内安置奥林匹克丢斯的祭坛,并亲自奉献祭物。三年后,犹大玛喀比洁净并重修圣殿。至主前六三年,庞贝占据耶路撒冷,圣殿仍存。但到了主前五四年,殿中宝物即为努尚斯(Crassus)所劫掠,当大希律于主前三七年接管耶路撒冷时,圣殿部份的建筑物已被毁,但主要的大楼可能并不曾受到严重的破坏。
  希律在位的第十八年(主前廿~十九年),重建圣殿。在正式的拆除和重建的工作未开始时,希律已搜集材料,而且重建时,工程进行缓慢,以免崇拜受到阻扰。重建工作是由祭司们主理,圣院(The  sanctuary)在一年半内就已经完成,但外围建筑及廊门则到主后六十二至六十四年方才竣工。反对耶稣的人说圣殿重建已有四十六年,他们指的是工程仍在进行中(约二20)
  圣殿本身是用白色大理石造成,其中大部份皆贴上黄金,反映太阳的照射,显得辉煌灿烂。圣殿的院子是长方形,东至西大约是五百八十五尺,南至北约六百一十尺。院子围墙之内是一列的走廊,南面有双重的柱子。东面的走廊称为所罗门的长廊(约十23;徒三11,五l2)。因为传说这长廊是所罗门的圣殿所存留下来的。办公的地方设在围墙旁边或在门廊之间。
  外院通常被称为外邦人的院子。任何人皆可进入,因此有时作为市场。院子的北端,横着建的,即为圣殿正身,包括内院及其建筑物。内院东面尽处是妇人院,而西面尽处是妇人不得进入的以色列人院。以色列人院的正中即为祭司院,圣院便在其中。内院的地势较外院为高。两院之间,内院的边围有一石板,上面刻着外邦人不许进入第二层,以免受到死亡之刑罚的警告字句。围墙有九扇门,北面四扇,南面四扇,馀下的一扇在围墙的尽处,或许就是使徒行传三章所记的美门。
  圣院又较内院为高,要经过十二级的梯阶才可到达。其中的布置正如会幕一样,东边是圣所,约六十尺高,至圣所长度则约有三十尺。圣所之内,北面有陈设饼桌,南面有七叉的金烛台,香坛便在两者的中间。惟有祭司方许进到圣所。至圣所是空的,约柜已于所罗门的殿被毁时失去。大祭司只在一年中的赎罪日(Day  of  Atonement)可进到至圣所内为着百姓的罪献上赎罪的血。圣所与至圣所的分界处是一张双重的幕,免得人窥视至圣所内边的情况。圣所的外面建有三层旁屋;由一条梯阶直达,那里或作祭司的住所,或用为储物室。
  圣院的东面祭司院内,是献祭的燔祭坛,约十八尺正方,十五尺高。在这坛上,火不停的燃烧着,祭司按着每日的节规献上牲畜。祭坛的北面有宰杀及预备要祭献牲畜的地方。
  只有祭司可停留在祭司院内,但那些带牲畜来献祭的人,因为牲畜在未宰杀以前,他们要在其头上按手,所以也可以进入。
  罗马人准许犹太人保有一个警察团,以维持圣殿范围内的秩序。主管官员被称为strategos,即圣殿的守殿官(徒四1,五24~26)。捉拿耶稣的,或是这警察团的人员,而不是罗马的兵丁。他们负责去逮捕彼得和约翰,然后可能把他们看守在圣殴内。使徒是为着讲道而被捕。他们日夜的看守圣殴,防止冒失者进入禁止的范围内。晚上大门紧闭,并有看守者驻站,以防被劫掠。
  圣殿是耶路撒冷崇拜的中心。耶稣及他的门徒皆曾在圣殿的院内教训及传道。直到主后五十六年,耶路撒冷教会的人士仍在圣殿中许愿(徒廿一23~26),谨守律法的规条。因外邦教会的发展,才使圣殿与基督教的关系断绝。
 
会堂
  会堂与犹太教的发展和延续,占有重要的地位,此点已于上文提及了。散居的日子中,犹太人在帝国内的每一城内,只要有足够的犹太人,即创立会堂;在耶路撒冷,外地的犹太人建的会堂很多。在玛喀比的时代,加利利大多是外邦人(玛喀比前书五21~23),到了基督时,也有不少会堂,会堂是一个城市内的聚居的犹太人的社交中心,他们每星期见面一次。会堂也是教育的媒介,籍此把律法放在百姓面前,训导他们的儿女持守祖先传下来的信仰。首姓因路途及经济的原故,不能参与圣殿的崇拜,会堂取代之。在会堂中,律法书的研读替代繁褥的献祭,文士们代表了祭司,共通的信仰也发展到每个人的生命上去。
  每一会堂皆有领导人,称为「管会堂的」(可五22),他可能是从长老中选举出来的。领导人主持会堂的崇拜,在任何议论中,他是训导者(路十三14),并介绍外来的客人给会众认识(徒十三15)。会堂的管理员(hazzan),负责保管会堂的财产,及维护会堂建筑物以及会堂一切东西。他的责任也包括在星期五下午提醒村人,安息日的开始,以及它的结束。很可能他便是路四20所提及在拿撒勒会堂的执事,他把圣经的卷轴带来,耶稣便按着它宣读。当耶稣讲颂完毕后,他就把这卷轴放回原来的壁翕。在某些情况下,他也是那间会堂学校的主任。
  会堂的建筑物多是用坚固的岩石建成,若会众或赞助的人是富有的,它会有根好的装设。每一会堂都有一个箱子,律法书的卷轴便放在其中,也有讲坛及桌子,每天的经文便在那里颂读的,也有照亮会堂的灯及供书众坐的长凳或椅子。古代会堂所用的器具,与现代的会堂类似。
  会堂的礼拜包括犹太信条,即「谢吗」(Shema)的朗颂:「以色列阿,你要听,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你要尽心、尽性、尽力爱耶和华你的神。」(申六4,5)其中附加赞美神的句语Berakat,因为每一句皆以「有福」为开始。「谢吗」之后是祷告的仪式,祷告结束时会众有个别默祷的机会;随即就是圣经的颂读,初期是循着圣日的排列而颂读律法的书的某部份,后来便把全部五经分割,成为固定的一百五十四课,依照一定的时间内读完一遍。巴勒斯坦地的犹太人每三年读毕摩西五经(Pentateuch),而巴比伦地的犹太人则只用一年的时间。先知书也会彼使用:耶稣在会堂读先知书即是其中的例子(路四16),很可能那一次是耶稣自己拣选颂读的经文。颂读之后是讲道,解释经文的含意。拿撒勒城里会堂中讲道,与当日通常的程序是相同的。礼拜以祝福作结束,多是由会众中有祭司身份的人宣颂。若没有祭司身份的人在其中,祝福便用祷告代替。
第一世纪的教会所采用的仪式受会堂崇拜的性质和程序之影响是非常明显的。耶稣本身经常参加会堂的崇拜。门徒们也熟识其中的仪文。保罗在他的旅程中,每到陌生的城市,即以这些分散各地的犹太人所设立的会堂为接触的起点,在这些会堂中他讲道,并与前来听他的犹太人或改教的外邦人辩论(徒十三5,十五43,十四1,十七1~3,10,17,十八4,8,十九8)。会堂的习俗与教会的有许多相同的地方,无疑是因为教会吸收或随从许多会堂的程序。其实,早期一些基督徒的敬拜还是在会堂举行的。雅各书便有为这些仍在会堂中敬拜的基督徒而写的含意(雅二1~2)。因为犹太人坚决拒绝基督的福音,以致教会与会堂不得不分离。如今这分裂仍然存在,而且在许多方面两者亦是对立的。不过,对圣经及训诫或讲道的重视,却有密切的关系。

圣年
  犹太人的历法是以一年分十二个阴月计算,而阴历与阳历之相差,则以润月替补。民事年从第七月开始,约相当于现代历法的十月,宗教年则从正月开始,在这月内有逾越节,也是犹太人各节中最重要的一个,宗教年的各月次序如下:
 
  月份  特别节日
  尼散月(四月)  十四日一逾越节
  十五日一无酵节
  二十一日一逾越节结束
  以珥月(五月)
  西弯月(六月)  六日一五旬节至逾越节后七星期(西乃山律
  法颁布的周年纪念)
  搭模斯月(七月)
  埃波月(八月)
  以禄月(九月)
  提斯利月(十月)  一、二日一次角节(Rosh  Hashanah)民事
  年开始
  十日一赎罪日

  十五日至二十一日一住棚节
  马西班月(十一月)
  基斯流月(十二月)  二十五日一烛光节(Feast  of  Lights)
修殿节(Hanukkoh)
  提别月(一月)
  示巴特月(二月)
  亚达月(三月)  十四日一普珥节

  节期的数目共有七个,即:逾越节、无酵节、七七节、新年及赎罪日、住棚节、修殿节及普珥节。七个节期之中,首五个为摩西律法的规定,后两个则源自被掳回国以后。

逾越节
  从历史及宗教上说,逾越节是很重要的。这节日为记念犹太人从埃及被拯救出来而成为独立的民族。犹太人的习俗分「埃及的逾越节」及「永久的逾越节」。前者于尼散月的第十日,血散在门楣上,犹太人也忽忙的在这天吃羔羊。永久的逾越节为期七天之久,在这段时间内,犹太人吃无酵的饼。两者在时间上相连而成一节期。
  逾越节的公开记念是每年一次的,但旧约所记历史,只有数次的描述(代下八13,卅15;王下廿三21  :拉六19)。无疑的,犹太人经常遵守逾越节,但于宗教低沉时,也许有间歇过。新约时期,这节期有规律的举行,马利亚与约瑟于逾越节时携带耶稣到耶路撒冷,可见他们素常所作的,基督本身亦照样的守这节期。
  到了节期,在耶路撒冷十五里之内的犹太男子,除非他不便旅行,或因礼仪上不洁净的原故,均须到耶路撒冷过节。女子也可参与崇拜,虽然她不一定需要这样做。朝拜的队伍从巴勒斯坦的外围地区而来,有些甚至远及其他省份,他们携带奉献的礼物,加入节期崇拜的典礼。约西弗说到逾越节,耶路撒冷全城的人口多达三百万。其中许多只能在城外搭帐慕居住,城内能住宿的地方皆满了人。
  无酵节时,每天奉献公牛犊两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公羊羔七只,另公山羊一只作为赎罪祭(民廿八19~25),第二天奉献初熟的庄稼一捆作为摇祭。并一岁大的公羊羔作为烯祭(利廿三10~14)。

五旬节、或七七节
  七七节,或初熟日于西弯月举行,即逾越节后奉献初熟麦穗为摇祭之后七星期。五旬节(Pentecost)一名即指两节间相距五十天的时间。根据犹太人的传统,这节日记念摩西在西乃山接受律法。节日的重要形式是从收获的成熟麦穗中奉献加酵的面两条。虽然此节日在旧约的历史中没有提及,于新约中却有重大的意义。在这天圣灵降临在耶路撒冷那些照着主耶稣的吩咐而等候的门徒身上。这日成为教会的开始。

吹角节、或新年
  犹太人的民事年于提斯利月的第一日开始。新年的第一天从早到晚,圣殿不断传来吹角及吹号的声音。这节日并不如逾越节及五旬节一样,吸引了许多朝拜者到耶路撒冷。他们可在各会堂庆祝,正如在圣殿中一样。尼希米记记载(尼八2~12),从被掳回来的民众,在这天颂读律法,共同欢欣。

赎罪日
  赎罪日是一个禁食的节期,所以新约称为禁食的节期(徒廿七9)。此日的特色除了通常每天的献祭外,是大祭司一年一次的代赎献祭。大祭司除了祭礼的袍服,穿上白色的麻衣,进入圣院,手中携着香炉和铜盒。香炉盛的是从坛上取来的炭,铜盆则载着为赎罪而献的公羊犊的血,当香烟雾如幔子在祭司与施恩座间升起来时,祭司把血洒上施恩座。这样的过程再用赎罪祭的公山羊的血重覆一次,圣所以外的香坛和铜坛也需用血洒过。祭司再献上一只活的公山羊,他按手在公山羊的头上而承认民众的罪。这只活的公山羊随即被带到旷野释放,作为民众的罪已被永远除去的表证(利十六23,27~32:民廿九7~11)。
  当这些仪式完毕后,大祭司脱去身上的麻衣,沐浴,重复穿上祭司的袍服,而平常的献祭继续进行。希伯来书以赎罪日的象征与基督互相比较。基督的祭司身份所行的工作,也以旧约的仪礼辞句来描述。
  现代犹太教,新年与赎罪日结合而为悔罪的日子,虔诚的教徒省察内心,寻求过去一年所犯罪孽的赦免,希求能以无罪地进入新的一年。

住棚节
  赎罪日五天之后为住棚节(利廿三34;申十六13)。此节期由那一月的十五日开始,至二十日止,它记念以色列人在旷野飘流,亦为收获结束的感恩节。此节期内,犹太人以树枝搭造卢棚居住,纪念先祖在旷野流离的日子。这节期内,献祭数目相当多,到结束时有集会的大日子,就是约翰称为「节期的末日,就是最大之日」(约七37),是全年节期的终结。这天的礼仪,包括从一金瓶中洒水坛上,赞美诗(Hallel)的唱颂(诗一百十三~一百十八篇),点燃妇女院中那四枝灯台,及颂唱诗篇选读。但这些礼仪者都是在律法颁布后才有的。住棚节是受人欢迎的节期,而且在性质上也是欢乐的日子。
  被掳归回以后又加上两个节期,即烛光节及普珥节。

烛光节
  烛光节或称修殿节共八天,由基斯流月的第廿五天开始。约翰十22便提及此节。主前一六四年,犹大玛喀比洁净了安提阿古依比芬所污秽的圣殿,重新奉献给神。为着尊崇这节期,每一犹太家庭皆灯火照耀,玛喀比的事迹亦历代相传。它的时间几乎与基督教的圣诞节相同。

普珥节
  普珥就是「韭」的意思,这节日是在亚达月的第十四、十五天两日之内。到了第十三天的晚上,各会堂颂读以斯帖记。这节期包含的宗教仪式不多,这是国家的节日,就如美国人在七月四日所举行的庆祝。新约没有提及,除非约翰五1是指这节期。
  除此以外,第一世纪的犹太教中还有其他意义不甚重要的小节期及禁食的日子,而新约也没有记载。
 
教育制度
  散居各地的犹太人中,教育很早便占重要的地位,因为他们的生存完全靠着民族信念的延续。他们被驱逐离开本土,在武力上又缺乏抵抗的能力,若要坚立他们的民族意识,非保存他们自己的文化和属灵生命不可。远在以斯拉时代,已有律法的颂读及律法意义的教导。会堂始终不渝的保持了此种成人的教育。
  学校随着会堂而发展。犹太教中从未有如今美国所实行的义务教育,但他们设有一些教导条例,使他们的小孩能阅读套拉(律法书),书写及简单的计算。
  基督时代巴勒斯坦地的学校制度,是受一位着名的法利赛人及文士(活动于主前七十五年间)西门·班·沙达殊(Simon ben Shatach)的影响。根据他尔摩书(Talmud)的记载,他下令所有小孩子应接受初级教育。但有关这命令的记载有点含糊,不知是说所有小孩均须进入已设立的学校,或说应为他们新设学校。不论如何,西门是应当被赞许的,因他的改革,促使国家为各省来的男童供应教师,并在各乡镇开设学校。约书亚·班·姬拿(Joshua  ben  Gamla)亦在巴勒斯坦地各城中,为六岁或七岁的男童开设男童公立学校。廿五位男童即有一位教师。若是有学生四十人,教师便可得到一名助手。
  讲授的课程虽然狭窄,但却有一套完整的方法。小孩在未进学校时,他们在家中已熟读「谢吗」(Shema),即犹太人的信条(申六4)。这信条,在别人对耶稣的一次询问中,耶稣曾指出是诫命中最重要的(太廿二35~38)。小孩也会读过套拉,也背诵其中一些常为人所采用的箴言及一些诗篇选读。他们在学校中,要重覆背诵套拉。授课的情形是,先生在讲坛上,学生则成半月形的坐在他面前之地上,正如保罗受教于迦玛列门下(徒廿二3)。学生有进步时,先生便讲授米示拿(Mishna)或他尔摩书。如学生表现聪颖,他便会被送到一所文士训练学校去。
  犹太教育虽然狭窄,却甚精确。学生的训练包括对定义须有明确的分辨,并要能准确的背诵所学习的。这样学习的,他们便能运用,他们也能从各方面解释律法。然而创造性的思想和科学性的探讨不受鼓励。耶稣时的拉比能机敏的解释律法中的细节及阐明诡辩的问题,但像现代学校所重视的自然界的知识,却被忽略了。
  犹太教育是整套的,因课程中的每一门皆与神学连合。课程是以律法为主。在较前进的学校,希腊文及拉丁文的认识是准许的,不过,许多拉比都看不起外邦的学问,因此不愿他们的学生沉迷过甚。
  职业性的教育是犹太人所称许的。拉比们有一句话说:「任何人若不教他们的儿子有一门技能,将使他成为盗贼。」通常每一个犹太男孩皆有一门手艺,以维持他的生计。根据福音书的记载,主耶稣是一名木匠(可六3),或可能是石匠,因希腊文的「木匠」,亦可译为熟练建筑工或石匠的意思。保罗是致帐棚的(徒十八3)。这样对劳力训练的重视,使犹太人的男性市民皆能自立谋生。体力的操作亦可平衡他理智上的追求,使他得着有益的进展。
  女孩多不在会堂中受教育。她们在家中学习家务,使他们能适应婚后的生活。
  犹太国沦亡后,散居地区的犹太教便屈服于希腊文化之下。但在巴勒斯坦地的犹大学校则摒除希腊的学问,建立了一个严谨的体系的基础,成为后来的犹太正统的特征,直到现代。
  犹太人生活的特征乃是热心于教育。套拉的诵读是敬虔的表现,而虔诚的犹太人也花了很多时间去研读律法。因教育制度是宗教体系的一部份,犹太人所维持的知识水准,不是外邦人所能跟得上的。正如沐尔(Moore)所说:「……为要尽力将犹太教普及全民,一种独特的全民教育制度随之产生,其中不单包括阅读与书写,更含有希伯来语言及古代经典着作的讲授。教育所蕴藏高度的知识及宗教的意义,深刻在犹太人的思想中,甚且在他们品性的表现上。这种制度直到今天还保存着。」
 
文学
  犹太人深受他们律法书的影响。其他的国家也许拥有数量更庞大,更多样式或更古旧的文学传统,但没有一个国家,甚至是皮里格(Periclean Age)全盛时代的希腊,对本国着述的爱护,都比不上犹太人那样深厚爱慕着自己的律法书。套拉不单是犹太人认为宝贝的国家文化,更是神的话语。其中的告诫,犹太人是毫无疑问的遵守,而它所显示最小的含意也视为神圣的训令。规条与日常生活完全织成一块儿。犹太人一切思想也染上了律法基本的有神论的色彩。
  犹太人的正典对新约的影响非常明显,在这里不需重叙。主耶稣基督及他的门徒从小便熟习这些经典着作。耶稣毫不犹疑的引述律法书、诗篇及先知书(路廿四44),即犹太圣经的三部份,并引用圣经证明他自己的身份有启示性的权威为根据。在使徒行传及书信中,写新约的使徒们也都常引用旧约,显出他们都熟识旧约,不论他们用的是希伯来文圣经或希腊文的七十士译本。保罗认为旧约是「神呼出的」(God-breathed)。(即神所默示的,提后三16)。他向提摩太宣称旧约圣经「能使人因信基督耶稣有得救的智慧」(三15)。由于初期教会完全把犹太圣经拥为己有,七十士译木实际上成了基督徒的读本,所以犹太人另译了一部希腊文的旧约圣经,取代七十士译本。在最初的几世纪中,起码有一本新译文尽量吻合希伯来原文(Hebrew  Text),使基督徒较难以采用。
  旧约时代以最后一位先知玛拉基作终结,时约为主前四百五十年,而随后在巴勒斯坦的犹太教中,一系列的着作随而产生,通常被称为次经(Apocrypha)。「次经」一词,源于希腊文,有「隐藏」、「奥妙」、「秘密」等意思,在意义上指某些仅为入门的少数人得知,而不向普通大众公布的事。其后此词应用来指一些作品,虽有圣经及宗教的意味,但一般人没有接受其权威。它们可以用在教育或道德上,但不能与权威性的经典相提并论。旧约的次经是七十士译本的一部份,分插于各经卷中而不是单独编为一组, 也就是说与通俗拉丁文译本(Latin Vulgate)及后来的一些英文译本如一五三九年的大圣经译本(The Great  Bible)及一六一一年英王钦订译本初版(K.J.V.)不一样。次经着作通常排列的次序如下:以斯拉一书(l Eedras),以斯拉二书(ll  Esdras),托比传略(Tobit),犹滴传略(Judith),以斯帖馀卷(The Rest of Esther),所罗门智慧书(The Wisdom  of  Solomom),智慧书(Ecclesiasticus)巴录书(Baruch),三童歌(The  Song  of  the  Three Holy  Children),稣撒拿传(The History  of  Susdnna),比勒与大龙书(Bel  and  Dragon)。玛拿西祷言(The  Prayer  of  Manasses),玛喀比一书,玛喀比二书。
  这次序并不按时代之先后编排,虽然无法考证确定的时期,但约略的写作时期,却可接奥斯连的考据来审定如下:
 
玛喀比时代之前
  以撕拉一书  主前约300年
  托比传略  主前约250年
  三童歌  主前约200年
  智慧书  主前约200年
玛喀比时代
  三童歌之祈祷  主前约160年
  犹滴传略  主前约150年
  以斯帖馀卷  主前约140一130年
  比勒与大龙书  主前约150年
玛喀比时代之后
  玛喀比一书  主前约90一70年
  玛喀比二书  主前约50年
  稣撒拿传  主前约?年
  所罗门智慧书  主后40年
  巴录书  主后70?或其后
  以斯拉二书  主后100
  玛拿西祷言 ?

  其中大部份是在被掳归回后及耶路撒冷被毁前,当国家处于不安与争斗的时期中写成的。它们反映出犹太人不安宁与不满足的情绪,以及他们对独立联邦的期望。它们的主题指出了犹太人对整个时期的特性--压迫,不安,和祈望的反应。
  上述所列着作中,三种是历史性的:以斯拉一书,在内容上,与以斯拉及尼希米有相似的地方;玛喀比一书简洁的记述玛他提亚及他的众子在主前一六八年的反叛,这次反叛促成叙利亚人的败亡及亚斯摩宵王国的建立;玛喀比二书是古利奈人耶孙着作的粗劣文摘,在某种程度上补充了玛喀比一书的内容。托比传略、犹滴传略、以斯帖馀卷及苏撒拿传充满着浪漫色彩的故事,用来证明神对他子民公义的伸冤。比勒与大龙试图补充但以理书,亦可属此类。所罗门智慧书是警句式的哲理论调,类似箴言。三童歌及玛拿西之祷言表示犹太对神的敬虔及对他应许的期望。以语言和形式而言,这些着作与旧约正典甚为相近,但除了玛喀比一书,其中历史性的引证多有不正确的地方,也不能认定确实的作者。它们对新约作者的影响显然很微小,虽然亦可找到相似的地方。智慧书四十四章十六节:
  「以诺得神喜悦,因而被接去。」与希伯来书十一章五节十分相近:
  「以诺因着信被接去,不至于见死,人也找不着他。因为神已经把他接去了,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经得了神喜悦他的明证。」
  这两段经文并不是完全的近似,所以不能说希伯来书必然是引用了别的书。两者可能同是对创世记各做补充。
  以下所列的第二组着作,无论在犹太教或基督教的经典中,皆未被列入。这些作品不但从未被承认有正典的地位,也不代表任何一个人或某些人的观点:

禧年书(The Book of Jubilees) 主前200一150年
十二列祖之遗书(十二族长约书)
(The Testimony  of the Twelve Potriarchs)
所罗门诗篇(The  Psalms  of  Solomon)主前100一50年
玛喀比三书(lll  Maccabees)
玛喀比四书(IV  Maccabees)
摩西升天书(摩西略传,The  Assumption  cf Moses)主后1~50年
亚当与夏娃(Adam  and  Eve)
以赛亚殉道记(The  Martyrdom of lsaiah)
以诺书(The  Book  of  Enoch)
巴录二书(11  Baruch)
西卜林神谕记(神谕,The  Sibylline  Oracles)

  在这组着作中,有些可大约的确定其着作年日,其馀则不能考证。如以诺书,很明显的是由不同时代的几个片段作品所组成,组合时间约于基督教时代之前。此书所用措辞与新约也有近似的地方,特别是为人熟识的犹大书14,15两节,可说是以诺书一章九节的复制:
  「亚当的七世孙以诺,曾豫言这些人说:看哪,主带着他的千万圣者降临,要在众人身上行审判,证实那一切不敬虔的人所妄行一切不敬虔的事,又证实不敬虔之罪人所说顶撞他的刚复话。」
  以诺书、摩西升天书、巴录二书、以斯拉二书及西卜林神谕记中的一部份,系属启示文学一类。启示文学(apocalyptic  literature)是预言将来,多用奇异象征。而这些象征本身并没有一贯意义,共通的特点是,它们均预言神超自然的干预,罪人将受到悲惨的肉身审判,义人将得着拯救。在预言中天使通常是这些戏剧性的活动主角。许多启示文学都是匿名的,或假托为某些着名人物的作品。而这些着名人物却是不可能写这些作品。例如以诺书附托为以诺所作,因为以诺被认为是一个敬虔而满有智慧的人。
  在风格和象征上,旧约的以西结书与但以理书亦可编入启示文学一顿,虽然它们不是匿名的作品。新约中的启示录也是属于这类风格的着作。
  启示文学多产生于BP的时代中,这时人们的祈望是未来的拯救。它的目的是要鼓励信徒们对神尽忠,而它所用的象征则使反对者不能深寻其中的意义。虽然一些正典着作也是启示文学,我们不能说它们不是默示的作品,因圣经各类的文学作品都是圣灵默示的。
  耶路撒冷于主后七十年被攻陷后,犹太教再不是一个独立的政体,而仅成为一个宗教团体。圣殿祭祀的终止带来祭司制度的衰落及拉比制度的兴盛。律法的研读代替了献祭,而教师也取代了祭司的地位。教师们在解释律法中,把环绕律法而产生的遗传编纂起来,作为成文的着作。法利赛人认为这些遗传与写成的律法地位相同,并且有相等的管束力。撒都该人则完全不赞同这些看法。
  无疑的,当律法尚未在西乃山颁布前,希伯来人也有他们遵守的道德标准。创世记记载着挪亚及亚伯拉罕时代也有些规条与仪式,倘若没有规定的道德训条和崇拜形式的话,犹太人在埃及为奴时,决不能如此稳固的连系在一起。这些遗传能否随以色列人的盛衰,仍然保存到主前第一及第二世纪,就不能确定。但有一点能肯定的,那就是他尔摩书所载众多的遗传,许多是早于此书写成的时代。口传律法的存在,可以耶稣所说「古人的遗传」(可七3)为证。
  这些遗传收集起来,加上早期拉比们的注释,即成他尔摩书。他尔摩一词由动词lammid而来,即「教导」。他尔摩书包括两部份,即米示拿(Mishna)及革马拉(Gemara)。米示拿是主后第二世纪以前的口传律法。革马拉是巴比伦及耶路撒冷的学者们对口传律法的解释,出现于主后第三世纪的早期至第五世纪末之间。这些解释或讨论又可分为两种,即:哈拉卡(Halakah)与哈迦达(Haggadah)哈拉卡的内容是律法的法典,哈迦达则是一般的讲道,以及一切不包括在哈拉卡之内的解释。
  哈拉卡列举须要遵守的规条或法令,亦是当日确定的宗教习俗。司德拉克(Strack)说:「任何事皆可成为哈拉卡,只要(一)长时期被持守,(二)有被认可的权威担保,(三)得着圣经明证的支持,(四)得到大多数的赞许而成立。上述任何一项或全部均可建立口传律法中的某项原则。」由于每条新的律法原则不能是发明出来的,而必需与已存的原则有某种关系才能成立。根据现存之口传或成文律法推论,找出了他们可能发生的一切事件的答案,就能成为处理律法的专家。审核这些案件的记录及处理这些案件的原因便成为哈拉哥(Halakoth)。
  哈迦达是所有不属于哈拉卡的经典解释。哈迦达主要是要发展律法的应用意义,而下在阐释律法语句的可能意义。耶稣用出埃及记来辩证复活的事,便是依随哈迦达的程序方式。哈拉卡与哈迦达两者合在一起,称为米拿殊(Midrash),米拿殊源出自希伯来文的动词「拿殊」(darash)有「寻找」或「进行研究」的意思。因此,对口传或成文律法意义的研究,成了他尔摩书的一部份。
  他尔摩书包括六十三节或短篇,每一部讨论律法的某一方面。现存共有两种他尔摩书,代表巴勒斯坦及巴比伦两学派的意见。巴勒斯坦学派的他尔摩书篇幅较短,是用西部的亚兰文写成,大约是主后第四世纪末期的作品。巴比伦学派的他尔摩书约成于主后第五世纪末,是用东部的亚兰文语写成。两者皆不完整,有的缺少整节或一节中的某段。主后第十三世纪时,他尔摩书受到教会的禁止,流存下来的许多抄本因而受到摧残或损坏,不过,奇怪的是它仍能存在着。
  如今,他尔摩书还是正统犹太教的准则,是信仰及祭典的规范。它定下了律法的解释,对犹太人的信仰及生活的影响,往往比旧约更有作用。

犹太教的派别
  犹太教并不能避免人为的趋向而有派别之分,虽然在罗马世界许多宗教中,犹太教是比较团结一致的。犹太教中各派对律法都表示尽忠,但份量之轻重则差别甚大,有自由主义而至理智主义,也有神秘主义而至政治投机主义。

法利赛人
  新约时代,最庞大及势力最大的派别是法利赛人。他们的名字源于parosh,即「分别」的意思。他们是分离者,是犹太教中的清教徒,他们从任何污秽中脱离,追求完全顺服口传或成文律法的每一训令,玛喀比时代之后,他们即成为独立的一群,到了主前一三五年,在犹太教中,他们的地位已非常稳固了。
  他们的神学思想建立于旧约的全部经典,包括摩西律法,或套拉,先知书及诸写作。解释上他们采取寓意解经法,以便应用律法解决新问题时有相当的弹性。他们对口传的律法或遗传甚为重视,且严格的遵守。他们相信天使及众灵的存在及灵魂的不灭以及肉身的复活。他们实行礼仪式的祷告及禁食,并严谨的实行十一奉献(太廿三23;路十一42)。他们十分小心遵守安息日,不许在安息日医治病人,也不容许人经过麦地时,掐起麦穗来吃(太十二1~2)。
  高拿(Kohler)列举七类极端的法利赛人。
  1.「肩膀」式的法利赛人,他们表彰自己的好行为,好像把徽章放在肩膀上。
  2.「请候片刻」的法利赛人,他们行善时会请别人等候片刻。
  3.「盲目」的法利赛人,他们为着不看女子,闭起眼睛走路,以至撞到墙壁,损伤了自己。
  4. 「槌儿」式的法利赛人,为着避免诱惑,他们垂下头来走路。
  5.「不停数算」的法利赛人,他们常常数算自己的好行为,看看是否多过自己的过失。
  6.「敬畏神」的法利赛人,他们是真正的义人,像约伯一样。
  7.「敬爱神」的法利赛人,好像亚伯拉罕。
  虽然许多法利赛人过于注意自己对律法的顺服,以致常常显得过份的自以为义,但他们中间还是有许多是真正有德行的义人。他们并不全是假冒为善的。尼哥底母于基督在世时,曾诚恳的寻求真理,后来他与亚利马大的约瑟共同埋葬耶稣,他也是一个法利赛人。大数的保罗曾疯狂地BP教会,他自称是法利赛人,也是法利赛人的子孙(徒廿三6),而且就律法上的「义」来说,「他是无可指摘的」(腓三6)。法利赛主义的道德与属灵标准虽不免倾向自以为义,甚而沦于假冒为善,但与当日一般的道德情况相比,他们还是崇高的。
  犹太教的诸派中,只法利赛主义存留到今日。它成为现代正统的犹太教道德、礼仪和律法的基础。

撒都该人
  根据遗传,撒都该人一名出自撒督(Zadok)的众子,撒督是大卫与所罗门时代的大祭司。被掳时,撒督的众子是当日的祭司团(代下卅一10;结四十46,四十四15,四十八11),这名称显然传流到基督时,成为祭司集团的名称。人数上他们虽不及法利赛人多,但他们拥有政治上的权力。希律统治时,他们是统治犹太人民政的教派。
  作为犹太教中的一个派别,撒都该人坚持套拉字句上的解释,认为只有套拉才是正经,比先知书及诸写作有更高的权威。因此,在他们的思想中,法利赛人所喜欢研究的口头遗传完全没有地位。撒都该人崇尚理智而反对超自然主义,他们不承认天使及诸灵的存在(徒廿三8),也不相信人的不朽。他们的宗教是冷酷的伦理制度,而且采取严谨的字面解释。他们比法利赛主义更容易接受希腊影响。政治上,撒都该人是机会主义者,极愿与任何当权势力联合——只要他们能保持本身的声誉和影响力,
  耶路撒冷被毁后,他们不像法利赛人一样生存下去。多数撒都该人是祭司,本来他们也得到罗马政府的保护,但如今祭司制度的终结,以及罗马政府的敌视,使这集团无法存在。

爱色尼派
  约西弗在犹太战记(Wars of the Jews)一书中曾详尽描述爱色尼派。现在我们对此派知道得不多。他们名称的意义也不可确定。有些把它与希腊文中的hosios相连,以为是「圣洁」的意思。
  爱色尼派(The Essenes)与法利赛人及撒都该人不同,他们的确是一个禁欲的团体。唯有愿意遵守此派所定的规则,并肯接受入派仪式的,方可加入团体。他们禁止婚娶,会员的增加是藉继承方式或接纳皈信者。在他们集团中,产业是公有的,因而没有贫富的差别。他们靠着劳动工作,自给自足。吃最简单的食物,余闲时,常穿着白色的衣服。
  在行动表现上,严肃而谨慎,绝不发怒或使用誓言。他们严格的遵守安息日,对个人的清洁,尤其重视。冒犯任何一条规条,则受到驱逐的刑罚。
  神学理论上,他们正如法利赛人一样,谨守律法并信仰超自然的存在。他们教导人灵魂是不可捉摸的,不灭的,并束缚在将灭亡的身体内。人死之后,好人到满有阳光和凉风的地方,而坏人则被贬黜到黑暗而满是风暴的地域,受永不止息的折磨。
  爱色尼派的禁欲倾向,在许多方面与早期基督教的修道主义极为相近。他们有些教训好像因与外邦思想的接触而产生,因为在行为上他们很像斯多亚派。但奇怪的是福音书未曾提及他们的名字。有些作者甚至说施洗约翰及耶稣均是爱色尼派,如此基督教便是爱色尼主义的产物。虽然表面上有许多相似的地方,爱色尼派谨守律法主义,与基督教注重恩典的特质相反,不可能有关连。
  有关爱色尼派的历史,因最近在昆兰(Qumran)的发掘而展开新的一页。昆兰在耶利哥以西七里,俯临死海的高地上。此地有建筑物的存在,已许久为人所知,但历来都被认为是罗马人外国堡垒的残迹。一九四七年的春天或初夏,一些贝多温(Bedouin)的牧羊人在邻近昆兰的一个洞穴中发现八个载有古代卷轴的大瓮,其中三卷卷轴存在耶路撒冷的叙利亚圣马可正教修道院(St  Mark’s  Syrian  Orthodox  Convent),这三卷根据写作的风格确定为基督之前或后一世纪的产品。其后在附近的探查,发现这个地方藏有更多的古代卷轴,很明显的,这些卷轴的窖藏是避免被人掳去而毁掉它们。根据鉴定的日期,这些卷轴是在主后六六至七十年间,亦是犹太第一次革命时,放在这些洞穴中。
  一九五一年,昆兰残迹被发掘。结果证明这不是罗马的堡垒。遗迹显示这是一大群人的住所,包括共用的饭堂、宿舍、水槽及抄写经卷的地方。残迹中所发现的资料证明这个团体在耶路撒冷被毁前,即主后七十年之前,甚为兴盛。跟着的问题是:组成这个团体是那些人呢?
  在这些洞穴内,除了旧约经卷外,还有属于以前居住在这里的民众的文件。「团规指南」(The  Manual  of  Discipline)、「大马色文件」(The  Damascus  Document)、「感恩诗」(The  Thanksgiving  Hymn),「战事规程」(The  Order  of  Warfare),均是这派别的文件,是昆兰团体的教义与规则。从这些着作中可得知当时他们无论吃、住或工作,皆是集体性的。他们脱离了官方的犹太教,而在旷野中渡过一种修道院式的生活。这个组织是由会众的主席所管治,他是法律裁判人,也是全团的监督人,并且在战争中,他也是军事的统帅。会众包括男、女及小童。管理的议会包括祭司及普通教徒。任何志愿加入这团体者,必要经过几个月的检定时期,然后接受洗礼的洁净,才成为会员。在团体内,经常有道德或属灵的训导。这团体完全不倚靠外间团体,完全自给自足。律法的研读可说是这团体的生命线。
  昆兰团体的神学与犹太教几乎一样。他们信一位神,即创造者,他 把人放在世上,而人的行动也要向他负责。他决定历史的过程,是全知全能的。由于他的公义,他赦兔人的罪,人的生命也因他的怜悯而得存活。
  在神之下,有掌管生命的善与恶两个原则。人在它们的影响之下,分为「光明之子」与「黑暗之子」。这两种权势争战之后,形成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即公义之道,其结局是人的幸福;及罪恶之道,它的结局是羞辱与毁灭。这种道德二元观念并不是宇宙二元论,因为罪恶不是永远的,并且不能与善良等量齐观。
  究竟这个团体是否约西弗所述的爱色尼派,到现在不大清楚。不过,这两个团体却有许多相近的地方。他们居住的地点几乎一样,即死海之西;他们凡物公用,并且不从事贸易;他们持有崇高的道德观念;追随团体崇拜的仪式程序。
  可是,爱色尼派团契中没有女性,而且约西弗说他们禁戒婚嫁,但昆兰团体包括女性,甚至有些是已婚的。同时爱色尼派不向圣殿献祭,昆兰团体则不禁止动物的献祭。分歧的地方如此的多,所以有些学者不顾意把两者看作一个团体。或许爱色尼派是由许多不同信仰与习惯的团体组成,而约西弗是按照他所熟悉的一种爱色尼派代表全体。
  昆兰团体与他所述的爱色尼派,其中类似之处,强烈的表明两者有关联,虽然两者不完全相同。

奋锐党
  奋锐党并不是一个宗教的团体,如法利赛人或爱色尼派一样,他们是狂热的民族主义者,以暴力为脱离罗马政权辖管的途径。提多攻耶路撒冷时,他们是城内反叛团体之一,而他们所造成的纷乱,使耶路撒冷更快的陷落。或许他们与使徒行传二十一章三十八节所述的「凶徒」(Assassins)有关。耶稣门徒之一——西门,从他名字看来,是属于这一派的(路六15:徒一13)。

散居的犹太人
  虽然巴勒斯坦是犹太民族的故土,但数目繁多的犹太人却居住在罗马帝国各地方,在圣地范围以外。从巴比伦直到罗马,差不多所有大城市,或其他较小的城邑中,随着商业或殖民的关系,皆有犹太人聚居,他们被称为分散的犹太人(Diaspora)。犹太人分散各地,始自主前七百二十年,当亚述王撒珥根(Sargon)攻陷北国时,随即把以色列百姓分散到亚述新建立的殖民地。到主前五九七年巴比伦战胜犹太的南国时,又掳去许多上层人物。此后,更有第二次及第三次的分散,只馀剩一些最贫穷的犹太人留在巴勒斯坦。虽然以斯拉及尼希米的复兴,使数千的犹太人返回故土,大部份却宁愿留居在他们被掳的地方,因为他们已经开始在新居留地奠定了基础,并且兴旺起来。
  亚历山大帝在主前第四世纪的征服,造成迁移和紧居的好机会。强大的军事势力统辖近东一带,暂时除去国与国之间的敌视,使旅行得到从未有的方便。随着商业买卖机会的增加,以及亚历山大的继承者,叙里土及多利买鼓励移民政策,赐予一切迁移到他们领土内的民众有公民的特权,并且不向他们征收税项。许多犹太人利用这些优待条件,在发展中的希腊城邑居住;一些成为希腊城市的暂时居留者,一些取得公民权利后,便长居下去,建立他们的新家园,进行新的生活。在亚历山大港,城中一整段全为犹太人所居住,他们的长官有独立的权力。当时的人口估计约达二百万,成为当日所有城市中,犹太人聚居最稠密的地方。
  罗马帝国中,犹太的移民增加得很快。那些庞贝由巴勒斯坦掳至罗马做奴隶的被释后,即聚居于提伯尔河东岸,接近码头的地方。主前四年,在罗马城中约有八千犹太人。该撒及亚古土督统治的时代,他们得着合法的地位。在一些城市中,如哥林多,他们得免除军役及外邦法庭的管辖。
  无疑地,散居各处的犹太人免不了受希腊文化的影响。其中许多失去了他们与其他民族在特质和信仰上歧异的地方。不过,大部份仍保留犹太血统,坚持基于摩西律法的一神信仰,他们并籍着节期的朝圣及每年半舍客勒税金,保持与耶路撒冷圣殿的连系。他们也遵守安息日,而且只要有足够的人数组成一个崇拜的团体,他们即有会党的礼拜。
  散居各处的犹太人,明显的分为两个集团——希伯来派(the Hebraists)及希腊派(the  Hellenists)的犹太人。

希伯来派
  希伯来派或「希伯来人」一辞,曾为保罗所提及,而他本人亦为其中一员。他说他在「第八天受割礼,是以色列族,便雅悯支派的人,是希伯来人所生的希伯来人,就律法上说,我是法利赛人。」(腓三5)希伯来人,就是那些不但保存犹太教的宗教信仰,且使用希伯来或亚兰语言,并持守希伯来习俗的犹太人,保罗说他自己是「按着我们祖宗严紧的律法受教。」(徒廿二3),从他所引述的旧约经节,可见他对希伯来文及希腊文译本圣经都十分熟识。虽然他生于大数,一个希腊的城邑,并且对他自己罗马公民权甚为重视(徒廿一39,廿二25~29),他仍是一个道地的犹太人,并不因少年时环绕他的外邦异教主义而腐化。当然还有许多人和他一样的。不过,可能大部分希伯来派的人都住在巴勒斯坦本地,在那里他们的崇拜是以圣殿为中心。使徒行传记述,一些散居亚细亚各地的希伯来派犹太人,诬告保罗把外邦人带进圣殿的洁净地界内(廿一27~29)。

希腊派
  然而,更大数目的犹太人吸收了希腊及罗马的文化,除了信仰上的事以外,已完全不是犹太人。他们说希腊话,或居留地的语言:他们跟随邻居的习俗,在许多情况下,根本分辨不出他们是犹太人。他们的敬拜,也出现了综合的色彩,例如在幼发拉底河的杜拉欧普斯(Dura Europos)的一所会堂,墙壁的图画与镶嵌中,便描画有外邦神话的故事。
  上述犹太人中的两派,在使徒行传皆有记述,他们中间的分裂危害了教会的合一。显然希腊派比希伯来派开通一点,也较愿意接受旧约圣经广泛的含意。司提反可能为希腊派中人。
  两派合起来计算,在罗马帝国中的犹太人约有四百五十万人。因为他们的民族观念,使他们不愿参加公开敬拜外邦神明,他们通常不受别人的欢迎。许多时候他们被称为无神者,因为别人不明白他们怎么可敬拜一位看不到的神。另一方面,他们的严谨、勤劳、及正直的道德,也为邻舍所称许,而不得不承认他们的能干与诚实。
  当他们的宗教信仰受到威胁的时候,犹太人也会作乱的。革老丢的时代,他们因作乱而被逐出罗马;后来,亚历山大港的犹太人也曾发动严重的暴乱。主后六十六至七十年的犹太战争,散居在各地的犹太人并没有参与,也没有因耶路撒冷的被围及陷落而提出任何抗议。被掳到外邦人中间的犹太人对于自己国家地位漠不关心的态度,是几千年来的矛盾一一一犹太人一一一的一部份。

乙部 福音书:耶稣生平记录
开端的时期: 主前六年至主后廿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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