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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高与降卑 路18:9-14

日期:2016-10-27作者:任运生

路18:9-14

“耶稣向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的,设一个比喻,说,有两个人上殿里去祷告。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法利赛人站着,自言自语的祷告说,神阿,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税吏远远地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神阿,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我告诉你们,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

路18:1-8,祷告本身的重要性;路18:9-14,祷告态度的重要性。

这段经文分别论到这个比喻的目的、内容和结论。

“耶稣向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的,设一个比喻。”(路18:9)

首先,谁需要听耶稣这个比喻?

那些认为自己至少在某些方面强过别人,内心因而产生一种优越感,从而对他人尤其那些不如自己的人产生哪怕些微的轻看或蔑视的人。

如果这个定义可以采用的话,所有的人都在其中,因为在每个人生命的某个时刻或某个层面,大概都产生过类似的心态:

权利的自恃,财富的张扬,才学的高傲,知识的清高,明星的身价,美貌的虚华,青春的资本,荣誉的炫耀,休闲的自得,暴力的逞强,犯罪的乐趣,敬虔的感觉等,不一而足。

因此,凡是读到过、听见过主耶稣这个比喻的,都当谨慎,因为这个比喻正是对你说的。

“有两个人上殿里去祷告。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路18:10)

法利赛人有身份、有地位、有知识、有学问的人,他们精通摩西律法,循规蹈矩,在宗教事务上敬虔,穿着整洁,被人尊重。

税吏为外邦政府服务,被认为是背叛者,与妓女抢劫者同类,甚至不允许做证人。又加上他们时常鱼肉百姓,因而被人痛恶。

所以当听众听到有两个人去殿里祷告,一个是法利赛人,一个是税吏,人们心中立刻有一个标准的判断:那个法利赛人一定是敬虔的好人,是神所喜悦的;税吏一定是个恶棍,是神所厌恶的。

这两个人祷告的内容也是截然不同:

法利赛人:

1)自言自语的祷告(他对自己祷告);

2)神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

3)我没有勒索、不义、奸淫;

4)我也不像这个税吏;

5)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

6)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税吏:

1)远远地站着;

2)连举目望天也不敢;

3)不住地用手捶胸;

4)神阿,可怜我;

5)我是个罪人。

路18:11-12,有四个“我”(“I”),如果加上“自言自语”,共有五个。

“法利赛人站着,自言自语的祷告说,神阿,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18:11-12)

这个法利赛人进入殿中,站在显眼的位置,使众人都可以看见,他的祷告众人也都可以听见,他借着大声的祷告,向众人宣布:我是一个多么好的人。他洋洋自得,尽情地张扬、炫耀、表演着他的自我、自义、自负、自私、自高、自大。

耶稣对法利赛人的假冒为善有很生动的描述:

“你们祷告的时候,不可像那假冒为善的人,爱站在会堂里和十字路口上祷告,故意叫人看见。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太6:5)

“你们禁食的时候,不可像那假冒为善的人,脸上带着愁容。因为他们把脸弄得难看,故意叫人看出他们是禁食。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太6:16)

这个税吏胆怯地躲在圣殿的一个角落里,因他为自己的罪深感羞耻、不敢见人,连抬头望天也不敢,因为怕见神的面,深知自己不配在神面前祈求。他为自己的罪忧伤痛悔,只有撕心裂肺地重复着简单的几个字: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

这两个不同的祷告带来两个截然不同的结局。出乎众人的意料,耶稣给出他自己的结论:“这人(税吏)回家去,比那人(法利赛人)倒算为义了。”“算为义”的意思是,被神宣告为“无罪!”英文“Justified”有人这样形容:Just-(as)-if-I’d-never-sin。(就好像我从来没有犯过任何罪)。

因为法利赛人“他们已经得了他们的赏赐,”所以他们不可能在神面前再得着什么;他怎么进入圣殿,也怎么出离圣殿,还是他自己,没有丝毫的不同。当然,他自己会兴高采烈,感觉良好:因为他又忠实地履行了宗教义务。

那个税吏忍受着众人奇异的目光,胆怯地进到圣殿的一个不起眼的角落,不敢抬头望天,只有用手不住的捶胸,撕心裂肺地哭求神的怜悯。当他出离圣殿的时候,他变了一个人,他被神完全地赦免,他与创造主建立了全新的关系。

使徒保罗说,“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那本来不追求义的外邦人,反得了义,就是因信而得的义。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反得不着律法的义。这是什么缘故呢?是因为他们不凭着信心求,只凭着行为求。他们正跌在那绊脚石上。”(罗9:30-32)

法利赛人循规蹈矩,严守律法,生活敬虔,最后却被神拒之门外;税吏盘剥百姓,鱼肉乡里,中饱私囊,作恶多端,末了却被神接纳。这公平吗?

常听人说,基督教的教义很荒唐:好人一生行善只因不信耶稣就要下地狱,恶人一辈子作恶只要信耶稣就可上天堂,这样合理吗?公平吗?

这个世界有自己的游戏规则(社会的价值取向),神也有他的行事规则,这两者通常是正好相反。

电视片《S字J》中有一个基督徒做见证说,他过去在文革中是造反派,打砸抢烧,无恶不作,大家却说他是好人。后来,他信了耶稣,安分守己,诚实劳动,结果却成了坏人,邻居排斥他,政府抓捕他。但在神那里却正好相反,当众人都说他好的时候,他在神眼中是个十足的罪人;当他认罪悔改接受耶稣后,众人都说他是反动分子,但神却视他为宝贝。

正如这个比喻所显示的:法利赛人循规蹈矩却因自以为义被弃绝;税吏欺骗讹诈但因忧伤痛悔被接纳。“耶稣对他们说,无病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5:31-32)

难道神就喜欢作恶的、败坏的、肮脏的下三滥?如果一个人诚实、善良,明明没有做什么恶事,也非要违心的给自己扣上一个无可救药罪人的帽子来侮辱自己,这样神才喜欢、才悦纳?

事实并非如此!

神当然喜欢人弃恶行善,做一个好人,做一个善良的人,做一个帮助别人的人,做一个队社会有益的人;最重要的,是做一个敬畏神的人。

“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6:8)

比喻中的法利赛人被弃绝,不是因为他没有勒索,不义,奸淫;不是因为他一个礼拜禁食两次;也不是因为他凡物都捐上十分之一。乃是因为他以此为义,想以自己的善行在换取神的青睐,换取神的赐福,以便他有更多机会在众人面前夸耀。同时,他的自以为义是以别人为标准,以那个税吏为标准,他的自义和自负遮盖了他眼目,以至于使他无法认识神,也无法真正认识自己。

“耶和华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撒上16:7)

  “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我们都像叶子渐渐枯干。我们的罪孽好像风把我们吹去。”(赛64:6)

同样,税吏被神接纳,不是因为他惯于作恶,克扣百姓,损人肥己,这不义的恶行,同样是神痛恶的。但税吏与法利赛人的区别是,他意识到自己是无可救药的罪人,当他想到神是何等的圣洁、荣耀、痛恶罪恶,他看到自己的邪恶不义和污秽不堪,他对自己的行为忧伤痛悔,他撕心裂肺地祈求神的怜悯,救拔他脱离灭亡和沉沦。

税吏祈求神的怜悯,他就得着神的怜悯。因为,“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出34:6)

耶稣说,“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约3:17)

应当承认,说到人败坏的本性,并不是指所有的人都坏得一无是处,任何时候都不可能行出一丁点儿的善行来。但是,人的善行都好像是在“罪人”这个无穷大的基础上加一点儿减一点儿而已,一个无穷大加上一千或减去一万,有什么本质不同?没有太大的区别,所以在人看的好与坏,在神眼中,充其量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

一个人有一个很大的房子,他时不时围着自己的大房子转一圈儿,经常打扫整理,保持房子外壁的干净。房子的后院是一个很大的绿草坪,这人时常剪草修理,看起来整洁漂亮,自己很满意。直到在一个冬日雪天,他的后院草坪覆盖了厚厚的白雪,而在白雪的映衬下,他看见房子的墙根上,有很多草屑和泥水留下的污渍。

人和人相比,很多时候尚且相形见绌,更何况在圣洁荣耀的神面前,谁能站立得住呢?

先知以赛亚在异象中看见耶和华的荣耀,便立刻意识到自己大祸临头了:“祸哉,我灭亡了。因为我是嘴唇不洁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又因我眼见大君王万军之耶和华。”(赛6:5)

很有讽刺意味的是,先知是靠嘴唇吃饭的人,竟说自己是嘴唇不洁的人。

因此,所有的人都需要在神面前谦卑,因为都需要神的怜悯。

所以有人说,

“Ahighwaytoheavenispavedwithhumility。”(通往天堂的道路是由谦卑铺成的)

“God’sgracecannotbefoundwithouthumility。”(神的恩典非由谦卑就不能得着)

从税吏身上我们学到什么?

第一,税吏的认罪悔改

法利赛人一句祷告里有四个“我”,都是自己的夸耀;

“神阿,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18:11-12)

税吏一句话里只有一个“我”,却说“我”是个罪人。

“神阿,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路18:13)

在传福音或带人决志祷告时,“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似乎成为一个公式,既然是一个必须要走的程序,既然人人都是罪人,那么说我也是一个罪人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这是不够的,甚至是自欺的。

“我”必须像这个税吏一样认识到,“我”这个人是一个罪人,“我”不是众多罪人中的一个,而是“我”这个人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罪人,“我”这个人需要神的怜悯和赦免。

中文有个滥竽充数的成语,讲的是齐宣王爱凑热闹,每次有300个人一起为他吹竽奏乐,这样南郭先生可以浑水摸鱼地混在其中。后来齐湣王继位,喜欢人单个为他吹竽,这样南郭先生不能隐藏,只好逃之夭夭。

有一天,我们都要单独面对神,我们必须像这个税吏一样趁早祈求神的怜悯。

第二,税吏对神的敬畏

这个税吏知道神是圣洁的、公义的,他是审判的主。于是税吏便心生敬畏,他惧怕神的公义审判,于是便撕心裂肺地祈求神的怜悯。

今天,教会里有许多人对神缺乏起码的敬畏,在神面前可以造次、可以随便,礼拜天崇拜可以自由散漫,可以心不在焉;平时生活可以将神撇在一边,我行我素地找自己的意思去行事为人。我们在满有威严的神面前,需要税吏一样的敬畏。

“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路18:14)

圣经中的埃及法老王狂妄自大,最后被降卑降到无以复加;亚述王拥兵自重,带领大军围困耶路撒冷,后来落得个全军覆没,灰溜溜地回去被自己的儿子所杀;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满口自夸,最后变得吃草如牛一般。

当摩西以贵为王子的身份自我逞强时,神让他在旷野放羊四十年;等到他八十岁以为自己一无所能时,神反而差遣他带领以色列出埃及。同样,当扫罗耀武扬威、不可一世时,耶稣在大光中显现令他眼瞎,迫使他不得不悬崖勒马;当他在神面前谦卑自己时,神反而大大使用他,并将天国的奥秘显明与他。彼得曾经夸口永不跌倒,后来却跌得很惨;后来当耶稣问题‘你爱我吗?’他连大声说话也不敢,从此放胆无惧地传扬基督,成为使徒的领袖,教会的柱石。甚至主耶稣,当他“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S字J上。所以神将他升为至高,又赐给他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腓2:8-9)

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卑微自己就会被人踩,人看你如灰尘,没有机会升迁,被人忽视,被人遗忘,被社会丢弃;相反,一个人若高抬自己,有技巧地自我吹嘘,就会引人注目,人就称赞你,人会记住你,人会投票给你。美国的总统选举不正是这样吗?但在神那里正好相反:“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是一个永恒不变的真理!

所以,你要学会以神的眼光看问题、看世界、看别人、看自己!“因为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路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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