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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怜恤”与“祭祀”

日期:2017-04-06作者:李世峥

《何西阿书》6章记载:“主说:‘以法莲哪,我可向你怎样行呢?犹大啊,我可向你怎样作呢?因为你们的良善如同早晨的云雾,又如速散的甘露。因此,我藉先知砍伐他们,以我口中的话杀戮他们,我施行的审判如光发出。我喜爱良善,不喜爱祭祀;喜爱认识上帝,胜于燔祭。’”(何6:4--6)

这里的“以法莲”和“犹大”,代指整个以色列民族。先知何西阿时代,这个民族依然保持着信仰的礼仪,但却失去了信仰的实质。因此,上帝严厉警告他们:倘若继续本末倒置,“砍伐”与“杀戮”就会不期而至,理由是“我喜爱良善,不喜爱祭祀;喜爱认识上帝,胜于燔祭”。

经文中提到的“良善”,原文中有“慈爱”、“忠诚”、“怜恤”等含义,因此,《和合本》在该词之后有一个注解--“或作‘怜恤’”。由此可见,“我喜爱良善,不喜爱祭祀”,也可译作“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

经文中提到的“喜爱”,原文中有“对……很喜欢”、“以……为乐”等含义,具有极其强烈的感情色彩。上帝说他“喜爱怜恤”,表示他无比期待他的儿女活出“怜恤”这种属灵的品格。

从《圣经》的叙述来看,“怜恤”是上帝的属性之一,诗人说:“他要怜恤贫寒和穷乏的人,拯救穷苦人的性命。”(诗72:13)“父亲怎样怜恤他的儿女,耶和华也怎样怜恤敬畏他的人。”(诗103:13)因此,活出“怜恤”的品格,是见证上帝、荣耀上帝的最佳方式。

从《圣经》的叙述来看,上帝十分看重“祭祀”,《利未记》中那么多的规矩即是例子。然而,与“怜恤”相比,“祭祀”顿时显得微不足道。

因此,我们需要正确理解“怜恤”与“祭祀”的关系。“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这是以色列人耳熟能详、倒背如流的经文,但他们似乎一直未能真正理解其中的含义,所以他们的信仰总是走入误区,行为总是出现偏差。

福音书中,耶稣两次以这节经文批判法利赛人在信仰和生活上的谬误,表明他对这节经文的理解与法利赛人有很大的区别。将这节经文分别置入耶稣驳斥法利赛人的背景,我们就能更加深刻地理解其中的含义。

《马太福音》9章,记载了法利赛人对耶稣“和税吏并罪人一同吃饭”的质疑:使徒马太蒙召后,邀请耶稣到他的家里吃饭。期间,“有好些税吏和罪人来,与耶稣和他的门徒一同坐席”。见此情景,法利赛人质问耶稣的门徒:“你们的先生为什么和税吏并罪人一同吃饭呢?”

无比看重摩西律法的法利赛人认为,耶稣“和税吏并罪人一同吃饭”的举动有违“祭祀”的相关要求,因为这样的做法会让他沾染罪人的污秽,以致无法正常地敬拜上帝。

耶稣听见了他们的嘀咕,也明白了他们的意图,所以当众郑重声明:“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经上说:‘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这句话的意思,你们且去揣摩。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参太9:9--13)

马太·亨利(Matthew Henry)指出:“基督引用这节经文(何6:6),不仅是为了替自己辩护,而且是为了表明真信仰的含义:不是以外在的方式遵守仪文和规条,而是竭尽所能做有益于别人的身体和灵魂的善事。”

由此可见,法利赛人之所以质疑耶稣“和税吏并罪人一同吃饭”,是因为他们未能理解“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的真正含义。因此,耶稣提醒他们:“这句话的意思,你们且去揣摩。”他的意思是:如果你们能够弄清这节经文的含义,就不会对我“和税吏并罪人一同吃饭”的做法指指点点、说三道四,因为这个行动所体现的,正是我对这些罪人的“怜恤”,这种“怜恤”,比你们所看重的“祭祀”重要得多!

法兰士(R. T. France)指出,“‘这句话的意思,你们且去揣摩。’这是号召大家深入地思考,而不是表面地理解引文的内在含义,即一个宗教,如果只追求外表,用礼仪上的各种要求取代了爱心,那么这个宗教是很危险的。法利赛人反对耶稣与那些人一同坐席,实际上耶稣的行为正是最大限度地应验上帝所喜爱的;从法利赛人对别人那种苛刻而不关痛痒的态度里所看到的,却是何西阿所厌恶的那种浅薄宗教的再现。”

《马太福音》12章,记载了法利赛人对门徒“作安息日不可作的事”的批评:“那时,耶稣在安息日从麦地经过。他的门徒饿了,就掐起麦穗来吃”。法利赛人见状,质问耶稣:“看哪,你的门徒作安息日不可作的事了。”

法利赛人无比看重“祭祀”,所以他们注重摩西律法的每一个细节,在他们看来,“作安息日不可作的事”,是极其不可思议的事情,所以才当面质问耶稣。

听过他们的质问,耶稣作出如下回应:“经上记着大卫和跟从他的人饥饿之时所作的事,你们没有念过吗?他怎么进了上帝的殿,吃了陈设饼,这饼不是他和跟从他的人可以吃得,惟独祭司才可以吃。再者,律法上所记的,当安息日祭司在殿里犯了安息日还是没有罪,你们没有念过吗?但我告诉你们:在这里有一人比殿更大。‘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你们若明白这话的意思,就不将无罪的当作有罪的了。因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参太12:1--8)

坎伯·摩根(Campbell Morgan)对耶稣的这段回应有一段十分精彩的分析:“倘若祭司在殿里,虽然看来似乎犯了安息日,也不算有罪,那么这些与我同行的人,掐取麦穗充饥,岂不是更没有罪吗?我所作的是合理的,因为那是我作的;我的门徒所作的是合理的,因为他们是在从事服侍我的工作。你们不明白经上的话,‘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我明白这话的意思,我所作的事,正是在人间执行上帝无限怜恤的旨意,我是安息日的主。”

法利赛人看重“祭祀”,以致忘却了“怜恤”,这是耶稣坚决反对的做法。“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让我们切记上帝的宣告!

《圣经·灵修版》在解释这节经文时指出:“宗教仪式可以帮助人们了解上帝,并且促进与上帝的关系,这就是上帝在旧约中设立割礼和献祭的制度,在新约中设立洗礼和圣餐仪式的原因。然而只有怀着对上帝的爱和顺从的心,这宗教仪式才对人有助益;如果人的心远离上帝,履行这礼仪也是空虚徒劳的。上帝要的不是以色列人的礼仪,而是他们的心。你为何而敬拜?你‘祭祀’和献‘燔祭’的背后动机是什么?”

年少时,我对信仰的理解仅仅停留于“祭祀”的层面,我固执地以为,只要坚持读经、祷告、聚会、奉献……就能成为上帝所喜悦的人。逐渐理解“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之后,我开始更多地追求“怜恤”。如此追求时,我发现自己对上帝的认识深刻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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