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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工作选择

日期:2016-10-27作者:活石

第十章 基督徒的工作选择

“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饭。因在你们中间有人不按规矩而行,什么工都不作,反倒专管闲事。我们靠主耶稣基督,吩咐、劝戒这样的人,要安静作工,吃自己的饭”。(帖后3:10—12)

神最初的旨意是让人“在伊甸园,使他修理看守”。(创2:15)在工作之后分享各样树上的果子,但不可违背神的诫命,善恶树上的果子不可吃。(创2:16-17)

始祖犯罪后神命令亚当必须劳动才得吃饭。“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创3:17、19)

基督在世时昼夜不停地工作,在安息日也不停止作善事。(太12:12)耶稣说:“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来者的旨意,作成他的工”。(约4:34)

保罗强调基督徒不可依赖人的帮助,或指望人爱心的施予而不作工,更不可游手好闲,什么工都不作,反倒专管闲事。凭信心生活,不是凭运气生活,不是凭懒惰生活。这样的人要安静作工,吃自己的饭。(帖后3:12)

《圣经》强调要殷勤工作,不可懒惰,这是神的旨意。“不要贪睡,免致贫穷;眼要睁开,你就吃饱”。(箴20:13)“懒惰使人沉睡;懈怠的人必受饥饿”。(箴19:15)主说:我父作事到永远,我也作事,白天十二小时要抓紧时间工作。做工的得工价是应当的。

一、找荣神益人的工作

“与智慧人同行的,必得智慧;和愚昧人做伴的,必受亏损”。(箴13:20)“众人以为美的事,你要留心去作”。(罗12:17)“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坐位”。(诗1:1)“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10:45)

基督徒找工作应当选择高尚的职业与信仰不相悖的工作。

《圣经》里神所重用的人中各行各业的都有。有牧羊人亚伯拉罕;有做宰相的约瑟;有民族领袖摩西;有身经百战常胜的军事家约书亚;有民族英雄和众士师;有君士大卫;有渔夫彼得;有税吏马太;有学者保罗;有卖紫色的生意人吕底亚;有罗马政府的士兵;有私营企业的织帐棚者亚居拉和百基拉;有当医生的路加;有农民阿摩司;有党派人士奋锐党的西门等。这些人被神使用是因他们有正当的工作,又有业余时间为主做工。由此可见我们找工作要考虑三方面:一是造就他人,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二是要有时间服侍神,荣耀神;三是造就自己的身心灵体。

二、工作的目标是侍奉神,服务人

我们从事任何工作都应以侍奉神为目标。人的工作有服务人和服侍神二种意义。一个属神的人不在于只为肚腹享乐而工作,乃是为着需要生活在世上以遵行神的旨意,使神因我们得荣耀,才需要工作。

基督徒的工作以不选择不利于人类进步的职业为好。比如非法行业虽有利可图,但不造就自己,也伤害了他人。基督徒以不从事违背自己信仰的行业为就业准则。如以弗所的银匠底米丢,专门制作偶像供人敬拜之用;或者从事占卜为生、走私、贩毒、走邪路的行业,当然这一切都是基督徒不可参加的工作。凡是违背主诫命的职业,信徒都当放弃,以免伤害自己,羞辱主名。

选择对信仰有利的工作;选择造福于人类的工作;选择与自己志趣相合的工作;选择容易为主作见证的工作;选择多有时间为主侍奉的工作;选择不拖累自己生活和敬拜神的工作;这些是我们要考虑的。

选择侍奉神的工作,不必全职为主奉献,也不必放弃原有职业。只要工作好,忠心为主作见证,能帮助造就更多的人,就是完成了工作任务。

三、利用工作岗位传福音

侍奉是基督徒工作的态度。要给主作见证,必须在工作上有专一的心致,美好的品行。

我们是世上的光,光可以照亮一切黑暗世界,在工作中,不贪污,不枉法,不搞不正之风,反对腐败。有时需要燃烧,甚至牺牲和受损,即使遭受BP或反对,也应发光作盐,把主的福音传开。

与时俱进,不污染罪恶,不赶时髦,不随从世俗的一切,守住自己的清洁,去防止一切腐化的生活,基督徒要认清人生的目的,不是为吃喝享受而作工,乃是要在我们的身上荣耀神、侍奉神而工作。

忠于本职工作,不苟且,不塞责。把一切工作看成是服侍主,服务人,拿工资当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在工作上要成为先进典型的代表,这是在工作上荣耀神。

工作之余不忘抓紧时间传福音,领同事归主,要在时间上、金钱上为神献上当奉献的十分之一。基督徒要有正当职业,并且应当在职业上拒绝试探,依靠圣灵引导,多在工作上荣神益人。

使徒保罗对基督徒工作提出以下的要求:“你们作仆人的,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像听从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侍奉,像是讨人喜欢的,要像基督的仆人,从心里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侍奉,好像服侍主,不像服侍人。因为晓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赏赐。”(弗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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