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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所行的神迹之(三十三)——医治生来瞎眼的病人

日期:2016-10-27作者:谢迦勒

(约9:1-7)

一.门徒的困惑

1.对于受苦,人常有的观念——因果报应

当门徒看见一个生来就是瞎眼的人之后,就感到很大的困惑。认为这个人这么不幸,到底是怨谁呢?如果说是怨他自己犯罪吧,他是生来就瞎眼的,也就是说,他还不能有犯罪的行为的时候,就已经瞎眼了;如果说是怨他父母犯罪吧,那也不公平,他父母犯罪应该审判他父母,而不应该让一个无辜的婴孩(他生下来就瞎)来承担父母犯的罪。所以,门徒想不通这个问题,就问主耶稣。但是,他们同时已经给主耶稣限定了答案的范围,那就是他瞎眼一定是由于和犯罪有关的某种原因遭到了报应。

这种认为‘因果报应’导致受苦的观念,不但犹太人有,在其他不同的国家、民族里也都有。人都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好人有平安’的道理。很多人当受到极大地苦难的时候,都会说:“到底怨我哪辈子做了孽呀”?世人这么认为,基督徒里面不少也这么认为,他们认为‘信了耶稣就应该平平安安,如果又是有病、又是受苦的,一定就怨你犯罪了’。要解释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分析两个问题:

(1).神会不会因为父母的罪,让报应临到他的儿女身上。

对于这个问题是很有争论的,之所以造成争论的原因就是圣经两方面的支持依据好像都有:

(反对)【耶17:10】 我耶和华是鉴察人心,试验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结果报应他。

(支持)【耶32:18】 你施慈爱与千万人,又将父亲的罪孽报应在他后世子孙的怀中,是至大全能的神,万军之耶和华是你的名。

(反对)【结18:2-3】 你们在以色列地怎么用这俗语说父亲吃了酸葡萄,儿子的牙酸倒了呢?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们在以色列中,必不再有用这俗语的因由。

(支持)【出20:5】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第一处经文说,“神按照各人的罪孽报应在各人自己头上”;第二处经文说:“神将父亲的罪孽报应在他后世子孙身上”;

第三处经文说,“以前有父亲吃酸葡萄儿子倒牙的俗语,今后不再有用这俗语的,也就是说,谁吃酸葡萄,谁就自己倒牙,别人不会再承担该他倒牙的结果”。第四处经文说:“神要追讨某人的罪,会延及三四代”。

那么,怎样平衡这些看似观点矛盾的经文呢?我们今天到底还会不会因为父母、乃至先人所犯的罪恶,神要报应在我们身上呢?这个问题要区分来看:

※父母的加害与神的报应不一样:

有些孩子生来就受罪,不是神给他们的报应,而是来自于他自己父母对他们的加害,这种加害有可能是出于无知的缘故无意识地加害,也有可能是父母明知会加害后代,可是为了自己享乐或犯罪加害后代。比如,母亲吸烟,孩子生下来就有先天缺陷,这个孩子一辈子都要在痛苦中度过。我们不能说,这是神要报应在这个孩子身上,只能说是他父母亲害了他。有的孩子生下来就得了艾/滋/病,也是一样的道理。

※信主的和不信主的结果不一样:

因为父亲(上代人)犯罪,神会报应在他后世子孙身上,这确实是圣经真理。有人认为神这样作不公平,就好像也有很多人认为是亚当犯罪,而神却让我们全人类为此活在苦难的世界里不公平一样。其实,神是公平的,不是神要让我们受苦,而是亚当给我们制造了痛苦。我打个比方,如果一个人因为作乱杀人被枪毙了,他的儿子生下来就没有父亲,这个孩子受苦能怪法院做错了吗?到底是法院制造了他的痛苦,还是他自己的父亲一手制造了他的痛苦?

可能还会有人说,父亲杀人,法院只能追讨他父亲的罪,只是不得不间接形成了孩子的痛苦,法院不能直接抓孩子坐牢。可是,上帝为什么要直接报应在亚当的子孙后代身上?这里面有一个我们容易忽略的道理,就是上代与后代之间的关系与不相干的人之间关系是不一样的。上代与下代之间有【包含的关系】,也就是说,父亲犯罪的时候,他的后代虽然可能还没有出生,但是,在他的犯罪里也已经有份了。我们虽然没有犯亚当吃善恶树果子的罪,但是,只要我们是亚当的后人,我们就在他里面有份与这罪。比如,亚伯拉罕向麦基洗德奉献十分之一的时候,利未虽然还没有出生,但是,因为他在亚伯拉罕腰中,也视同他向麦基洗德献了礼物。所以,前人犯罪,后人受到报应也没有不公平。

但是,上帝是非常不愿意看到恶人的后代遭到报应的,祂的心愿是恶人的后代悔改,不遭报应。

【结18:14-20】 他若生一个儿子,见父亲所犯的一切罪便惧怕,不照样去作。……就不因父亲的罪孽死亡,定要存活。至于他父亲。因为欺人太甚,抢夺弟兄,在本国的民中行不善,他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你们还说,儿子为何不担当父亲的罪孽呢?儿子行正直与合理的事,谨守遵行我的一切律例,他必定存活。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

今天在基督里的,都是新造的人,咒诅祂受、祝福我享,神不会再将我们前人犯的罪,报应在我们身上。我们无需做什么消除咒诅的宣告,只要在基督里,就绝不可能被神咒诅。

(2).信了耶稣,是不是应该有平安,也就是说,不该再受苦。

有的基督徒认为,基督徒信主后就应该平平安安,那些常常有苦难的基督徒,肯定都是因为犯罪遭神的报应了。这种观点是非常错误的。

信了耶稣是有平安,因为神应许我们,从岁首到年终、从白日到黑夜,时时刻刻看顾着我们。如果没有神的许可我们连一根头发也不会掉在地上。但是,一定要知道什么是圣经中所说的‘平安’? 【约14:27】 我留下平安给你们,我将我的平安赐给你们。我所赐的,不像世人所赐的。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也不要胆怯。主耶稣不是另外给我们一个平安,而是将祂自己的平安赐给我们,所以,我们完全可以放心。只是还要知道什么是‘主的平安’。‘主的平安’不是指天天顺顺利利,什么难处也不发生,而是常经忧患、多受痛苦。主所赐的不像世人所赐的,这里就说明有两种平安,一种是主所赐的,一种是世人所赐的。世人所赐的就是希望什么难处也不会遇到,亨通顺利。而主所赐的平安是会遇到非常多的困难。只是‘四面受敌,却不被困住。心里作难,却不至失望。遭BP,却不被丢弃。打倒了,却不至死亡’。这才是出人意外的平安。

2. 耶稣给门徒的解答——为要显出神的作为

我们不要以为,这个人的病最后被主耶稣医治了,这就叫‘为要显出神的作为来’。如果一个人生病就不能显出神的作为了。其实,主耶稣只是告诉门徒,一个人受苦不一定是由他犯罪带来的,还有可能是显出神的作为。但是,显出神的作为有多种多样的方式。病得医治能显出神的作为,病不得医治也能显出神的作为。行大神迹的人,能显出神的作为,一件神迹没有行过的人,也能显出神的作为。逢凶化吉显出神的作为,为主殉道也能显出神的作为。

例:保罗被蛇咬,却没有死,能显出神的作为;可是,他又疾病缠身总也去不掉,也是要显出神的作为。

3.苦难与罪的关系——必然却不显然

(1).从整体看

苦难确实是由于罪带来的,亚当犯罪以后,美好的伊甸园不能让我们继续享受了,取而代之的是,人类受了咒诅,大地受了咒诅,苦难临到了世界。

(2).从具体看

a.苦难可能是由于个人犯罪导致:例:以前我们看过的那个毕士大池旁的病人。再例:希律被虫咬死。大卫犯罪刀剑祸患不离开他的家。

b.苦难也可能与个人的罪无关:例:约伯 大卫 保罗……

c.在地上时,并非罪越大苦难就越大:诗篇73

二.我们的工作

主耶稣奉差遣就是要做神的工,父怎样差遣了祂,祂也照样差遣我们。我们原来在世界上的各种营生的工作只是我们的副业,而我们的主业是顺服天父的旨意,做成祂的工。每一位弟兄姊妹都是全职服侍神的人,我们都是君尊的祭司。

应当趁着白日做主的工,做工也不是永远有机会的。一旦进入永恒之后,就进入了安息,都是息了自己的劳苦,做工的果效也随着他们。所以,不要怕苦,要殷勤工作。

三.医治的经过

主耶稣医治病人的动作各不相同,这里面都有属灵的含义。对这位病人,主耶稣是用唾沫活泥抹他的眼睛。主的唾沫我们每一次都是解释为神的道,泥是上帝制作人所用的材料。经过‘活’的过程以后,就变成唾沫和泥巴彼此交织、渗透在一起。也就是说,神的话若是处在与人分割的状态,是不行的。只是听见过、只是知道都是不行的。必须借着信心将神的道调和在人的里面才行。

接下来还要去西罗亚池洗一洗。西罗亚的意思就是奉差遣,主耶稣自己就是奉父差遣的。这是讲到人必须要到耶稣去洗去自己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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