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讲章网

同性恋的恶果(创18:20)

日期:2016-10-27作者:任运生

创世记第18章记载,三位天使造访亚伯拉罕,其中一位是耶和华自己。当三人起行的时候,亚伯拉罕也与他们同行,意欲送他们一程。

  “耶和华说,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罪恶甚重,声闻于我。”(创18:20)

于是两人转身离去,要到所多玛城去查看。亚伯拉罕却仍旧站在耶和华面前说,“无论善恶,你都要剿灭吗?假若那城里有五十个义人,你还剿灭那地方吗?不为城里这五十个义人饶恕其中的人吗?将义人与恶人同杀,将义人与恶人一样看待,这断不是你所行的。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吗?耶和华说,我若在所多玛城里见有五十个义人,我就为他们的缘故饶恕那地方的众人。”(创20:23-26)亚伯拉罕继续向神讨价还价,45,40,30,20,最后减少到10人。耶和华神答应,若在所多玛城找到十个义人,也不毁灭那城。但可惜的是,所多玛城里连十个义人也找不到。

两位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玛城,坐在城门口的罗得连忙起身相迎,接他们到自己家里吃喝歇息。“他们还没有躺下,所多玛城里各处的人,连老带少,都来围住那房子,呼叫罗得说,今日晚上到你这里来的人在哪里呢?把他们带出来,任我们所为。”(创19:4-5)

“任我们所为”中文翻译得比较含蓄,英文的翻译很明显:Bring them out to us so that we can have sex with them。

罗得苦劝无用,众人甚至拥挤罗得,要攻破房门。天使伸手将罗得拉进屋里,使众人眼睛昏迷。众人虽然眼睛不能看见,却仍旧用手摸索着要冲进屋去。天使对罗得说,耶和华要毁灭这城,带上所有属你的人出去,免得你被一同剿灭。

天亮了,天使催促罗得快走,罗得却迟延不走,于是天使便拉着罗得和他妻子、女儿的手,将他们安置在城外,吩咐他们赶快逃命,不可回头观看。

于是耶和华将硫磺与火从天上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亚伯拉罕清早起来,到了他从前站在耶和华面前的地方,向所多玛和蛾摩拉与平原的全地观看,不料,那地方烟气上腾,如同烧窑一般。”(创19:27-28)

所多玛和蛾摩拉两个罪恶的城市,从此从地球上消失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以来,考古学在死海附近发现四座古城,正好对应圣经中所记载被神用硫磺与火毁灭的四座城市。

圣经中有以下经文为证:

“又看见遍地有硫磺,有盐卤,有火迹,没有耕种,没有出产,连草都不生长,好像耶和华在忿怒中所倾覆的所多玛,蛾摩拉,押玛,洗扁一样。”(申29:23)

“又如所多玛,蛾摩拉,和周围城邑的人,也照他们一味地行淫,随从逆性的情欲,就受永火的刑罚,作为鉴戒。”(犹1:7)

圣经说,“所多玛人在耶和华面前罪大恶极。”(创13:13)

那么,所多玛人罪大恶极以致城被倾覆的大罪究竟是什么?那就是现代人所说的“同性恋,”或叫“同性乱。”这一点毫无疑问,因为英文“Sodomy,”“Sodomy Law”这样的造词本身就是公认的佐证。

今天,“所多玛”成为滔天罪恶的代名词。而英文中根据由所多玛所派生的名词“Sodomy”则指违逆人伦的、尤其是同性之间的性放纵行为。

所多玛城的结局正应了《管子八观》中的警戒:“背人伦而禽兽行,十年而灭。”

  一.圣经明令禁止

圣经视同性恋为大逆不道,有以下经文明令禁止:

“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利18:22)

“人若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治死,罪要归到他们身上。”(利20:13)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林前6:9-10)

“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已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罗1:26-27)

“又判定所多玛,蛾摩拉,将二城倾覆,焚烧成灰,作为后世不敬虔人的鉴戒。只搭救了那常为恶人淫行忧伤的义人罗得。主知道搭救敬虔的人脱离试探,把不义的人留在刑罚之下,等候审判的日子。那些随肉身,纵污秽的情欲,轻慢主治之人的,更是如此。”(彼后2:6-10)

二.同性恋的恶果

同性恋的性行为属于性放纵,公然违逆人伦,混淆对错美丑的道德界限,加速社会的崩溃。

同性恋乃精神变态和心灵扭曲,性行为方式极其污秽,加上同性恋多伴有使用毒品和多个性伙伴,必然造成艾滋病、性病、消化和泌尿系统疾病及其他各类疾病的扩散和传播,导致人类陷入病患的咒诅。

同性恋者无法正常地生育后代,即使通过人工受精或领养途径获得孩子,那么在一个变态环境中长大的孩子会是什么样子可想而知;如果全社会一旦全部接受同性婚姻,总有一天人类就必然是断子绝孙式的灭种。

同性婚姻一旦合法化,势必引起诸如财产继承法、减免所得税法、婚姻法、领养、保险、福利、教育、就业等一系列法律的改变,造成全社会的大混乱。

最重要的是,同性恋是对神的公然反叛,必然为人类自己积蓄忿怒,招致神的严厉审判,如同所多玛一样的倾覆毁灭。

同性恋的积极分子在“人权、平等、自由”的旗帜下,要求同性婚姻的合法化,其实这样的自由不是自由,反而是捆绑。

耶稣说,“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8:32)犹太人回答说,“我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从来没有作过谁的奴仆。你怎么说,你们必得自由呢?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8:33-34)

在不少民众中存在一种意识,认为同性恋者若没有违法乱纪,没有侵害他人,他们只是性取向不同,这是他们的权利和自由,为什么不能包容呢?这样的想法糊涂,同性婚姻一旦合法,它将影响每一个人,尤其是下一代。试想几十年后(也许不要这么长时间),当同性性行为被社会广泛接受,我们再教育孩子们同性恋是错的时候,下一代会认为我们是冥顽不化的老古董。当全社会将丑恶当做美善、将污秽当做高雅、将乱伦当做时尚时,离人类自身的毁灭还有多远呢?

三.圣经的婚恋观

婚姻是神所设立的,是神圣的,是纯洁的。为着人类的福祉,神为婚姻设定了界限。

“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说,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2:22-24)

“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给出了圣经所教导的婚恋原则,这句话的内涵完全排除了以下任何情形的可能性:婚前同居、婚外情、同性恋、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离婚等。

婚姻中的三个一: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

婚前性行为:禁果,不可偷;

婚外性行为:苦果,不可尝;

同性性行为:恶果,不可试。

圣经中其他类似的教训:

“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太19:4-6)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来13:4)

“虽然神有灵的余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单造一人吗?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愿人得虔诚的后裔。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谁也不可以诡诈待幼年所娶的妻。”(玛2:15)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们成为圣洁,远避淫行。要你们各人晓得怎样用圣洁尊贵,守着自己的身体。不放纵私欲的邪情,像那不认识神的外邦人。神召我们,本不是要我们沾染污秽,乃是要我们成为圣洁。”(帖前4:35;7)

“你要保守你心,胜过保守一切。因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箴4:23)

热门文章

热度: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