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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善?

日期:2016-10-27作者: 喜善


一. 神是善的独一本源

在所读的圣经中,告诉我们有一个人来问耶稣说:“良善的夫子,我该做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从这句话里面,我们看到人类的思想观念是处在一种以善为人本的动因哲理的误区里面。人们认为,善是从我身上行出来的,善是从我身上发出来的。在这种错误的观念中,人们就认为,进天堂得永生是靠自己努力行善的结果。但是,耶稣却对他说:“你为什么以善事问我呢?”意思是,你以为人行善就能得永生了吗?主耶稣对他说:“除了神以外,没有一位是良善的。”这句话便一针见血地指出,从来没有人本是善的可能。耶稣这样的回答,实际上是告诉世人,神才是善的独一本源,而人在神面前,根本无善可陈!因而,善之因,善之本,只有一个,那就是神。为什么?因为神是善的本体,神是真理的本体,神是圣洁的本体,神是公义的本体,神是爱的本体,神是独一而永远的。因此,他是善的独一本源,善永远是神自己所独有的。这样,当道成肉身的基督来到世间的时候,善才真正临到人间,才成为我们能行善的动力。雅各书1章17节说:“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都是从上头来的,从众光之父那里降下来的。”可见,神是善的独一本源,圣经说,耶和华本为善。

二. 行善不是得救之因,乃是福音产生之果

这个人向耶稣提出一个问题:“我应该做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看见了吗?在人的思想观念中,总是将行善作为得救上天堂之因,这种思想观念,波及到世界所有的宗教教义之中。
佛教说,人行善作好事,就可以上西天,这是佛教的信仰;
回教说,你要行善,当你死的时候,天使来接你的灵魂,要把你的善恶行为放在天平上。如果你行的善多于恶,你可以进到神的地方,如果你行的恶多于善,那你就会被丢到地狱里面,这是回教的信仰;
而天主教呢?他们说,人靠耶稣得救,但是靠着行善以维持得救,因此我们认为,善能维持我们所领受的救恩,使我们的得救能持守到底。为此,他们就天真的设想与世界各宗教合一,最好是大家行善都可以上天堂。因此,在梵蒂冈第二次会议上,有这么一句很亵渎、很离经叛道的话:“不是单单信靠耶稣得救,原来在别的宗教里,从前的人也可以得救。”这是天主教一个极其错误的观点。
综上所言,我们看到不管是佛教的思想,回教的教义,或天主教的观点,都是以行善为得救之因,我只要行善,就可上天堂(西天)。
在圣经中,涉及到这个问题的,曾经出现过三次:
第一次是我们刚才所读的经文,这位少年人问耶稣说:“我该做什么善事,才能得永生?”
第二次是在使徒行传第2章,五旬节期间,被杀害的耶稣已经复活,那些百姓全乱了。因为他们听彼得讲,他们所杀的这一位,乃是神所立的基督。那怎么办呢?于是他们问使徒说:“我们当怎样行?”
第三次是保罗和西拉被下在监里,他们仍然祷告唱诗赞美神。忽然地大震动,监牢的门大开,保罗和西拉的锁链也脱开了,禁卒从睡梦中惊醒,以为众囚犯已逃走,于是要拔刀自尽,保罗劝他不要伤害自己,这禁卒在战兢之余,问保罗说:“两位先生,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参徒16:25-30)
这三次事件,一位是有地位、有律法知识的少年官,他问耶稣说,要如何行善,才可承受永生?于是,耶稣问他说:“诫命你是晓得的?”然后耶稣将诫命中的后六条一一列出。我们查过圣经的人都知道,诫命中的前四条,是对上帝守的;后六条是对人守的。而耶稣只对他提出后六条,而不提前四条,这其中的含义是,这人与人的关系,你应该是知道的,而人与神的关系,你根本不知道。因为你是提行善的事,而行善是人与人之间的事情,至于神,你怎么向他行善,因为他本身就是善的,他还需要你向他行善吗?这个少年人,跪在主面前,主对他说:“诫命你是晓得的。”这意思是说,对于诫命,你只不过是知道而已。这少年人回答说:“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好!你说你从小就已经遵守了,现在,那我考验你一下:“去变卖你的一切所有的,分给穷人,就必有财宝积在天上,你还要来跟从我。”结果怎样呢?不及格了!律法的总归就是爱,而爱是要付代价的,那你说你从小就遵守了,现在要你实行律法,但你却行不出来,你忧忧愁愁的走了。弟兄姐妹,神是轻慢不得的,你说你能行出律法中的义,行出律法中的爱,但事实是,你根本没有办法行出来,你要遵行全律法,就根本不可能。
在五旬节那些听彼得讲道的人,当时觉得扎心,便问彼得说:“我当怎样行?”意思是我们当如何用行善事来弥补我们杀害基督的过失。彼得回答说:“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须领受所赐的圣灵。”彼得在此根本没有说你要如何行善,将功补过。彼得正告众人,你当悔改,因为人在神面前,根本无善可陈。
保罗也一样,那禁卒对保罗和西拉说:“两位先生,我们当怎样行,才可得救?”保罗对他说:“你当信主耶稣,你和你一家就必得救。”(参徒16:31)
从这三个例子当中,耶稣的话,彼得和保罗的话,全本圣经的观念是一致的。善,不是我们能得救上天堂的原因,因为人根本无善可陈,人所行的善,也根本无法满足神所要求那真善的本意。以赛亚书64章6节说:“我们都像不洁净的人,所有的义,都像污秽的衣服。”因此,基督到世上来,不是要拯救那些自以为义,自以为行善好施的人,他来是要拯救那些觉得没有任何功劳,需要救恩,用信心接受他并谦卑悔改的人。所以,以弗所书2章8节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因此,在基督教全本圣经的原则中,从来没有人本是善的可能,因而,人不可能借着善行,积功修德,换取进入天堂的门票。当一个人自称,我是好人,我行善,我可以上天堂时,这个人无形中就夺取了神的荣耀,因为善永远是神独有的。而人能行善,乃是在你接受基督,神的灵在你里面作再造的工作,在你里面动起善工的结果。这个原则就在保罗所写的以弗所书2章10节中提示出来了:“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从这个原则中,我们清楚的看见,是神重造了我们,他在我们里面,叫我们行善。所以,我们行善,不是得救之因,乃是我们被拣选,得福音,有基督的生命所产生的果子。这样,当我们行善时,是神预备的,是按照他的标准的。

三. 律法的功用和目的是什么

我们刚才讲过,神是善的本源,而人不可能借着行善而得救。那么,现在你要问,这样,神在旧约赐下律法,其真正的目的是什么?不是要叫人遵行吗?如果基督徒回答说,是!神将律法赐下来,就是要叫人遵行。那么,我告诉大家,这个答案是个犹太文化的答案,是法利赛人的答案,是个错误的答案。
因此,神赐下律法,不是要叫人遵行。那么,你也许会说,神不是说,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吗?(利18:5)但问题是,人要遵守全律法,能遵行得来吗?不可能的!所以,加3:1节严正告诉世人:“没有一个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称义,这是明显的。”实际上,神在赐下律法之前,就知道人性败坏已到极点,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参创6:5)为此,在诗篇14章1-3节,诗篇53章1-3节及罗马书3章10-12节的三处经文里,一共六次提到“没有一个义人,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这样的话。所以,这样你就不奇怪,为什么亚伯拉罕在与神多次讨价还价,最后要求神说:“假如所多玛城还有十个义人,你还要毁灭它吗?”神说:“如果有十个义人,我也不毁灭那城。”说完之后,神就走了,不再与亚伯拉罕讨论下去。为什么?因为没有用,根本连一个也没有,还讨论什么?
如果你问法利赛人,神赐下律法,是要叫人遵行吗?他们会回答说,是!但是神说,不是!因为根本没有一个人会行善。犹太人这一民族,认为神赐下律法,他们可以遵行,并且将十条诫命,进行了一番学术性的研究,将十条诫命分解成613条律例,结果发现,更不可能行出来。因此,在神赐下律法一千五百年之后,教会一位很重要的领导人,就是彼得,他在耶路撒冷会议上,说了这么一句话:“现在为什么要试探神,要把我们祖宗和我们所不能负的轭,放在门徒的颈项上呢?我们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参徒15:10-11)这句话表明,连犹太人的祖宗,一直延续到彼得这一代,到目前为止,在遵守律法这件事上,是全部失败的。因为没有一个人,能遵行全律法,连一个也没有。各位,这事连彼得都看得出来,难道神在三千五百年前,就看不出来吗?难道神不知道人不能行律法吗?神知道的,那么,既然神知道人不能行律法,那他赐下律法的目的,又是什么呢?从圣经中,我们了解到,神赐下律法,有三个目的:
第一,神赐下律法,为向世人彰显他的道德本性。我们要说,律法是要叫人遵行吗?不是!那么,律法是善的吗?是的,律法是善的。律法为什么是善的呢?因为律法是在神彰显他自己的善的时候赐下来的。因此,在律法里面,就同时将神道德本性彰显出来。而神的道德本性是什么呢?有三样,这三样在罗马书中同时提出来了。罗马书7:12节说:“律法是圣洁的,诫命也是圣洁、公义、良善的。”我们知道,神是圣洁的,神是公义的,神是良善的。这是神道德本性里面所隐藏的三大内涵。这样,当神以他的道德本性来定律法的时候,这律法里面就隐藏着神的圣洁、神的公义和神的良善。因此,神以他的道德本性来定下律法,这就是他赐下律法的动机,这也是他赐下律法的原因。这是神赐下律法的正解,是不可动摇的。这样,当我们将神以他的道德本性所定下的律法,里面所包含的三大内涵提出来之后,我们应该知道,在这三大内涵的背后,只有一个动力,那就是爱。在提摩太前书1章5节里面,保罗将这一点表明得非常透彻,他说:“但命令的总归就是爱,这爱是从清洁的心、无亏的良心、无伪的信心生法出来的。”这里所讲的清洁的心,无亏的良心、无伪的信心,刚好与神道德本性中的三大内涵,即圣洁、公义、良善对应起来,滴水不漏。这样,你看见,律法的核心就是爱,当犹太人将律法分解为613条,无从遵守时,主耶稣却用一句话将它概括了:“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神。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太22:37-40)这样归纳起来,神赐下律法的目的,乃是出于神的爱,并彰显了神圣洁,公义和良善的道德本性。
第二,神赐下律法,是要叫人知罪。这是神赐下律法的第二个目的。神赐下律法,既然不是叫人遵行,那么,律法是为什么而有的呢?加拉太书3章19节说:“原是为过犯添上的。”意思是: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罗3:20)。可见,神赐下律法,乃是要严正的告诉你,你已经干犯律法了。我们有时会说,律法没有赐下之前,我不知道我已经犯罪了。但是,不知并不等于没有罪。今天,国家有宪法和法律,条款有好几百条,那么,你虽然没有去研究,没有去记住其中的条款,你不能说,我不懂得法律,就等于没有违背法律。因此,不知不等于不违背,而神赐下律法,当你违背律法的条款时,这律法就要明文告诉你,让你知道你已经干犯神的道德规范了。
第三,神赐下律法,乃是要将人带到基督面前,领受救恩。保罗说:“但圣经(律法)把众人都圈在罪里”(加3:22),这样,在我们走投无路的时候,神便借着这律法作为我们训蒙的师傅,使我们知罪,将我们引导神的面前,去领受救恩,借着信而被神称为义(参加3:22-24)。这是神赐下律法的第三个目的。
现在,我们借着分析这律法的功用,使我们知道,神赐下律法不是要我们遵行,因为人根本不可能靠着遵行律法在神面前称义。神赐下律法,乃是要彰显他的道德本性,使我们在祂的光照下知罪,在走投无路时,领我们归向基督,领受救恩。所以,我们不要将行善与遵行律法混为一谈,因为那是不同的两码事。

四. 什么叫做善

现在我们清楚了,神是善的独一本源,因此,善不是我们得救之因,善乃是神在我们里面,使我们有新的生命所结的果子。因为人在神面前,无善可陈,靠人自己,是不可能将善行出来的。既如此,那世人的一些善行又是什么呢?很多人认为,我们行善作好事,就是拿几块钱给乞丐,拿一些钱帮助穷人,赞助乡里修马路,捐钱建学校,在公交车上让座给老人,帮助别人解决困难,因为学习雷锋好榜样么。所以,很多人就将行善上西天,行善上天堂,行善得平安,行善有好报等同起来,有的甚至认为,我行善,就有回报,能上广告,能登报纸,获取功名,如果是以企业名义来赞助,无形中就给本企业做了广告。
在法国大革命时期,以伏尔泰(1694-1778)为首的一批法国资产阶级思想家,他们针对当时法国社会弊端,很尖锐的指出:“所谓的慈善家,多数是有眼光,有智能的投资者,他们认为穷人需要的时候,给他们一些钱,来为自己铺一条发财之路,这看起来是慈善,其实根本不是,因为善的本身,就应该没有善之外的其他动机。凡是利用行善而盼望达到善以外的其他目的,这都不是真正的善。因为他把行善当作工具,不是把善当作目的。”这一番话是相当尖锐,相当深刻,相当准确的说到了要害。
那什么叫做善呢?善就是除了与善的本源合一之外,没有其他动机的真正纯粹的良心。这个叫做善。换一句话说,你所行的善,是与善的本体——上帝合一的,你所行的善,是出于纯粹的良心,而不是为了其他的目的或者回报。亲爱的基督徒,以此作为行善的准则,那么,你就可以进行衡量,用诚实的心做一番省察,看我们过去所行的善事,有没有掺杂其他的水份。在哲学界里面,在谈到善的时候,有一个定律,那就是善的本身就是善的本身,在行善的时候,除了善本身作为动机之外,没有掺杂其他的目的,也不是为了期望得到回报,更不是沽名钓誉,否则,就不是真正的善了。
这样,善的标准是什么呢?现在,我们要归回到神的标准里,那么,这一点圣经有没有告诉我们,什么叫做善呢?有!就记载在弥迦书6章8节里面,我们来看这段圣经:“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
亲爱的各位,什么叫做善?以什么作标准?内容是什么?在全世界,不管从哲学、道德、社会伦理等等层面去找,你都不可能找到比圣经这一句话对善更好的概括了。因此,这节圣经,其对象不是特别指那个民族、哪个宗教,这节圣经教导的对象是全世界的人,只要你是人,你都要听,什么是真正的善:“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

五. 我们当怎样行善

在弥迦书6章8节里,神已经指示我们应当如何做了,在这里提到四件事:
第一,行公义。神在此不是叫我们如何赒济穷人,如何去帮助那些处在饥饿和困苦中的人。我们做这些事,当然是一种善的表达。但是,如果我们不将善本身的四大原则搞清楚,我们还是不可能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善。
这里告诉我们,第一要行公义,一个行善的人,如果不存着一颗公义的心去行,在神看来,均是不善的。因此,行善要以公义的存心为原则。所以,人要行公义,那么,什么叫做公义呢?神乃是义的本体。因此,神是正义的,公正的。那么,请问,我们凡事是否都行在公义中呢?这样,公义又包含着什么呢?义必然包含着五大内涵:一是正直、二是公正、三是圣洁、四是对罪不妥协、五是坚持真理。因此,一个义人乃是正直的人,是个不偏私而公正的人,是个过圣洁生活,对罪恶绝不妥协,用真理来建立自己人格的人。所以,我们如何行善,那就是你在公义的这五大原则下生活,在公义的原则下行善,所以,你行善的时候,不能大小眼,不能有自私的成分,不能有别的动机,不能有任何的罪恶或不良的目的。这样的善举,是神所喜悦的,这样的善,才叫做真善。
第二,好怜悯。难免的,很多人行事公义,但往往对人不够怜悯,缺乏爱心。这在传道书中叫做行义过分(参传7:16)。怎么讲?那就是举公义之旗,行仇恨之事。这个就是大大的不善了。下面,请你记住一句严肃的话:你不但要用公义的心来判断一切,你还要用爱心来改变一切。所以,你不但要用公义的心来办事,你还当在公义里面,加上爱与怜悯。这是很不容易。下面,请你再记住一句话:能够将义和爱调和到最恰当的人,是一个智慧人,因为这两样的调和,乃是智慧人有能力的原因。所以,这句话是每个当老板,做上司的人都当学习的。一个行公义而不好怜悯的人,办事常常流于苛刻,而一些好怜悯而不行公义的人,办事常常妥协,出卖原则,出卖真理,这两样都是会害死人的,是很可怕的。
那么,真正的好怜悯是什么呢?一个会怜悯的人,常常会落在居高自傲之中,他总是以一个施恩者的态度,来行他的善。这样,他就一面施恩帮助别人,心里却一面骄傲,无形中夺取了神的荣耀。这样的善举,其实也属不善。因此,好怜悯的意思,就是你在施恩帮助别人时,不居高临下,乃是心存谦卑,不给对方有任何心里压力,这是真正的好怜悯,此乃真正的善。
第三,存谦卑的心。如果一个行善的人,常以功德自居,以行善作为骄傲的本钱,那也是大大的不善。
那么,什么样的人是谦卑的人呢?谦卑的人不是见了人就低三下四,说话象蚊子,让人听不见。谦卑的人不是见了面就笑脸相迎。一个谦卑的人,圣经立下四个定义:一是对真理永无止息的渴慕和追求;二是谦卑的看待自己的成就,将荣耀归给神;三是不断学习,欣赏别人的长处;四是俯就卑微的人,愿做卑微的事。这是圣经中给“谦卑”所下的四个定义。
第四,与神同行。在旧约,一个合神心意的人被称之为与神同行。到了新约,则被称为跟随基督的脚踪(参彼前2:21)。从基督降卑到世上,到基督上S字J,降到最卑微的地步,以至于死。基督这样的人性,成为我们效法的楷模,因此,当你看到基督降卑到死的地步,我告诉你,没有一个人有资格骄傲,当我们愿意这样效法基督,跟随基督的时候,这叫做跟随主的脚踪,这叫做与神同行。一个人能凡事与神同行,效法基督,他所行出来的善,乃是真善,因为他与善的本体合一了。
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感谢神。这叫做真正的行善,真正的善,就包含在这四大原则里面,你做人行善,要以公义为原则,还要加上怜悯人的心胸,两者的结合,你的为人必定有智慧、有能力,你所行出来的善,也必蒙神所喜悦。而一个怜悯人,施恩帮助别人的人,乃是要让人在得到你的帮助时,丝毫没有感到压力行,这需要你存着一个谦卑的心,效法基督,与神同心。从基督道成肉身直到舍己救人的精神,成为我们行为的典范,行善的楷模。这样,你就是一个善人,这样的善叫做真善!
在美国国会图书馆,里面藏书达四、五千万册,这是世界上最大,藏书最多的图书馆。当美国要从圣经中把一节最重要的经文放在这图书馆最高的地方时,所选用的就是这节经文,为什么?因为世上有关对伦理道德的阐述,对善真正的理解,没有比这节经文所讲的更为全面,更为透彻,更能印在人的心版上的了。因为这节圣经,能使人产生公义的观念,产生怜悯人的可能,以及对自己谦卑的要求,并使人知道,在宇宙中,有一位在天上、鉴察人心的神!
下面,我们就以读弥迦书6章8节作为结束:“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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