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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教会成为心灵受伤者的避风港

日期:2017-04-06作者:陈丰盛

编者按:有人将婚姻比作“围城”,有人将婚姻比作“坟墓”,也有人将婚姻比作“鞋子”……而美国基督徒作家汤盖瑞则将婚姻比作“强力探照灯”,它是“无形的揭发者”,能够“直穿人性幽暗死角”。神说“婚姻,人人都当尊重”。

本期话题针对目前大幅上升的离婚率进行了探讨,试图引发大家关注现象背后所折射出的现代婚姻困惑和家庭迷局。包括离异群体在内的每一个困顿流离的迷途之人,都需要来自上帝之爱的心灵慰藉。教会在这种情形下能做什么?能给离异者怎样的帮助?请听几位牧者同工的分享。

让教会成为心灵受伤者的避风港

在离婚率节节攀升的现代社会,基督徒离婚者已屡见不鲜。如何做好这一群体的牧养工作,是教会与牧者需要关注、探讨且付诸实践的。

一、离婚现象的挑战

在民政部公布的《民政事业统计季报》中显示,2007年至2012年,全国离婚登记呈逐年上升的势头:20O7年,全国办理离婚登记者共有140.4万对;2008年是155.3万对;2009年是171.3万对;2010年是196.1万对;2011年是211.1万对;至2012年第三季度是169.3万对。

上海的数据更显严峻:2013年全年办理协议离婚60408对,同比2012年办理43964对上升37.4%。从年龄结构看,30至40岁之间办理离婚登记的人数为所有年龄层中最多的。离婚原因中,因感情不和而离婚的有26722对,占总数的44.2 3%;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有16191对,占总数的26.80%;性格不合而离婚的有14764对,占总数的24.44%;经济困难而离婚的有96对,家庭纠纷而离婚的有569对。

从各地发布的离婚数据,不难看出国内离婚率的上升。基督徒离婚也成为一种现象,教会已不能再停留在“可不可以离婚”的争论之中,而是更应当去积极帮助那些面临离婚危机的家庭,辅导那些正经历离婚痛苦的信徒,以及牧养好离异的弟兄姊妹。

二、离婚后的重重问题

对于离婚者来说,离婚并不代表结束。如狄恩·谟里在《如何化解婚姻危机》中所说: “当一桩婚姻破裂时,破裂后的碎片并未消失,而是散落在生活的每个角落,也很难随着时光的流逝而自动分解;如果询问离过婚的人,几乎每一个都会认为:失婚的人无法假装事后所面对的是一片崭新的天空,或是自欺另外那个人已从地球上消失无踪。儿女、金钱、节庆、记忆以及一大堆的事情就是会让两个人无所遁形。”

经历离婚的当事人,在经历与承受锥心之痛后,从心理到生活的各个层面都经历着改变,包括对当事人的心理及生活上的影响、对子女的影响、在经济方面的影响以及对社交生活的影响,其中最多被关注的应该就是对个人以及子女的影响。然而,对于离婚者来说,考虑离婚对子女的影响一般会在准备离婚的阶段,而在离婚后就只能面对现实,希望用自己的方法来弥补这一缺憾。

然而,离婚对个人心理的影响是离婚者每天都必须面对的。根据Gullo & Berger的理论,离婚双方都会经历七个阶段,才可以从离婚的阴影中走出来,包括:震撼阶段、哀悼的情绪、不符合现实的猜想、指控阶段、决定放手、决定重新做人、再见旧情(黄丽彰着《婚姻辅导解构》)。

特别是在离婚后的一年内,会经历不同程度的心理震荡,“有的先后经历了麻木、拒绝接受离婚现实、震惊、狂怒、苦涩沮丧的心情;有的受到内疚、羞耻、怨恨对方及失败感的困扰,有的则工作无效率,健康水平下降,睡眠不好,甚至失去记忆等”(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编写, 《婚姻家庭咨询师(基础知识)》)。

我们相信,离婚对于许多当事人来说,也是一次异常艰难的选择,是希望在破碎中重新弥合,寻找到一条出路;离婚后也不是人们想象中的轻松与解脱,而是需要解决许多未曾料到的现实困难;离婚更不是单纯地离开与放下原有的关系,轻松进入新的生活,乃是依然要承受原有关系及连带关系带来的重重压力与不适应。

三、对离婚者的牧养建议

如何牧养教会中离婚的信徒?这是教会与牧者需要共同面对的,教会一方面要站在真理的立场上传达圣经不变的真理;另一方面又需要借基督的恩典关顾离婚者。

首先,鼓励教牧接受相应训练。中国教会在教牧辅导方面尚属起步阶段,许多教牧尚未受过相应的心理辅导训练,经常有“谈离色变”与盲目定罪的情况。因此,教会要有意识地培养一些婚姻家庭辅导方面的教牧人才,帮助离异信徒走出低谷。

其次,教会需要充分接纳离婚者,并将他们带回到教会团契生活中。“教会必须发展成为一个爱的团契,为信徒提供一块爱顾、支持与医治的绿洲。”(杨牧谷主编《当代神学辞典》)对于离婚者来说,他们面临多重压力,其中社会舆论的压力极其明显。此时教会需要成为他们心理与灵命的港湾,让他们在伤害中得到爱顾、支持与医治。

再次,教会需要有意识地增加相关真理的宣讲。特别是在婚姻家庭方面的真理,在圣经中有明确的教导,牧者可以在主日崇拜、周间查经、团契聚会中多多宣讲真理,给予提醒、帮助、鼓励、督责,以达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

最后,对于尚未经过专业训练学习,却要经常辅导离婚者的牧者,笔者认为黄丽彰在《婚姻辅导解构》中提出的九项介入要点是值得参考的,简述如下:

1.聆听:给予当事人复述离异过程及婚姻经历的机会;
  2.重建当事人的自尊感:发掘当事人经历中善良、自爱、有原则等优点;
  3.肯定当事人的努力;
  4.协助接纳挂念配偶的情绪;
  5.提供哀悼过程的教育:让他们了解由离异至接纳要经过几个阶段,不能急;
  6.协助建构离异过程的故事;
  7.协助从配偶的角度理解事情:帮助当事人了解配偶也经历挣扎、痛苦,使其放下困扰;
  8.协助体会经历痛苦的意义;
  9.协助重建生命的信念。

道成肉身的基督,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今日教会在把握真理的立场之余,也要带着基督的恩典。面对离婚的悲剧,不能采取拒绝与定罪的态度,而要使教会成为爱的团契,接纳陷在罪与痛苦中的人,使他们在基督的爱中得造就。比起离婚的伤害来说,受伤者灵魂的需要更值得我们关注,不能因为定罪使教会陷入律法主义的错误之中,更应当爱并接纳,引人回归到基督的恩典里,让教会成为心灵受伤者的避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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