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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神存在不需要证据

日期:2018-05-26作者:唐黎标

许多朋友都喜欢问基督徒这样一些问题,如“你如何知道神的存在”、“如何确定你是神的儿女”等。

这类问题背后其实都有相同的逻辑——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相信神”是不合理的,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迷信。

可是,为何相信神的存在必须要提供证据呢?这又是谁所定下的准则呢?

其实这是理性主义驱动下的以衡量知识为核心的准则。

理性主义认为,知识的架构必须建立在稳固的基础上,而稳固的基础至少要符合两个条件:自明真理(如2+1=3)及经验知识(如五官感知到的)。

任何知识必须透过这些基础去证立,否则就不算是合理的知识。

他们认为神的存在既然不是自明真理,也不是五官可感知的,所以神的存在必须要提供证据。

宗教哲学家彭定加(Alvin Plantinga)大胆地质问:为什么神的存在不可以是知识的基础真理?

为什么需要接受以上条件才算为绝对的基础真理?

他指出,在日常生活中,有些知识并没有符合以上条件,但是我们皆能接受,并不要求提出证据。

例如人的记忆,若我说“我今早吃了早餐”,这就是一个公认的合理信念,我从来不需要为其提供证据。

再说,“知识的基础真理必须是自明真理,或是经验知识”这句话本身是不是自明真理,或是经验知识呢?这个命题明显有自我指涉的矛盾。

彭定加认为,人的知觉、回忆的信念等皆有共同点:在某种经验处境下,这些信念是自然而生的。加尔文说,人有感知神的意识,即使没有任何证据,人也可以相信神,这就如人有五官去感知外在世界的事物。当然,并非所有人能那么直接地感知神,那只是因为罪的缘故导致使人感知神的能力受到了影响。

彭定加根据加尔文的观点,进一步指出:基督徒都有神圣的意识,因此相信神的存在也是自然而生的,并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据。故此,基督徒在面对“如何确定你是神的儿女”这类的问题时,不必慌张失措,倒要充满信心地回答说:“我就是神的儿女。”

可能读者会进一步提问,若神的存在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据,我们又如何向邻舍作见证、传福音呢?

我们的信仰会不会陷入不可言传的困境呢?

克莱格(William Lane Craig)在这方面提出很好的建议,他指出我们需要知道基督信仰是真实的(knowing Christianity to be true),以及指出基督信仰是真实的(showing Christianity to be true)。

作为信徒,我知道基督教信仰是真实的,因为圣灵在我内心向我保证我是神的儿女(参罗8∶16),我们已经恢复感知神的神圣意识,不必再提供任何证据。

但是,即使我知道基督信仰是真实的,我又如何向邻舍说明呢?

克莱格认为,为了邻舍,我们需要用理性去指出基督教信仰是真实的,而圣灵会透过我们所用的论证在邻舍的内心工作。

所以,如果邻舍问:“你怎么知道基督教信仰是真实的?”

克莱格建议我们如此回答:“朋友,我知道基督教信仰是真实的,因为圣灵住在我里面,向我保证这是真的。其实,你也可以知道这信仰是真实的,因为神已在你内心工作,他在你心门外敲门。如果你真诚寻求他,他会在你内心给你保证这信仰的真实。”

你还可以跟他们分享一些很有说服力的论证和证据。也许他们没有这么快相信,但你可以告诉他们:“不论你如何看我的论证,神依然爱你。我会尽力把论证说得清楚,但最终你需要做一个决定,不是对这些论证,而是神本身。”

因此,对基督徒本身而言,神的存在不需要提供证据;对邻舍而言,我们却需要说明信仰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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