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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诫命:“不可奸淫”(出埃及记20:14)

日期:2016-10-27作者:康来昌

这条诫命讲到“性”,近世纪以来,也受到新时代运动者的挑战,在西方,很多人就说奸淫根本不是罪,甚至连婚姻、家庭制度都应废掉,所以在欧洲同居之风盛行,大概皆肇因于此。“男人、女人的婚外情,叫做爱;婚前性行为,不要担心,这是爱;有很多性伴侣,不要紧,这是爱。我们要爱人如己”。至于我们这些努力恪守圣经的,虽然表面上不敢这么大胆宣告,但恐怕心里会嘀咕,神为什么要给我们这一条非常痛苦的诫命。

曾有个年轻男孩吞吞吐吐地来问我:“康牧师,有一点不好的性想法怎么办”?其实哪是“一点”?应该是很多点,要不然怎么会来找牧师?我也据实以告:我从小学六年级开始就为这件事很痛苦。他立刻就点头如捣蒜,可见问题之常见不鲜。

所谓“食色性也”,吃可以随便吃,性为什么不可以?这答案很简单,因为这是上帝规定的。但上帝为什么这样规定?有时候我们理性想不通为什么,上帝就是在罪恶世界里给我们这样的规定:性关系只能发生在一夫一妻里面。我的确也曾经被烧得很辛苦,但要忍耐,甚至如果环境许可的话,不妨早婚,像马利亚许配给约瑟时,也差不多就十三、四岁而已。

但话说回来,即使你结了婚以后,这问题也不一定能够解决的,尤其是男人,这方面的罪性总是特别明显,就是很难爱自己的妻子长长久久,很容易被别的女人引诱。不过,我们基督徒的好,就好在两点,一是我们真的在主那里有赦罪的恩典,这是世人没有的。另外一点,我们应该是有出路的。

大家来看哥林多书第7章第1节,保罗说“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我说男不近女倒好”。到了第26节他又说,“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第28节,你结婚、娶妻没有犯罪,但会很苦,“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保罗一而再,再而三地讲这个,虽然他说这仅是他的意见,但各位不要忘记,这意见仍然是神的话,是圣灵默示的,只是圣灵没有直接告诉他要这样讲。

我很稀奇我们这么看重圣经,怎么从来没有在婚礼上听到任何一个长老、牧师引用这经文?我们听到的都是恭喜、恭喜,结婚都是要肉身快乐,怎么保罗反而语重心长、苦口婆心的劝说,“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

这其实在告诉我们,所有结婚的、停在婚姻里的人,那快乐的时间都很短暂,有些人甚至在蜜月旅行后就结束了,以至于有人不甘愿地再从婚外情中寻找情感的寄托,但这只会产生更多的苦难,因为那里面额外加了罪恶。所以保罗一开始就明讲:“男不近女倒好”,然后再讲“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这意思是要你把你的现状维持得好,这当然包括已婚及未婚的。第三个就是,“我希望你们免去这(婚姻的)苦难”。

那如果我就是忍不住火烧,想婚头了呢?他回答说:“可以是可以,那不是犯罪”,你看保罗讲得多么严重,谁会在婚礼上讲“你们结吧!这不是犯罪”这种话。他甚至还讲,“如果结婚了以后一方死了,另一方可以再婚,但如果他不再婚的话,那就更有福气了(40节)”。你看他说:有配偶的人太痛苦了,还不如单身一身轻,之所以如此,其实就是追溯到创世记里所讲的人受咒诅后的状况:男人要汗流满面,女人会有生产之苦。

但女人还有那男人没有的额外一苦,就是妳会恋慕妳的男人。男人花心,比较不会留恋旧爱,但女人即使被男人抛弃了,还会傻傻地痴恋他,这是有圣经依据的,有些妇权运动者说,“那我们也干脆像男人一样随便吧”,这是犯罪!各位姊妹千万不要上这当,已经受了咒诅了,难道还更沉沦不成?我们还是再回到这里,看圣经上怎么讲。保罗讲:婚姻里的性行为不是罪恶,而且在婚礼听到的祝福也都是真的,但是那痛苦也是真的就是了,所以最明智的办法就是不结比较好。但他不是命令,而是建议,你们可以结,也可以不要结(第6节)。

我只能说保罗实在是太伟大了,他在各方面,宣教、讲道、神学、做人做事、治理教会,都是最高,都是圣灵默示、使用他,他讲一句话我实在钦佩,他说7:7 “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我妈妈早年在北一女教书,那时候的校长是江学珠女士,人在背后叫她老处女,但她说:“江校长在周会上常常跟女学生讲,不结婚比较好”。你说她老古板或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她却说“没葡萄吃,牙齿不酸,真幸福”,这确实如此。

保罗就是以一个带着锁炼的囚犯身分,在亚基帕王面前讲过这话:“我希望你们都像我”。了不起!这才叫基督徒的自尊,他知道上帝给他的带领很好。不过我们也不要都学保罗不结婚,因为他一讲完这话,紧接着又讲,“不过每个人领受的恩赐不同”。我想大部分人是没有这恩赐的,这没有不好。马丁路德就坦言:连那所谓的少部分也没有这恩赐,大概一万个男人里面有一个人有不结婚的恩赐。即使像保罗,恩赐归恩赐,他是法利赛人,他应该是有婚姻的,可能是他妻子早死,而他没有再婚罢了,所以那不婚的恩赐距离我们实在遥远,但还是要知道,结婚在圣经里是比较不好的选择,只是圣灵体谅人的软弱,让我们结婚。

接下来,我们讲最跟我们有痛养关系的。第3-5节,“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

保罗实在是非常了不起,我真是很佩服这个人。你知道他在讲什么?什么叫“合宜之分”?这里指的是“性”这件事,你说“性”最不属灵,错了!性是最冲动的一件事,也是叫人最快慰的一件事,所以能够克制自己不过份要求配偶,甚至以满足配偶为目标,跟舍己、背S字J、爱人如己有直接关系的。所以,如果你是属灵人,你就不会把她当玩物一样看待,一夜几次郎的;妳是属灵人,就要想:这不是妳喜不喜欢、今天晚上高不高兴的问题了。保罗下禁令:任何一个作丈夫、妻子的不准对他的配偶说“你不要碰我”这种话。好独裁!全世界最极权主义的国家也不敢下这命令,而保罗竟说,妳的身体是你丈夫的,妳无权作主,所以他想要怎样就怎样。我有一次在婚前辅导讲这个,那姊妹就叫起来:“康牧师,我们这样岂不是像妓女一样”?我说:“比妓女还糟,妓女还有钱拿”。

我只能说,我们的信仰是最棒的,是唯一真实的,其他都是假的,是真实的才敢说这种话。这真神在我们生活的每一个层面上,包括在最冲动、最喜欢、最厌烦的事上,神说:“你不要照你的意思作”。这若没有上帝极大的爱,我们作不到;这若没有圣灵在我们里面不断的工作,我们也作不到。各位,我们都作不到,人的天性只想到自己。

接下来,保罗又提到你们夫妻做爱做的事情频率是多少,这就涉及分房与否的问题了,你看,圣灵多仔细,连这种事情也管,保罗这牧者多实际、多有爱心,他没有说:“啊呀!好肮脏哪!这种话连提都不可提”,他说,“你们只有在专心祷告时才可以分房,否则一律同床,免得你在祷告、很属灵的时候,魔鬼趁隙而入”。

各位,我们在最属灵的时候常常是最危险的时候,你专心在那里祷告,以致于你跟你的配偶都没有性关系,我们是有这天性的,尤其在教会里,夫妻两人同心的很少,通常只有一人对属灵的事有兴趣,另一方则操持家务或专心工作,然后在教会里碰到一个可以同心、可以谈得来的属灵异性,这就日久生情。我只能说,求主让他的话能够约束我们。尤其结婚久了,另一半的缺点曝露太多,更且一点都不属灵,你觉得他low class,甚至恨死他了,但你还是要取悦他,包括在性的事上,因为你的身体不是你的。

第8节,“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他为什么只讲寡妇,不讲鳏夫?因为那时候基督徒多半都是女性,女人又通常活得比男人长,所以寡妇多,鳏夫很少。保罗再讲一次,“若他们常像我就好”,这人真是太有自信了,一个人信靠上帝真是有自信。“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 所以,你结婚,肉身会受苦;你不结婚,肉身会被火烧,随便你选一个。依我看,大概就是选择肉身受苦比较好受一些,我们需要婚姻,需要彼此相爱。

接下来,保罗讲夫妻两个原先都不信主,但后来有一个信了,应如何因应的问题。这情形就像今日台湾,本来多数人都不信耶稣,后来妻子先信,然后就跟不信主的丈夫在价值观、人生观上觉得格格不入:“你怎么这么下流,这么喜欢看这种节目”,就忍无可忍,想走人,保罗就命令:“不可以走”。其实保罗不是不知道我们忍无可忍,他说:“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配偶即使跟你的观念不一样,你仍然不要离弃他。但如果对方是坚决要离,那么让他去,但你不要有这种想法,你要有一种很正面、积极的想法:“你怎么知道你不能救他呢?”

总而言之,保罗的基本原则就是守素安常,把你现在的状况处理好就好,你不要想到改变它,因为如果你自己里面不刚强的话,怎么换环境都不会好。所以保罗接下去很语重心长的说第27节,“你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脱离”,他用“缠”这字,实在表示结婚真累啊!

保罗后来甚至讲到第32节,“我愿你们无所挂虑。没有娶妻的,是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主喜悦。娶了妻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妻子喜悦。妇人和处女也有分别。没有出嫁的,是为主的事挂虑,要身体、灵魂都圣洁;已经出嫁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丈夫喜悦。”

这经文的意思就是说,你没有结婚时可以尽可能的把你的时间、力气用在教会的服事上,你高兴晚上十二点回家也没关系;但如果你已婚的话,神给你的工作是要你照顾妻子、孩子,你怎么可以晚回家?该回家的时候就要回家。所以,如果你们夫妻都有爱主的心,为要更专心服事主,我就建议你们不要有小孩。万一有的话,你无论如何都要顺服主,把时间花在小孩身上,而保罗最后讲,这都是在服事上帝。

35节,“我说这话是为你们的益处,不是要牢笼你们,乃是要叫你们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没有分心的事。”所以你结了婚,好好照顾自己的家人,也好好的在教会里有恰当的服事。这都有很多弹性,没有一定死板的标准,但我们知道上帝要我们在结婚以后对自己的家庭有相当程度的照顾,不管辛苦不辛苦,不管肉身受了多少苦。

这都很难,因此,我们再看这段经文能不能给各位更好一点的帮助。以弗所书第5章,从22节到33节,这一段通常是在婚礼中常听到,我却觉得在婚礼读当然是可以,但保罗讲得很清楚这主要不是在讲夫妻,他是指着基督和教会而言(32节),也就是,这所谓“妻子顺服丈夫、丈夫爱妻子”主要不是在讲夫妻,而是在讲基督和教会,所以这经文在婚礼时读是可以,但更好用的时候是在洗礼或按立长老时读。

这里讲的“丈夫”是谁?指的就是基督或牧师或长老或弟兄,你要为你的教会舍己,你要“要用水藉着道把教会洗净,成为圣洁,可以献给自己,作个荣耀的教会,毫无玷污、皱纹等类的病,乃是圣洁没有瑕疵的。丈夫也当照样爱妻子”。

这段话要解释真意,可能会得罪各位姊妹,这是源于旧约的以西结书第16章。意思就是各位姊妹(教会)原是又脏、又老、又丑,没人要的。“脏”是从洗那字来的;“老”是从皱纹来;“丑”表示跟圣洁没有关系的。上帝看到姊妹(或教会)这样又脏、又老、又丑,就可怜我们,于是就用他的道、他的灵,把妳打扮得像林志玲一样,妳被他的道洗得又白、又净、又美,宛若变了一个人,非常美,化腐朽为神奇,上帝把我们这些罪人洗干净后,竟然情不自禁地爱上我们,爱到不行了,就娶我们为妻,他爱我们,把我们献给他自己,以西结书这段是用性关系来解释上帝跟教会的关系。

另一个解释也不冲突,就是“可以献给自己”的主词是基督徒,就是我们被圣道、耶稣基督的宝血洗得极美丽之后,想到他对我这么好,于是我就把我自己献给他,作他的妻子,这甚至可以用性爱来了解,所以这在洗礼时或按立时,都有其适用,反而在夫妻关系很少见,因为一般作丈夫的,没这本事把自己妻子变成美丽,让她皱纹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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