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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教会如何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思考

日期:2016-10-27作者:林新鲁

教会是社会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社会中并非一座孤岛,也不是一般人所想象的那样一个在天上,一个在人间,它同社会其他因素有着内在的关联,有一种互动的关系。

教会的复兴、发展离不开圣灵的工作,但教会发展过程中也需要兴起一批对上帝有忠心又有见识的管家(参彼前4:l0),顺应时代的呼唤,努力发挥基督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因素,实践圣经的教导,建设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教会,并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那么,在我国现实的处境中,教会究竟应如何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呢?

一、以圣经为依据,树立基督徒正确的财富意识

有相当一段时间,教会中有许多基督徒瞧不起富裕的基督徒,潜意识里感觉富裕就是不属灵的。但事实上,基督徒发家致富并非错误,有的人不能进天国也不完全是富裕惹的祸,不能认为一个基督徒越穷越属灵,这种导致“财富无用论”的思想是不正确的。基督徒既不能贪恋财富,也不要仇视财富。 “上帝赐人资财丰富,使他能以吃用,能取自己的份,在他劳碌中喜乐,这乃是上帝的恩赐。” (传5:19)但是,生命比财富更重要,我们不过是财富的管家,财富的所有权在上帝。因此,君子爱财,当取之有道。“赚取一切他们所能赚取的,节省一切他们所能节省的,也应该给予一切他们所能给予的,如此才能添加神的恩宠并累积天上的财富。”

二、以信仰为纽带,发挥基督徒的积极因素

我国基督教界有不少知名的民营企业家或商人,他们不仅是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中的佼佼者,也是教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力军。教会应当以基督的信仰作为纽带,与他们保持联络,发挥他们的积极因素,让他们不但成为物质上的富翁,也因着信仰成为灵性上的富翁。基督徒商人也应当对自己的身份和本份有更清楚的认识,对自己的使命和责任有更明确的定位,对自己在新时期发挥的作用有更坚定的信心。基督徒商人当饮水思源,自己富裕了不能忘记上帝的恩典,不能忘记社会曾经给予的温暖,多为社会经济建设作贡献,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其实,各地的教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在教会的非公有制工商业界人士中大力弘扬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发展企业,回馈社会的“盐、光”精神,积极组织和引导他们走光彩路、行光彩事、做光彩人,并开展“三恩”(知恩、感恩、报恩)活动,要有知恩的情、感恩的心和报恩的行,积极引导他们在做强做大自身企业的同时,自觉投身到支持教会事工、支持教会人才建设中来,自觉投身到扶危济困、捐资助学和捐助社会中来。

三、以福音为宗旨,消除教会中的不和因素

教会中常常会因一些原因出现不和谐的因素,但教会自身应运用上帝的爱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和谐的因素,减少不和谐的因素。因为,教会和谐、充满上帝的爱,才能使信徒得到丰盛的牧养,使信徒得到平安和喜乐,才能在参与经济建设时将和谐之风吹进家庭、单位和社会。

可以说,教会和谐,才能传扬和平的福音,传递和好的信息,见证上帝的美名,才能带领人与上帝和好,与人和好。耶稣说:“你们若有彼此相爱的心,众人因此就认出你们是我的门徒了。”(约13:35)教会和谐了,很自然的就能不断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

四、以怜悯的心肠,扶助社会上的弱势群体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的生活水平有大幅度提高,但是有些地区发展相对滞后,公共资源相对短缺,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仍然存在。社会上,当然也包括教会内部仍然存在着弱势群体。 “学术界一般把弱势群体分为两类: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前者沦为弱势群体,有着明显的生理原因,如年龄、疾病等;后者则基本上是社会原因造成的,如下岗、失业、受排斥等。从我国弱势群体的整体情况看,主体是社会性弱势群体。”

教会要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就要关心教内、外的弱势群体,这也是圣经一贯的教训。“在你们的地收割庄稼,不可割尽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遗落的,要留给穷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利23;22)

“你们的富余,现在可以补他们的不足,使他们的富余,将来也可以补你们的不足,这就均平了。” (林后8:14)

道成肉身的基督来到人间时,就是深入到社会的弱势群体之间,尤其《路加福音》以人子身份出现的耶稣,满怀慈爱接触被社会遗弃的边缘人物:妇孺、穷人、税吏,甚至罪人和强盗,并解决他们身、心、灵的需要。

关怀弱势群体,要以平等眼光善待他们,倾听他们的声音,激发他们的自助潜能,走向自立、自尊、自强,引导他们学科技、用科技,开创福利事业,发展生产,脱贫致富。

基督徒关心弱势群体,带领他们共同致富,是在遵守圣经的教导,效法基督的典范,彰显上帝的荣耀。同时,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经济社会不断进步,不断地走向更加公正。公正的社会是人人受益的社会,所以关心弱势群体也是在关心强者自身。

五、以圣爱为动力,支持社会上的公益事业

爱是基督教之精髓,圣经说:“有了爱弟兄的心,还要加上爱众人的心。”(彼后1:7) “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罗12:17)支持社会公益事业、慈善事业合乎圣经的教导,是基督徒的美德,也是发挥基督徒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作用的途径之一。

各地教会应该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优势,积极发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如成立慈善机构,创办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开办诊所和幼儿园,开展慰问孤寡老人、助残助学、捐资兴教、扶贫济困、爱心赈灾、修桥补路等各类公益活动。教会要努力培养关怀公益事业的带头人,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不断巩固和扩大公益事业的成果。

历史在发展,时代在前进,教会要站在新的时代之端,团结、引导广大基督徒积极投身于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遵纪守法,荣神益人,回馈社会。最终,通过相适应的实践,达到双赢,不仅能够促进社会的发展,而且能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树立基督教会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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