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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约综览之第十章

日期:2016-10-27作者:

第十章  约翰福音

  来源
  约翰福音是圣经正典福音书四重奏中最不同凡响,也许是最有价值的一本。虽然它所处理的事件次序大致上与其他福音书没有出入,但在结构和风格方面,它却适异于其他福音。本书没有一个比喻,神迹也只有七个,其中五个只是本书才见到的。本书所载耶稣的讲道,主要是谈及他的位格而很少谈到天国的伦理教训。耶稣与人个别会面的次数在约翰中增多了,约翰着重他与人个别的关系,过于与大众一般的接触。这本书神学意味很浓,而特别谈到二方面:即耶稣位格的性质和相信他的意义。
  由于约翰与符类福音书之间显着的歧异,有人怀疑到它的真实性。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得了解此书的缘起与宗旨。据传统说,约翰福音是使徒中最后去世的,西庇太的儿子——约翰晚年在以弗所写成的。这见解虽不断受到抨击,但它的可能性仍不下于其他任何假设。主后一世纪末基督教教会的一般情况现在知道的甚少,因此要重建约翰福音的结构是极端困难的。
  关于约翰福音的存在,最早的证据见于优西比乌所引述帕皮亚的一段文字,这段话提到耶稣的一个门徒约翰,又提到另外一个门徒——与他同时期的一个长老约翰。匾西比乌据此推断这是两个不同的人,又引述以弗所的两个坟墓,在他的时代,皆被称为约翰的墓。因为帕皮亚的着录现已不存,我们对他这个叙述的意义,很难作独立的判断。可能优西比乌误解了他的意思,一个使徒没有理由不能同时披称为长老的。可能帕皮亚只是说:大部份的使徒早就随着他们的口头见证逝去,而只有一两个,仍旧生存到他的时候,为耶稣所说过所作过的事亲身作见证而已。
  以第四本福音书不是使徒约翰所写而是成于一个叫约翰的长老的这个理论并不能算是成立的。自从爱任纽以后,教父们的见证都主张作者是约翰。亚历山大的革利免、俄利根、依保利杜(Hippolytus)、特土良、以及穆拉多利残卷(Muratorian  Fragment),都认为第四木福音书是西庇太的儿子约翰所写的。
 
  作者
  从福音书本身可以摘出一些关于作者的事实。首先,他是犹太人,习惯于用亚兰文去思想,虽则他的福音书是用希腊文写成的。在他的文章中,很少见到从属的句子,而且不时插入希伯来文与亚兰文的名词,而再加以解释。作者熟习犹太人的传统。在一19~28中他提到犹太人对弥赛亚的等待。他知道犹太人对撒玛利亚人的观感(四9)以及他们在崇拜上的排他性(四20)。他也认识犹太人的宴会,并向读者详加解释。
  其次,他是一个巴勒斯坦的犹太人,对于当地曾有亲身的经历,特别是耶路撒冷及周围(九7,十一18,十八1)。他熟识加利利的各城(一44,二1)和撒玛利亚的境域(四5~6,21),他对所描写的地方,似乎了如指掌。
  还有,他所记录的事情,是他亲眼看过的。在一14:「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和十九35他用第三人称说:「看见这事的那人就作见证」,他在这二处经文中声称他所说的是取材自他所亲身经历的。而散布在福音书各处的细腻的笔触,都证实了这个印象。耶稣坐在雅各井旁的时辰(四6),迦拿婚宴上石缸的数目与大小(二6),马利亚用在耶稣身上的香膏的重量和价值(十二3,5)以及耶稣受害时的细节(十八、十九章)等等都对整个叙述无关宏旨,但却显出观察者目光的锐利。
  谁是作者?确凿地,他从耶稣一开始工作时就追随着他,因为他曾提到一些事,是在其他福音书所述耶稣开始传道前发生的。他必定是自己所描述的那群门徒中的一个。根据最后一章,我们可以看出他就是那「所爱的门徒」,曾是彼得的密友,在最后晚餮(十三23)以及在耶稣受审(十八15~16)和被钉的时候(十九26~27)他都离耶稣很近。耶稣最亲密的朋友中只有一个符合这些条件。雅各在教会历史的初期已经被杀(徒十二2)。彼得、多马和腓力屡次在书中以第三人称出现,不会是作者。虽然作者未有自我介绍,他已经肯定了读者必会知道他的身份,并且会接受他所写的事上所具有的权威性。剩下来最有可能的就是西庇大的儿子约翰。下面的结论就是基于这个作者身份的假设而作出的。
  约翰的传记,正如其他圣经上的传记一样的零碎。他的父亲是加利利渔夫西庇太(可一19~20),他的母亲是撒罗米,可能是耶稣母亲马利亚的姐妹(参看太廿七56;可十五40;约十九25)。他是西庇太的儿子。他在加利利长大成人,并且在捕鱼业上是他的兄弟及安得烈和彼得的伙伴。他起初可能是施洗约翰的门徒,又可能是约一40所提及的安得烈的同伴。如果是的话,那么,他就曾经随从耶稣第一次周游加利利(约二2),而稍后与他的伙伴们一同抛下渔网跟随了耶稣(太四21~22)。
  耶稣的生平中,约翰参与的事件,实在多得不胜枚举,难以逐一讨论。在早期于犹太传道期中约翰与耶稣同在耶路撒冷。也许与尼哥底母会面的地方就是约翰的家。稍后他参与十二门徒传福音的行列(正如太十1~2所描述的)。他需要耶稣的指导,不下于其他十一人,因为他与雅各的性情似乎是特别的激烈。耶稣称他们为「雷之子」,或者更就字面的意思,就是「激昂之子」(可三17)。马可没有提出任何理由解释他们为什么被取了这名字。但希伯来文凡用到「某某之子」时,通常都是以某某为形容词来形容那人的,如「彼列之子」  (  scrns  of  Belial)意即「毫无可取的人」。
  约翰与雅各的偏执与暴戾性情可于两件事件中看出:对那个没有与他们一同跟随耶稣却奉它名赶鬼的人,他们立刻禁止(路九49):对那些不接待耶稣的撒玛利亚村人,他们亟望从天上召下火来烧灭他们(九52,54)。二人都轻率地请母亲恳求耶稣在他的国度中赐给他们首要的位置(太廿20~28)。这些意气的粗鲁行动都遭受到耶稣的严斥,虽然他们的动机,可能是出于对他自己及工作的忠心。
  最后晚餐宴上约翰占了一个特惠,并且是与主亲近的位置(约十三23)。耶稣受审时,约翰因认识大祭司一家的缘故,得以进入他的院子(约十八15~16)。也许,约翰曾是他父亲渔业公司在耶路撒冷的代表故此得以认识城中所有显贵的家族。很明显,他曾亲眼看到耶稣的受审与死亡,并接受了耶稣将母亲托他照顾的责任(十九26~27)。他与彼得一起渡过了耶稣被埋的黑暗日子,又与他同是最先探视空墓的人。在那里,当他见到墓中空着的衣服时,「他看见就信了」(廿8)。
  福音书的跋中暗示:在基督教时代开始之后,他活了一个很长的岁月。否则,他不需要解释他的长寿。新约书信指出他在教会中升到有影响力的地位,成为解说神在基督身上所显明的爱的权威。他死时大概是主后一世纪的末叶。
  从这些零散而交织在基督生平一般叙述中关乎约翰生平的点滴,可以看出他的一些属灵的经历。他生性激烈,将自己毫无分割的忠心给予基督,这种性清经常粗鲁而轻率地表现出来。自从耶稣驯服了他的热情,将任性的残暴除净之后,约翰就成为爱的使徒。没有任何一个新约作者可以超越他的忠诚。他火热的性情表现在他语言的活力上。耶稣对不信者的严斥(八44),约翰以「魔鬼的儿女」(约壹三10)贴切地反映出来。然而同一个约翰却有这样的说法:「亲爱的弟兄阿,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从神而生,并且认识神。」(约壹四7)。这种表现,在一个具有热情天性的人来说,并非前后矛盾。约翰的例子,说明了一个可能成为大罪人的,可以被基督改造成为伟大的见证人。

  时间与地点
  第四本福音书写作的时间,有各种不同的估计,大约从主后四十年到一百四十年或以后,但不会迟过他提安四福音合参。大约二世纪中叶,约翰已被收入这合参里面。雷兰(Rylonds)残片中,发现一片约翰十八31一33,  37一38抄本得以保存;这显示出约翰福音可能在二世纪的前半期已经在各地流传了。高顿拿夫(Goodenough)认为约翰早在主后四十年便已着书,但很少学者接受这么早的一个日期。最好的答案似乎是:约翰福音是第一世纪末叶在小亚细亚——可能就是以弗所——写成的。那时教会已经达到一定的成熟阶段,因而产生一个需要:就是他们需对信仰的本质有更高深的认识。这本书显然是在外邦环境中写成的:因为每逢提到犹太人的习惯与节期时,作者都加以解释,以方便对这些东西不谙熟的读者(约二13,四9,十九31  )。
 
  内容
  约翰福音的钥匙,是作者自己在约廿30一31的声明:
  「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神迹,没有托在这书上。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在这段经文中,有三个突出的词语:神迹、信、生命。第一个名词——「神迹」——含有一个关于本书结构的提示。这个结构是以一些经过选择的奇迹为中心。这些奇迹的一般特征与载于其他符类福音书中的无异,但是在本书有其特别的意义,因此叫作「神迹」。作者一共提出七个神迹,是耶稣公开在别人身上施行的,或为别人的好处而作的。它们分别表现了耶稣权能的各种不同的领域,合而成为本书中心教义——耶稣的神性——的见证。这些神迹可以区分如下:

  标题  经节  权能的领域
  变水为酒  二1~11  质量
  治愈大臣之子  四46~54 空间
  治愈三十八年的病者  五1~9 时间
  使五千人吃饱  六1~14  数量
  行海  六16~21 自然律
  开瞎子的眼  九1一12 灾祸
  叫拉撒路复活  十一1~46  死亡

  在这七个神迹所发生的领域里,那些影响人类生命的规律或条件正是人自己无法改变丝毫的。而在这些领域中,人类所不能的,耶稣证明了他能,并且藉着他所作的去证实他超自然的能力。
  第二个用词一一一「信」一一一是本书的一个关键性的字,出现过九十八次。习惯上译作「信」,虽然有时会译作「信托」或「交托」(参二24)。通常是指对一个人的要求加以承认而言,不然,就是指一个人向基督的完全献身而言。「信」一词包含了整个基督徒生命的全部意义:因为本段中这个动词的动态暗示「信」是连续性的过程,并且有进展的含意。约翰对「信主」的定义是:接受他(一12),让他成为一个人生命中的一部分。相信的人既为这些神迹一一一耶稣本身具有权能的证据一所折服,他们自然会进而拥有坚定的信仰了。
  本福音中的第三个钥字一一一「生命」,在约翰的言语里,是指一个信而得救的人在救恩里所接受的一切东西的总体,是人类所能有的最高经验。耶稣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十七3)约翰认为:生命并不仅是动物的生命力,或是人存在的过程;它乃牵涉到一种人性,一种新知觉,与环境发生的交互作用,和稳定的发展。他所介绍的基督是这个生命的典范,是神给基督徒的恩赐,也是神给基督徒的目标。
  这三个词:「神迹」、「信」、「生命」,给本书一个合乎逻辑的结构。「神迹」包含了神的启示;「信」包含了「神迹」所原定要产生的反应;「生命」包含了「信」所带来的结果。
 
  大纲
本福音大纲所发展的中心主题是「信」。
约翰福音:信的福音
1.前言  一1~18
  主题的说明:信
2.考虚期  一19~四54
  信的对象的出现
  约翰的传道见证  一19~51
  耶稣的工作见证  二1~22
  耶稣的说话见证  二23~四54
3.争执期 五1~六71
  信与不信的争论
  在行动中提出  五1~18
  在辩论中提出  五19一47
  在示范中提出  六1~21
  在讲演中提出  六22~71
4.磨擦期 七1~十一53
  信与不信的冲突
  冲突的描述  七1~八59
  与耶稣的兄弟的冲突  七1~9
  与大众的冲突  七10~52
  行淫中被拿的女人  八1~八11
  与法利赛人及犹大人的冲突  八12~59
  冲突的实例说明  九1~十一53
  用瞎眼的人  九1~41
  用关乎牧人的讲论  十1~21
  用辩论  十22~42
  用拉撒路的复活  十一1~53
5.危机期 十一54~十二36a
  信与不信的宣告
6.讨论期  十二36b~十七26
  信心的加强
  过渡期 十二36b~十三30
  与门徒讨论 十三31~十六33
  与天父讨论 十七1~26
7.受苦期  十八1~二十 31
  胜过不信者
  卖主 十八1~27
  彼拉多前的审判 十八28~十九16
  钉S字J 十九17~37
  埋葬 十九38~42
  复活 廿1~29
8.跋  廿一 1~25
  信心的责任

  约翰福音的结构很清楚,读者不可能错过。「信仰」是它的中心主题,自始至终都遵循着。而且,这本书并不想在现存事实之上增加什么人为的组织。作者受默示,挑选了一些插话和教训,代表上帝在基督里启示的特性和过程(一19),并且将它们编排起来,造成一种属灵的浪潮,使读者积极地表示相信基督。
  序言(一1~18),开始以「道」来介绍基督的位格。这名称有别于其他福音书所用的,它没有任何特别宗教背景的含义。「基督」是犹太人的说法,「主」是外邦人的说法,「耶稣」是人,但「道」(Word or Logos)是哲学的说法。因而约翰书中的主角被写成一个普世性的人物,是「永恒理性」一一一就是神,道成了肉身,从神而来,为要将神启示出来,正如儿子把父亲启示出来一样。他要被那些接待他的人所认识(一12),而这些接待他的与那些不接待他的人之冲突就如光明和黑暗之互不相容。
  考虑期(一19~四54)表达出基督道成肉身的位格,他出现在当代人中间,并且受到他们的接待。首先,藉着他的先驱施洗约翰的见证以及它与约翰门徒的交往,他披宣布出来。他的主要任务,是作神的羔羊(一29),而他吸引那些要跟从他的人所用的方法是投合他们的需要及欲望,这种任务与方法都与先前的历史与启示有关。他运用约翰所传的道及旧约的预言运立自己的立场。在他所作的工作中,他展示了自己内蕴的能力,足以控制人类及一切事物及制度(二1~22)。随后的几次会晤更完全表明了他的恩典足够供应全人类。那位饱学而文雅的犹太教师尼哥底母,那位尖嘴而爱嘲笑的撒玛利亚妇人,以及那位缠扰不休的加利利贵族(可能是外邦人),都受不同的方法和论证的引导而相信耶稣。
  自从耶稣公开自我介绍,就引起了争论,因为当他呼召人来信他时,许多人拒绝了。他并不要盲目或不讲理的相信;他一直都是诉诸事实,并且解释清楚信与不信的重要性。
  争论期是从耶稣在池边医病的事件(五1~六71)开始,因为这神迹是在安息日实行的。耶稣指出这事不过是他的父不断工作的一个例子而已,因而无形中承认「神性」是他的特权。随着,他接着讨论(五19~47):以五种见证作为基础,争取人来信他。这五种见证就是:他自己,先驱施洗约翰,天父,他所行的事迹和圣经。约翰认为第六章所述的神迹是特意为门徒行的,为要唤起他们对耶稣坚强的信心。这些神迹与以后的论说是紧紧连合着的,因为后者只不过是将神迹所含蕴的真理加以阐扬罢了。在这时期中,耶稣极力要求别人相信他,仿佛他迫切盼望在门徒未被激烈的争论离间以先,能委身于他。
  磨擦期(七1~十一53)上承争论期的趋势而发展至必然的危机。
正当门徒的信心在迟疑中增长的时候,与此对照的是耶稣的兄弟对他无情的冷嘲,加上惊奇的民众对他犹疑的追随,以及犹太教势力阴毒的反对。耶稣自己对于这些磨擦的评估,见于瞎子的故事:他表示当他还有机会时,必须作成神的工作:他又认为叫拉撒路复活一事是信心的最大考验,也是他的能力一个最高峰的证据。在第十章,这两个神迹之间有一段记载,这是耶稣对自己的使命所作最后一次长篇的公开声明。这里宣布他的死的目的,正如符类福音书中耶稣在该撒利亚腓立比向门徒所说的话那样清楚。磨擦的结果他已预言了。他说:「我将生命舍去,好再取回来」(十17)。
  在危机期中(十一54~十二36b),出现了由磨擦而生的种种紧张局面。耶稣退出耶路撒冷及近郊,去到以法莲,为的是要避开风暴的中心。至于他的朋友们对他的感情,则由伯大尼一家公开宣示出来,他们为他举行了一个宴会(十二1~2)。而那些上耶路撒冷守逾越节的人重亦热烈地向他欢呼(十二20~21)。耶稣体会到大势已定,于是从人群中悄然隐退(十二36)。在他生命中,决定的因素,不是民众的投票,而是天父的旨意。
  到这里为止,耶稣的职事都是公开的。但从这里开始,则转为私下的。最后晚餐完毕,耶稣对门徒的临别训言以及他向天父的祷告,构成了讨论期(十二36b~十七26)。为着门徒能够受得住S字J的震惊,耶稣为他们作了一番预备的工夫;这加上他为已完成的差事向父神所作的报告,就总结了耶稣在地上的职事。
  在受苦期(十八1~廿31)中,信与不信者,都将他们之间互相冲突的原则完全实行出来,在卖主与钉死这两事上,不信者原形毕露。而彼得的软弱,犹大的背叛,祭司们的嫉妒与毒恨,以及彼拉多的怯懦,正好指出了不信者如何达成他们最终的目的。而另一方面,妇女们与那位所亲爱的门徒的坚贞和约瑟及尼哥底母的慷慨行动,却说明了一种不完全而未经训示的信心,也能在危难与惊骇之中持守忠贞。耶稣的复活,对相信的人来说,自然是一个最后的证据;对于在神子耶稣身上所显明的启示,这也是一个末了的表白。
 
  重点
  约翰福音有根多特点,使主题更为突出。主耶稣的要求可归纳为下面七大「我是」里面:

  1.我是生命的粮  六35
  2.我是世界的光  八12一九5
  3.我就是羊的门  十7
  4.我是好牧人  十11一14
  5.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中文圣经
  译作「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 十一25
  6.我是道路、真理、生命  十四6
  7.我是真葡萄树  十五1

  约翰福音特别强调耶稣与个人的关系。所记录耶稣与人的会面共廿七次,有长篇的也有简略的;其中包括了一些可以归在其他标题下:例如大臣之子的神迹(四46一54)和彼拉多的审判(十八28一十九16)。在这一类均合里,最突出的不是那事件的本身,而是耶稣对个人的关心。在符类福音书中,彼拉多的审判一类的事,只是耶稣的生平在结束前的一个大特写罢了;而在约翰福音中,耶稣个人对彼拉多的关心,以及他努力试图引导彼拉多承认他的要求,都相当明显。
  约翰的词汇很特别,只要随便引用它一两节经文,就可以看出是属于约翰福音的。有几个关键性的字眼经常地重视。这并不是由于作者思维的狭窄,而是因为这福音的主题,像一颗钻石一样,须从每一方面来观看。这类名词在本福音书中若不是含有比喻性,就是含有特殊专门意义的,好像「生命」、「光」、「黑暗」、「工作」、「世界」、「信」、「肉体」、「时辰」等。其馀有些则含有抽象和带点哲学性的内容,如「真理」、「真」、「恨」、「接待」、「爱」(这有两个不同的动词),「挪去」、「差派」、「太初」、「知道」(有两个不同的动词),「荣耀」(名词及动词),「见证」(名词及动词),「遵守」,「父」等。约翰福音的词汇说明了一件事:那时关于基督徒生命的教训已经形成了一些具体的观念,而且以一套固定的措辞表达出来:同时,正如今日一样,这些观念,将属灵真理整个新模式描绘出来。
  约翰福音所强调的,是神子耶稣基督的神性。虽然没有其他福音比约翰更清楚地描绘出耶稣的人性,可是,也不能比它更直接断言神的特权:「道就是神」(一1),「我与父原为一」(十30))「还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八58),「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十四9)以及多马所进口而出的「我的主,我的神」(廿28)。
  此外它也着重到耶稣的人性。耶稣困乏(四6),口渴(四7)、不耐烦(六26)、悬望(六67)、严厉(八44)、忧愁(十一35)、感谢(十二7)、烦恼(十二27)、爱恋(十三1)、忠义(十八8)、勇敢(十八23)。对当时那些偶然与耶稣相遇的人来说,他只是「一个人,名叫耶稣」(九11),但对那些曾与他生活在一起的人来说,他就成了「神的圣者」(六69)。
 
  宗旨
  前面已经说过,「卫道」是这个福音的宗旨。所有福音书的设计,都是为了引起读者或听者的相信。而本福音书的设计,如序言所说,是为着那些已经有些偏爱哲学而又正在寻求解答腓力所发的问题的人,这问题就是:「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我们就知足了」(十四8)。
  约翰福音或许特意为增补当时见于正典符类福音中关于耶稣生平的记载而写的。没有人敢断言约翰曾经听过并读过马太、马可及路加。虽然如此,有种种迹象显示作者的用心在于将一些未经记录的新资料公开,即如耶稣在加利利的职事大都给省略了;比喻几乎一个也没有,而神迹的记载显然是经过挑选的(廿30),还有就是约翰中的一些历史资料是与符类福音者互相衔接的。又例如在叙述最后晚餐时,约翰将洗脚的一幕绘出来,阐明耶稣希望以身作则教训门徒谦卑的功课。除了假定这个功课也许会鼓励门徒实行谦卑之外,他并没有确切地说明其理由。反之,路加却记录了门徒辩论「他们中谁为大」的争执(路廿二24)。因此这两个记载在含意上交织着,我们也许可以这样臆测:约翰的描述是他私人对路加那段记载的增补,作用是说明耶稣如何应付路加所叙述的那个争执的场面。
 
  人物
  约翰福音的一个特色,就是人物的发展是间断出现的,而不是一气呵成的描述。尼哥底母(约三1~15,七50~52,十九39),腓力(一43~46,六5~7,十四8~11),多马(十一16,十四5~6,廿24~29),马大与马利亚(十一1~40,十二2~8),耶稣的母亲马利亚(二1~5,十九26~27),以及其他,都是顺着故事发展的主流而自然、轻巧地带出的;然而,将这些提到他们的片段并凑起来,就形成了一整套生活照片。在某种程度上,这种手法在其他福音上也用到,然而却只限于少数突出的人物,如彼得及犹大。而约翰福音则同时采用突出的与藉藉无闻的人物,作为信与不信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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