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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福音 第十章

日期:2016-10-27作者:
约翰福音第十章
 
壹、内容纲要
 
【神子救主是羊群的牧人】
 一、祂是真牧人:
1.真牧人从门进出(1~2节)
2.真牧人与羊彼此认识(3~6节)
 二、祂是好牧人:
1.好牧人是叫羊得生命的门(7~10节)
2.好牧人顾念羊,为羊舍命(11~15,17~18节)
 三、祂是大牧人:
1.大牧人另外有羊,要与圈里的羊合成一群(16节)
2.凡不信的,不是大牧人的羊(19~26节)
3.大牧人要与父一同保守羊(27~30节)
4.信祂的,就是大牧人的羊;不信的,要BP祂(31~42节)
 
贰、逐节详解
 
【约十1】「『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
 〔背景批注〕中东地方的『羊圈』,是一个四周用石墙、栏干或篱笆围起来的空地;仅有一道门可供人与羊进出。羊圈的用意是供羊群晚上在里面栖宿,可防止羊群到处流散,并保护牠们不受野兽的侵袭。通常,会有数个羊群在羊圈内渡宿。牧人将自己的羊群赶进圈内后,交给『看门的』(3节)看守,然后各自回家过夜。次日,牧人回到羊圈,看门的就给他开门。此时,羊圈内的羊群混杂,但因牧人认识他自己的羊,逐一按名叫唤,而羊也认识主人的声音,所以会跟在主人的后面,走出羊圈。
有时候,盗贼会趁着黑夜,当看守在门口的人睡着之后,翻过围墙,爬进羊圈偷羊。这时,因为羊不认得他们的声音,所以羊群会有惊慌走避的现象。
 〔文意批注〕「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本章是以第九章开瞎子的眼睛为背景(参21节),继续讲论,所以这里的『你们』乃是指法利赛人(参九40)。
「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贼』是暗偷,运用诡计;『强盗』是明抢,采取暴力。
 〔灵意批注〕「羊圈,」代表旧约的律法,也代表犹太教,就是律法的宗教。神将律法颁赐给以色列人,目的乃是要把他们看守在律法之下(参加三23);换句话说,他们好象羊被看守在羊圈里面一样。
同时,『羊圈』只不过是暂时用来看管羊群的所在,羊群的真正永久居留之地乃是『草场』──豫表基督。在基督尚未来之前,神豫备了律法作为羊圈,用来暂时看管、监禁祂的子民(参加三24~26)。
然而,当基督来到的时候,以色列人已经把律法发展成了犹太教,也就是犹太教变成了羊圈。约九章里的那个瞎子,在他还没有被主医治以前,原来也是在犹太教里面被监禁的群羊中的一只,但是后来被法利赛人从会堂里赶出来(参九34),表面上他是从犹太教里被赶出来,实际上他乃是从羊圈里被释放出来。
基督又是羊圈的『门』(参7,9节)。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参罗十4);旧约里面的律例和规条,原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参西二17)。所以人若要了解律法,便须抓住基督这一个门窍,才能了解律法的精意。可惜,法利赛人和犹太教的领袖们,只知遵守律法的字句,并且加上许多古人的遗传,将神的子民捆得紧紧的。他们不是从基督入门,倒从别处(就是律法的字句和规条)爬进去,所以他们是残害神子民的『贼』和『强盗』。
 〔话中之光〕真理的门路只有一条,但是旁门左道却是很多。
 
【约十2】「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
 〔灵意批注〕「门,」指羊圈的门,就是基督(参7,9节)。
「羊,」指神的子民,在旧约时代只有以色列人才是神的羊(参诗九十五7),但在新约时代又加上了外邦人信徒(参16节;彼前二25)。
「牧人,」指神的真仆人,在此特指耶稣基督。
 〔话中之光〕人若不信服主,就不配教导神的子民;他们不但不能帮助人,反倒于人有害。
 
【约十3】「看门的就给祂开门;羊也听祂的声音;祂按着名叫自己的羊,把羊领出来。」
 〔背景批注〕牧人通常会按照所属羊只的特征或性格,给每一只羊起不同的绰号或昵名,羊也认得自己的名是甚么。
 〔文意批注〕「看门的,」指受托负责看管一个大羊圈的人。
「羊也听祂的声音,」羊群认得自己主人的声音,而且只会向他的声音响应。
「祂按着名叫自己的羊,」牧人给每一只羊不同的名字,每天进出羊圈就按名字叫唤。牧人不会随便叫羊,只叫那些属于他的。
 〔灵意批注〕「看门的,」表征圣灵,开启人心里的门,让主耶稣进入人的生命和心里。另有解经家认为是指主的开路先锋施洗约翰。
「祂按着名叫自己的羊,」意即主认识谁是属祂的人(参林前八3;加四9),个别地呼召那些豫定属于自己的羊。
「把羊领出来,」意指把那些被关在律法宗教里的人释放出来。
 〔话中之光〕(一)每一位信徒所以能够接受救主,乃是圣灵作工在他心里的结果。圣灵开通人的心窍,又开通人的耳朵,使人能听见主的呼唤。
(二)主向人所说的话,乃是我们脚前的灯,路上的光(诗一百十九105),引领我们走在正路上。
 
【约十4】「既放出自己的羊来,就在前头走,羊也跟着祂,因为认得祂的声音。」
 〔文意批注〕「就在前头走,」中东地方的牧人,并不是在羊群的后面驱赶牠们,而是走在前面,羊群则在后面跟随。
 〔话中之光〕(一)「就在前头走,」信徒一生的道路,都有主在前头引领,而主的引领总不会有错,所以我们尽管放心跟随。
(二)人若不跟从主,就显明他不是属主的(参十二26;太十六24),因为出于神的,必听神的话(参八47)。
(三)牧养神的群羊,并不是辖制他们,乃是作群羊的榜样(参彼前五2~3)。
(四)羊的自由是以牧人的行动为依赖,所以牠们受到自由的约束;信徒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我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参加五13)。
(五)真正的羊能认出主人的声音;同样的,真正得救的人,也有一种内在生命的本领,能分辨出甚么是出于主,甚么是出于魔鬼的。
 
【约十5】「羊不跟着生人,因为不认得他的声音;必要逃跑。』」
 〔灵意批注〕「生人,」指法利赛人和犹太教领袖们。
 
【约十6】「耶稣将这比喻告诉他们;但他们不明白所说的是甚么意思。」
 〔文意批注〕「耶稣将这比喻告诉他们,」『比喻』指含有寓意的比方。主耶稣这些话,是根据医瞎眼的人作背景,用好牧人的比喻说明祂的托付和使命。
 
【约十7】「所以耶稣又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我就是羊的门。」
 〔背景批注〕「我就是羊的门,」中东地方看守羊圈的人,夜里就横睡在羊圈的进出口处,任何人或羊要进出羊圈,都必须经过他,因此,他就成了那扇『门』。
 〔文意批注〕「我就是羊的门,」有解经家认为当译作:『我就是羊的牧人』,但征诸古抄本,可证明这种译法是错误的。
 主耶稣就是那门,祂是一切属神事物的惟一途径。主这道门具有如下的功用:(1)辨别真假牧人:经过祂进去的,才是牧人,否则就是盗贼(参1,8节);(2)保护与维生:经过祂进去的,才会得救(得着保守),并且出入得草吃(参9节)。
 〔话中之光〕(一)接纳人进入神的羊圈(教会)或拒绝人于圈外的权力,乃在主耶稣,而不在任何基督教领袖的手中。
(二)『羊的门』是单数的,主是惟一的门,此外再没有别的门;神给人的救法也只有一个,因为只有耶稣基督才能替人赎罪。
(三)神命定信徒只有基督这一个『门』,然而事实上,今天基督徒的归属太多了,除了基督之外,还有许多的道理、作法和属灵伟人,成为基督徒之间分门别类的因素,这就是你我得罪神的地方。
 
【约十8】「凡在我以先来的,都是贼,是强盗;羊却不听他们。」
 〔文意批注〕「凡在我以先来的,」不是指在主耶稣以前所有的人(参五33,46;八56),而是指以前及当代的『假先知』、『假教师』,并那些自以为是来拯救以色列人的『假弥赛亚』(参耶廿三1~2;结卅四2~3),包括不信祂的政教领袖在内(参太九36;廿三1~36)。
「都是贼,是强盗,」指这些人从不为着羊的益处着想,只想利用羊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话中之光〕人间一切的哲学、文化、遗传,都不是供我们进入属神事物的门;它们不但不能供应我们生命,反而对我们的生命有害(是盗贼),所以我们不可听从它们的教训。
 
【约十9】「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并且出入得草吃。」
 〔原文直译〕「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要得救,并且必要入,必要出,也必要找着草场。」
 〔文意批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指羊进到门内就有安全的保障。
「并且出入得草吃,」原文是『入』在前,『出』在后;先有所进入,然后才能出去。羊须先进来,确定和牧人的关系,然后才能蒙牧人的带领,出到草场,并寻得一切所需要的供应。
本节提到『门』所给羊的三种好处:(1)必然得救──脱离危险;(2)并且出入──得着自由;(3)得草吃──得着满足。
 〔话中之光〕(一)基督是门。基督徒的信仰,不是一系列的教条,或是一所教堂,而是一位救主,就是主耶稣基督。
(二)门是为着进出的;人若要得着救恩,必须进到门里面去,也就是必须凭着信心接受基督。
(三)先『入』后『出』;信徒必须先进到神面前有所享受,然后才能出去到人面前有所见证。
(四)信徒要进入幔内,享受与主甜美的交通;又要出到营外,忍受祂所受的凌辱(参来十三11~13)。
 
【约十10】「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我来了,是要叫羊(或作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
 〔原文字义〕「杀害」屠宰;「毁坏」除灭,失去;「得」发现,找到;「更丰盛」格外丰厚,充盈有余,超越需要(super abundantly)。
 〔文意批注〕「盗贼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盗贼的目的是要掠夺别人的羊,至终给羊带来损害。
「是要叫羊得生命,」『羊』字在原文并无此字,是为使全句的意思显得明白通顺而加上去的,故又可翻作『人』;『生命』指永远的生命(参三16,36;五40;六33;十四6;廿31)。
「并且得的更丰盛,」『丰盛的生命』不是另一种生命,乃是灵命的生长发展,直达到长大成熟的地步。
 〔话中之光〕(一)主耶稣来,不是要从我们得着甚么,乃是要把祂的生命赏赐给人。
(二)世界上所有的宗教,都是要求人作这作那;只有主耶稣是供应人生命,并且叫人得着更丰盛生命的那一位。
(三)起头开始得生命是祂负责,以后继续得更丰盛的生命还是祂负责,因为这原是祂的目的。赞美主,祂是创始者,也是成全者(参来十二2)。
(四)信徒起头所能享受生命的程度,仅不过是一点点而已;但越享受就越被扩大享受的度量,以致于越过享受越多,而达到丰盛的地步。
(五)主的生命之恩真是丰满洋溢,祂乐意把维持生命的一切丰富都赐给属祂的人(参诗廿三1)。
(六)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的居住在基督里面,并且我们在祂里面也得了丰盛(西二9~10);主自己是如何的丰盛,我们在祂里面也是如何的丰盛。
 
【约十11】「我是好牧人,好牧人为羊舍命。」
 〔原文字义〕「好」理想的,美丽的,高贵的,完善的,值得的,上乘的,极好的,有能的;「舍」放下,安放,设立;「命」魂生命,性命。
 〔文意批注〕「我是好牧人,」旧约中,神自己是以色列的牧者(参诗廿三1;赛四十11;结卅四11~16,23;来十三20;彼前五4;启七17),并曾应许于弥赛亚时代亲自为百姓挑选一位好牧人(参结卅四23)。主耶稣于此的宣称,正是旧约的应验。
「好牧人为羊舍命,」主耶稣指出祂自己就是为羊舍命的好牧人;祂的受死是自动的。『舍命』的原文含意似乎不在生命的真正丧失,乃是说当危险逼近时,有一种把生命孤注一掷或冒丧命之险的牺牲精神,故可解作『甘冒性命的危险』。
 主耶稣作好牧人,共有三个阶段:(1)道成肉身,为羊舍命──好牧人(参11,15,17节);(2)从死复活,看顾羊群──大牧人(参来十三20);(3)还要再来,赏罚众牧──牧长(参彼前五4)。
 〔话中之光〕(一)主先在上节说:『祂来是要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接着在本节说:「好牧人为为羊舍命」;可见基督舍命救赎的目的,乃要带领我们进入祂的丰盛(参10节)。
(二)要供应别人生命,必须自己先舍命;S字J的死,总是供应生命的惟一途径。
(三)凡肯甘心接受S字J的杀死──「舍命」而供应生命的,就是「好牧人」。
 
【约十12】「若是雇工,不是牧人,羊也不是他自己的,他看见狼来,就撇下羊逃走;狼抓住羊,赶散了羊群。」
 〔原文字义〕「撇下」丢弃;「抓住」抢,猛然攫住;「赶散」散开。
 〔背景批注〕据犹太人的传统说法,受雇看管羊群的牧羊人,如遇羊只被猛兽吞噬时,须负赔偿的责任,因此他们一遇上此种情形,多半会弃羊逃之夭夭。
 〔话中之光〕凡是遇难思迁,逃避S字J──「看见狼来,就撇下羊逃走」的,就不过是雇工;牧人则甘心面对S字J而不逃避。我们事奉神,看顾弟兄姊妹,是「牧人」呢?还是「雇工」?分别点就是在此。
 
【约十13】「雇工逃走,因他是雇工,并不顾念羊。」
 〔话中之光〕(一)雇工所顾念的是他自己,并不是羊;传道人若是顾念他所得的有多少(例如金钱、别人给的尊敬等),则他是一个雇工。甚么时候忘记了自己,而只顾念神的群羊,他就是一个好牧人了。
(二)今天在教会中有许多雇工,那些名义上事奉神的人,所贪图的是一份舒适的职业,对神的羊丝毫没有爱心。
 
【约十14】「我是好牧人;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
 〔原文直译〕「我是好牧人,我认识那属我的,那属我的也认识我。」
 〔原文字义〕「好」理想的,美丽的,高贵的,完善的,值得的,上乘的,极好的,有能的。
 〔文意批注〕「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认识』是指一种深刻的内在认识,源于生命的相通。
 〔话中之光〕(一)在新约的时代,信徒不用教导别人怎样认识主,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主(参来八11)。
(二)主与我们信徒之间,有着一种同一生命的联合、交通、认识和亲密的关系。
 
【约十15】「正如父认识我,我也认识父一样;并且我为羊舍命。」
 〔文意批注〕「我为羊舍命,」相类似的句子,在本章内一共出现了四次(参11,17,18节)。
 〔话中之光〕(一)牧人和羊的互相了解(14节),也就是父与子之间那种深切认识的小影。
(二)主为羊舍命,目的为要释放出祂那复活丰盛的生命;谁的苦受得最多,谁就最有生命的余裕可以供给人。
 
【约十16】「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他们来,他们也要听我的声音;并且要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了。」
 〔灵意批注〕「我另外有羊,」指外邦信徒(参徒十一18)。
「不是这圈里的,」指不在犹太教范围之内的。
「并且要合成一群,」指犹太信徒与外邦信徒要在基督里面合而为一(参十一52;十七20~21;赛五十六8;弗二13~18;彼前二25)。
 〔话中之光〕(一)主耶稣的带领是从『个人』开始,结果乃是要把人带到「合成一群」。基督徒中间所有不合一的情形,都是因为没有绝对接受祂的带领。
(二)羊圈不只一个,但羊群只能有「一群」。
(三)基督舍命而供应祂丰盛的生命,乃是要得着宇宙性的合一──合成一群──就是教会,祂丰满的身体。这是说出:基督的职事乃是宇宙性的,祂不只顾念圈内的──犹太人,代表一切正统的;也顾念圈外的──外邦人,代表一切零散的,主也要把他们带领归回。
(四)教会必须是合一的,绝不可再有『圈内』、『圈外』之分。但教会合一的惟一因素,乃是神的儿子丰满的基督。当死而复活成为群羊大牧者的基督(来十三20),成为宇宙教会共同而专一的中心时──「归一个牧人」,教会才有真实的合一。
(五)我们信徒今天只有一个方向,就是『合群』;若要单独行动,就要变成迷失的羊了。
 
【约十17】「我父爱我,因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
 〔文意批注〕「因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因』字表明父爱子的原因;主耶稣遵从神旨意的决定,欣然将命舍去,因此神爱祂。
 这里也表明主的死,并非因着环境恶劣无从抵御而发生到祂身上的一件意外事。祂要把命舍去这一个决定,是自动的。而祂也能够把命取回──这里指祂的复活。
 
【约十18】「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
 〔文意批注〕「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基督的替死是恩典,是神给的,不是人为的,人毫无功劳。
「这是我从我父所受的命令,」这句话表明:(1)主耶稣的死而复活乃是父神所定的旨意;(2)祂的死而复活乃是实现父神旨意的关键。
 〔话中之光〕基督乃是生命的主,生命大权原操在祂的手中。所以祂的受死,乃是主动的供应生命,为要彰显祂的丰满。
 
【约十19】「犹太人为这些话,又起了分争。」
 〔原文字义〕「分争」分裂,纷争。
 〔话中之光〕(一)基督的来到,总是使家庭和社会团体的成员之间产生故事;人们因着祂而起分争,这是不可避免的(参路十二49~53)。
(二)凡不肯接受救主的人,内心会有极大的挣扎与不安;但肯接受祂为主的人,内心却能尝到平安的滋味。
 
【约十20】「内中有好些人说:『祂是被鬼附着,而且疯了;为甚么听祂呢?』」
 
【约十21】「又有人说:『这不是鬼附之人所说的话。鬼岂能叫瞎子的眼睛开了呢?』」
 〔文意批注〕「鬼岂能叫瞎子的眼睛开了呢?」这句话证明约十章的讲论,乃是以约九章瞎眼得开的事件为背景;所以这两章圣经是有关连的。
 
【约十22】「在耶路撒冷有修殿节;是冬天的时候。」
 〔背景批注〕「修殿节,」另译『献殿节』;在旧约律法中并没有此节期,乃是到两约中间的时期才设立的。原来在主前168年,叙利亚王安提阿古伊彼凡尼(Antiochus Epiphanes)占据耶路撒冷,在圣殿内筑造拜偶像的祭坛,以犹太人视为不洁的猪只为祭物,污损了圣殿。犹太人遂起而反抗,三年后,犹大马加比率军以寡击众,打败了叙利亚王,洁净并修复祭坛与圣殿,于主前165年犹太历九月廿五日(相当于阳历十二月间冬至前后),重新献给神。从此,犹太人每年均守这节庆,一连八天,家家户户挂灯点烛,甚至许多人每天多加一支灯烛,故又称为『烛光节』(Festival of Hanukkah)。
 〔文意批注〕「在耶路撒冷有修殿节,」有古卷作:『那时在耶路撒冷有修殿节』。如此,本段与上文所载的事是在同一时间发生。
「是冬天的时候,」这是对不懂犹太历的人所作的说明:修殿节大约是在阳历十二月二十五日左右举行,正值冬天。
 
【约十23】「耶稣在殿里所罗门的廊下行走。」
 〔文意批注〕「所罗门的廊下,」圣殿的外院四周有走廊环绕,所罗门廊位于东边。
「行走,」含有教训人之意。
 
【约十24】「犹太人围着祂,说:『你叫我们犹疑不定到几时呢?你若是基督,就明明的告诉我们。』」
 〔文意批注〕「犹太人围着祂,」『围着』原文意为『包围』。
「你叫我们犹疑不定到几时呢?」『犹疑』的原文与18节的『夺去』同字,故这句话又可译作:『你一直夺去我们的性命(心魂)到几时呢?』这话似乎暗示,犹太人认识到他们整个邦国的安危,都维系在基督的职事上。
 
【约十25】「耶稣回答说:『我已经告诉你们,你们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为我作见证。」
 〔文意批注〕「我已经告诉你们,」主耶稣除了在个人场合之外(参四26;九35),不曾直说自己是弥赛亚,但祂的教训所表达的重点,已足以表明祂的身分(参八56,58)。
「你们不信,」指由于他们的不信,使他们无法从祂的话和工作中,认识祂是弥赛亚。
「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指祂整个生活方式(包括所行的神迹)──就是祂奉父之名所作的一切──都可显示出祂的身分。
 〔话中之光〕(一)主一切所行的,乃是显明祂的所是(参32,38节);祂是以祂的作为,来显明祂的丰满。
(二)主耶稣所行的一切事,只有神才能作,人不能作。
 
【约十26】「只是你们不信,因为你们不是我的羊。」
 〔文意批注〕他们不能相信,乃是出于他们的本质。
 
【约十27】「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
 〔话中之光〕(一)基督徒有基督的生命,因此能过与基督相交的生活。我们不是为着作基督徒,而过基督徒的生活。我们过基督徒的生活,乃因为我们是基督徒。
(二)信徒每天听主的声音,遵从祂话的引导,这是极其自然的现象。
 
【约十28】「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
 〔文意批注〕「我又赐给他们永生,」指永生乃是基督的赏赐。
「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这节圣经教导信徒认识永生的可靠,但并非容许人在属灵的追求和警醒方面可以随便松懈。
 〔问题改正〕信徒一经蒙恩得救之后,就有了永生,主耶稣的话也应许说:「他们永不灭亡」。然而在别处圣经(例如:来六4~8),似乎暗示人得救以后,仍有可能从恩典中坠落,终至于永远灭亡。圣经学者对此曾有长篇累页的争论,我们会在遇到那些有『疑难』的经节时详加批注;在此仅就『永不灭亡』提出左证:
1.神救我们,既是按祂自己的旨意(提后一9),而神的旨意是永不改变的(来六17),因此我们的得救决不至于失落(约六39)。
2.我们得救,不是我们拣选神,乃是神拣选了我们(约十五16),而神的选召是没有后悔的(罗十一29),因此我们的得救永远稳固。
3.我们得救,不是因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约壹四10),而甚么都不能叫我们与神的爱隔绝(罗八35~39),因此祂要救我们到底。
4.我们得救,不是按我们的行为,乃是按祂的恩典(提后一9),而神的恩典是丰富的(弗一9),能应付我们一切的情况和需要。
5.我们得救,乃是为要显明神的义(罗三26),而公义乃是神宝座的根基(诗八十九14),因此祂不能弃绝我们,而陷祂自己于不义。
6.我们得救,是神与我们立了新约(来八8~13),而神的约是不能改变的(诗八十九34),所以我们的得救也是不能改变的。
7.我们得救,是神的大能所拯救的(罗一16),而神的能力是至大的,谁也不能从神的手里把我们夺去(约十29)。
8.我们得救,是得着神永远的生命,所以我们永不灭亡(约十28)。
9.我们得救,是出乎神的,在祂并没有改变(雅一17)。
10.基督的完全,是我们永远得救的根源(来五9)。
11.谁也不能从基督的手里把我们夺去(约十28)。
12.主应许说,到祂这里来的人,祂总不丢弃(约六37)。
 
【约十29】「我父把羊赐给我,祂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
 〔原文直译〕「我父所赐给我的,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夺去。」
 〔话中之光〕(一)『我父所赐给我的,比万有都大』(原文);父赐给主耶稣的恩物,就是那永远的生命,比地上每一样权势都大。
(二)教会的合一是一股不可战胜的力量(参六39;十七2)。
 
【约十30】「我与父原为一。』」
 〔文意批注〕「我与父原为一,」『一』的原文是中性,表示『同一类』,但不是『同一件』。子与父同为一体,却不是同一位格;两者在本质相同、生命相同、工作相同、能力也相同,即相同、相等、同属性、同生命,但祂们却不是同一个位格。
本节指祂与父神在保守信徒这事上有同一的意旨和能力(参28~29节);但这句话亦暗示两者之间本质上相同,所以引起犹太人强烈的反应(参31,33节)。
 
【约十31】「犹太人又拿起石头来要打祂。」
 〔原文字义〕「拿起」举起,搬来。
 〔文意批注〕『拿石头打』意即准备执行律法(参利廿四16),却不经过应有的程序。
 
【约十32】「耶稣对他们说:『我从父显出许多善事给你们看,你们是为那一件拿石头打我呢?』」
 〔文意批注〕「许多善事,」原文主要是指一般美好而尊贵的善行,包括行神迹在内。
 
【约十33】「犹太人回答说:『我们不是为善事拿石头打你,是为你说僭妄的话;又为你是个人,反将自己当作神。』」
 〔文意批注〕「又为你是个人,反将自己当作神,」犹太人以此为亵渎(参可十四64)。
 
【约十34】「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么?」
 〔文意批注〕「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律法』一词,通常指摩西五经,但在此代表全部旧约圣经。
「我曾说你们是神,」这句话引自《诗篇》第八十二篇六节。『神』字原文是『伊罗欣』(Elohim)。『你们是神』指称呼那些在一般人面前代表神行事的犹太官长为『神』。
 
【约十35】「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称为神,」
 〔原文字义〕「废」打破,拆毁,犯了,违背,除灭,推翻,废掉。
 〔文意批注〕「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主耶稣在此为旧约圣经完全的权威和可靠性作见证。
「那些承受神道的人,」指那些遵神吩咐施行审判的法官(参诗八十二2)。
「尚且称为神,」指在某种意义上被称为神;犹太人的领袖因着从神接受了托付,并且得着权柄和事奉上分别为圣(这些都以那不能废去的神圣的话为依据),因此而被称为神。
 〔问题改正〕自古至今,有些偏激的教派,利用本节圣经强调,主耶稣既然认可『人称为神』的说法,因此基督徒亦可以自称为『神』。他们更发展出一套神学理论:『耶稣基督是神成为人,目的是要使人成为神』。虽然,倡导『人成为神』者另有说词,承认他们所谓的『神』仅具有神性,而没有神格,所以并不亵渎惟一的真神。但是,这种『人成为神』的口号,正在不知不觉地侵蚀某些基督徒的心灵,使其落入两种极端后果之一,而不自知:
 1.在属灵造诣上稍有成就者,会自认高人一等,因而重蹈撒但堕落的覆辙。
 2.一般信徒则自叹弗如,学习多年,仍是老亚当一个,转而崇敬那些心目中的属灵伟人,将他们当作神看待。
其实,新约圣经明言我们信徒是『神的儿子』(参一12;罗八16;约壹三1),得着了『神的生命』(参廿31),有分于『神的性情』(参彼后一4),这对我们已经是莫大的恩典了,我们应当知足,切莫学习撒但的灵,想要高抬自己到『与神同等』(参赛十四12~15)的地步,而自称为神。
 
【约十36】「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间来的,祂自称是神的儿子,你们还向祂说:“你说僭妄的话么?”」
 〔原文字义〕「分别为圣」分别出来,使之成圣,圣别。
 〔文意批注〕主耶稣的意思是说,如果那些施行审判的法官尚且称为神(参35节),何况神亲自分别为圣差遣来世上者,岂不是更有资格采用『神儿子』的称呼吗?
 
【约十37】「我若不行我父的事,你们就不必信我。」
 〔文意批注〕「行我父的事,」就是父自己所作的施怜悯的作为。
 
【约十38】「我若行了,你们纵然不信我,也当信这些事;叫你们又知道,又明白,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
 〔文意批注〕「你们纵然不信我,也当信这些事,」主耶稣在这里的论证乃是说,祂的行动和祂的教训是一致的。祂的工作本身已足够令人相信,并且这些工作也作成了支持祂自称为神的证据。
「叫你们又知道,又明白,」『又知道』是过去不定时式,『又明白』是现在式;表明祂所作之工显出来的见证,逐步引导人领会祂的神性。
 〔话中之光〕不信,使人的眼睛不能看见神;信,却能开人的心眼,叫人看见而接受神的儿子。
 
【约十39】「他们又要拿祂;祂却逃出他们的手走了。」
 〔原文字义〕「逃出」出来,离开。
 〔文意批注〕「祂却逃出他们的手走了,」原文是『祂却从他们的手走出去了』;主不是逃走的,乃是走出去的。
 
【约十40】「耶稣又往约但河外去,到了约翰起初施洗的地方,就住在那里。」
 〔文意批注〕「约但河外,」指约但河东名叫伯大尼的地方(参一28),那里是属希律安提帕所管,较少被捉拿的危险。
 
【约十41】「有许多人来到祂那里;他们说:『约翰一件神迹没有行过;但约翰指着这人所说的一切话都是真的。』」
 
【约十42】「在那里信耶稣的人就多了。」
 〔文意批注〕表明主耶稣在那里所作的工和所行的神迹,已充分证明祂就是犹太人所盼望的基督。群众开始明白施洗约翰当日所作的见证都是真的(参41节),因此许多人信了祂。
 〔话中之光〕这些相信主耶稣的人,乃是先相信施洗约翰的话;人若有心追求属天的事,至终将导致归向主自己。
 
参、灵训要义
 
【如何分辨盗贼(假牧人)】
 一、不从门进羊圈,倒从别处爬进去(1节)
 二、羊不认得他的声音,必要逃跑(5节)
 三、凡在主以先来的(8节上)
 四、羊不听他们(8节下)
 五、他们来,无非要偷窃、杀害、毁坏(10节)
 
【门的两种功用】
 一、辨别真假牧人(1~2节)
 二、辨别真假信徒(9节)
 
【真牧人的证据】
 一、从门进去(2节)
 二、看门的给祂开门(3节上)
 三、羊听祂的声音(3节中)
 四、祂按名叫羊(3节中)
 五、领羊出来(3节下)
 六、在羊的前头走(4节)
 
【如何作神群羊的好牧人】
 一、羊认得他的声音(3~5节)──要常与羊生活在一起
 二、他按着名叫自己的羊(3节)──要对羊有个别的认识
 三、在前头走,羊也跟着他(4节)──要作群羊的好榜样
 四、是要叫羊得生命(10节中)──不是叫羊得着道理教训
 五、并且得的更丰盛(10节下)──专一以羊生命的长大为念
 六、好牧人为羊舍命(11,15,17节)──爱羊如己,愿意为羊牺牲自己
 七、顾念羊(13节下)──如同顾惜自己的身体(参弗五29)
 八、我认识我的羊,我的羊也认识我(14节)──与羊之间有深刻的交谊
 九、他们要听我的声音(16节中)──获得羊完全的信赖
 十、领他们合成一群,归一个牧人(16节下)──使羊都以基督为归属的中心(不是使羊归属自己)
 十一、要借着神和主大能的手保守羊,不让恶者将羊夺去(28~29节)
 
【主是羊的门】
 一、祂是救恩的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9节上)
 二、祂是喂养的门──并且出入得草吃(9节下)
 三、祂是丰盛生命的门──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10节)
 
【甚么是雇工】
 一、不认为羊是他自己的(12节上)
 二、他看见狼来,就撇下羊逃走(12节下)
 三、他不顾念羊(13节)
 
【好牧人的特征】
 一、好牧人为羊舍命(11节)
 二、好牧人认识祂的羊,祂的羊也认识祂(14节)
 
【主耶稣与父神的关系】
 一、我父爱我(17节)──祂是父神所钟爱的对象
 二、将命舍去,又取回来,这是我从父所受的命令(17~18节)──祂顺服神以至于死,并且死在S字J上,所以神使祂复活,升为至高(参腓二8~9)
 三、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为我作见证(25节)──祂与父同工,证明祂是父神所差遣的
 四、谁也不能从我和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28~29节)──祂与父两双手的保守,证明祂们对信徒的心意相同
 五、我与父原为一(30节)──属性和能力都相同
 六、我从父显出许多善事给你们看(32节)──父是祂作事的源头
 七、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间来的,祂自称是神的儿子(36节)──只有祂能将父神表明出来(参一18)
 八、我行我父的事(37~38节)──身位不同,但工作相同
 九、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38节)──实际上是二而一,不能分离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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