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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内还是圈外?——成员制的必要

日期:2018-03-03作者:李贤

“如果你自称是基督徒,经常去一个教会聚会,但却不是那里的成员,那么我担心你可能是要下地狱。”狄马可在《何谓健康教会》一书中开篇便如此义正言辞的说道。这并不是危言耸听,也不是恶作剧,乃是基础正确的圣经解读。因为教会成员制,它保证了你与教会的紧密连接。没有成员制,便没有很清晰的界定,谁是属于教会,谁不属于教会。谁可以代表教会,谁不可以代表教会。成员制的建设,不只是能够很好的向内强调归属感,也可以向外清晰的教导和形塑教会的形象。所以,在成员制的教会中,在某个教会聚会,不直接等于属于该教会,除非该信徒完成了基础的成员课程加入教会,在严格意义上便不是属于这个地方教会。笔者在本文中,将系统的论述成员制对于当代中国教会的必要性:

一、只有成员制,才能真正落实委身概念

约拿单·李曼罗列了教会成员制必要性的十二个理由:

1、成员制是圣经所教导的;

2、地方教会就是无形教会的成员;

3、成员制是圣餐的前提条件;

4、透过成员制,你正式地代表基督;

5、透过成员制,宣告最高的效忠对象;

6、你体现出并经历圣经所描绘的图景;

7、服侍其他基督徒;

8、跟随属灵带领者;

9、帮助带领者进行领导;

10、使教会能够施行惩戒;

11、为基督徒生活提供框架;

12、成员制成为一种见证,向万民发出邀请。1

特别推荐牧者可以阅读该书,但是本文只会强调其中三个方面:

论及成员制对于中国教会的第一个重要性,其实就是能够使教会信徒真正的委身在教会之中。许多人拒绝成员制,其实是基于安全的考量。但这其实是非常幼稚的一种想法,因为我们在上帝之外并没有完全的安全概念。如果为了教会本身的安全因素,而失去了很好的牧养机会,这便是教会的亏损。况且,一个敢于成为成员的信徒,必然是一个对信仰有真实认识的人,在决定委身地方教会时,便是一同认同该教会的神学、使命和异象。这种担忧是不必要的,有些因噎废食。当然笔者并不是说没有必要考量安全因素,这也是我们应该做的。

教会没有明确的成员制度,其实就是在默许教会信徒与教会的关系是可疏可近的,而不是联结在一体的身体关系。这种非成员制的教会生活,很容易导致信徒与教会的疏远,制造一大群只聚会,却没有委身的信徒。没有成员制的概念,其实委身教会只不过是空谈而已。笔者出身于一个十分传统的教会,教会三十多年的历史成为了前进的动力,也成为了前进的束缚。虽然教会中信徒不少,但事实上,真正委身教会的,不过是其中很少一部分的同工而已。他们只能透过侍奉来表达自己的委身。透过加入教会的课程,透过宣告信仰的行动,也透过成员的誓约,都是表示一个信徒与这个教会完全的认同。虽然这并不是圣礼,但是却表示一个信徒与一个当地教会紧密联系的可庆祝的节日。成员制的概念,便是提示所有的信徒,教会兴亡,匹夫有责。所有教会的肢体,也就是委身的成员,都有责任投入到教会的侍奉中。

二、只有成员制,才能了解信徒真实状况

教会成员制的定义是什么?约拿单·李曼的定义相当不错:“我们可以说教会成员的资格是一个教会和一名基督徒之间的一种正式关系,其特征是教会对该基督徒门徒身份的确认和监督,以及该基督徒在教会中的关怀下委身活出自己的门徒身份。”2成员制可以使教会和信徒之间确立一种正式的、健康的关系,也是同属基督最佳的一种关系证明。

推进教会的成员制,其实就像是以色列人出埃及进入旷野的历程一般,我们必须很清晰的了解教会实质的情况。包括信徒的信主年日,居住地址和信仰状况、服侍状况、个人信息。笔者并没有用会友制来提到成员制一词,因为现在太多的服务公司有会友的组织机制。为了避免误会和冲突,教会成员制显得在中国更是一个比较合适的称呼。作为一位牧师,必然要了解教会的基础情况,但是一个非成员制的教会,很难让牧者在第一时间就洞悉信徒真实的状况。成员制的第二个重要性,就是能够助力牧者真实的理解信徒的情况。成员制的概念便意味着,教会有很清晰的信徒数据资料。类似的工具在传统的农村教会忽视,甚至被敌视,认为这是很属世的概念。但是这类数据很能够帮助牧者真实的了解教会信徒中真实的委身情况。因为也只有了解,才能进行有效力的牧养。

三、只有成员制,才能使教会纪律得落实

笔者十分理解现代人内心中的忧虑,就是对制度失去信心,甚至是有畏惧的心。所以很多人其实愿意来到教会,但是他们却不愿意委身教会。这种情况在约拿单·李曼所着的《教会成员制》一书中有所提及。人们喜欢自由,喜欢无拘无束,喜欢自己作自己的主人。这种背离神本的人本主义思想,最终带来的只会是死亡。但是这种文化并不是圣经的教导,圣经中的教导是:只要我们信耶稣,我们也同时属于教会。而在教会这一生命共同体中,除了自由、相爱、还有基于真理的体制和纪律。成员制,就是让教会的纪律成为纪律,保护我们在真理中圣洁成长。

成员制之于教会纪律的作用如何显出呢?保罗论到那些淫乱不悔改的人,应该将其逐出教会中。但是问题是,教会根本就没有很细致的界定谁是属于教会,谁不是属于教会?又该如何明确的实施惩戒将之逐出教会呢?一个没有成员制的教会,他如何能够清晰的界定该肢体屡教不改,被逐出教会呢?停工停餐其实就是大多教会处理的方式,但这并不代表对方就已经被逐出了教会。一个没有成员制的教会,其实所有的惩戒都是纸上谈兵的。在这样一个特殊的信仰环境中,确定谁才是教会的成员,显得就更为重要了。

关于成员制对于中国教会的重要性,当然还有许多。以上三方面,笔者不过是抛砖引玉,期待有更多类似的话题可以产生。当然,一个教会如果没有很明确的治理体系和牧养体系,要落实成员制是非常困难的。但是成员制的必要性也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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