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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的救赎者

日期:2018-05-18作者:保罗·华许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约翰福音1:14)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借着人的信。(罗马书3:25)
 
我们现在要把注意力转向更加深入的学习,认识基督如何为我们作了挽回祭。在此之前,我们要先思考一个问题:人需要具备什么资格才能作挽回祭?明白了这点,可以帮助我们进一步认识基督。简单地说,人的牺牲是毫无意义的,除非舍命的人确实有资格作挽回祭。换句话说,这个行为的价值取决于这个人的品格。多数福音派信徒在讲基督S字J的时候,非常强调基督“做了什么”,这无可厚非,但我们常常不够重视基督“是谁”。耶稣既是上帝又是人,既是无可指责的(无罪的)又是无限宝贵的。假如耶稣达不到作救主的资格,那他即便替我们舍命也一事无成。然而,我们应当明白他真是合格的,并且是超乎我们所想。因此,耶稣完全有资格献上自己作赎罪祭,作世人的救主,他的资格是独一无二的。
 
▶ 一个警告
 
当我们论述耶稣基督的位格时,必须要十分小心。上帝道成肉身的奥秘,我们不能完全明白;基督神性和人性在救赎工作中的确切作用,我们也不能完全掌握。使徒保罗写道,“大哉,敬虔的奥秘!无人不以为然。就是上帝在肉身显现,被圣灵称义,被天使看见,被传于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荣耀里。”
在教会历史上,关于耶稣基督的抻性和人性之间的关系,一直有许多异端。这些异端要么想否认基督的神性,要么想否认基督的人性,由此生出许多假教导。然而,还有一些错误的教导出自真基督徒,他们的问题在于过于自信,想凭自己的聪明把这个复杂的奥秘解释清楚,他们不愿意给上帝留一点神秘的空间。因此,我们说话写作都要十分谨慎。在这个问题上,要宁缺毋滥,宁可把许多事归入奥秘的范畴,也不要试图用人的智慧消除所有奥秘。正如摩西所警告我们的:“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上帝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好叫我们遵行这律法上的一切话。”
 
▶ 神人二性与救赎大工
 
圣经一直见证说,唯有上帝是救主,他不与任何人分享自己荣耀的神圣特权。上帝借先知以赛亚的口说,“惟有我是耶和华,除我以外没有救主。”即便在这个世俗主义的时代,世界上也充斥着各种神灵,人人都想扮演救世主。然而,圣经反对这种神灵和救主自助餐的潮流,坚定地宣告:救赎的工作单单属于上帝,就是创造天地的独一真神。正如先知约拿在大鱼腹中所说,“救恩出于耶和华。”因此,把拯救的工作或“救主”的头衔归于任何人,都是大大亵渎上帝。

可是,这个圣经真理提出一个问题,难倒了思考新约“关于耶稣基督位格和工作的主张”的人。既然救恩是唯独属于上帝的工作,而且圣经反复说耶稣是救主,那么结论就是:既然耶稣是救主,那他就必定一一在最严格意义上一一是上帝。否则就不是救主。

有些人否认基督的神性,却说耶稣的死可以造福世人,自己也从中受益,得到了道德上的洗涤。这种人是自相矛盾。假如耶稣不是上帝,就不能救人。然而,如果耶稣是真神,那么,以赛亚所说“除耶和华以外,没有救主”和彼得所说“除耶稣以外,别无拯救”,这两句就不互相矛盾了。这样,以赛亚就能向地极的人发出警戒,单单归向上帝,才能得救;使徒保罗也能向众人发出呼吁:“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基督要当世人的救主,就必须是上帝,同样,上帝的公义必然要求罪在人里面得到惩罚,因为罪行是在人里面犯下的。因此,牺牲的必须是一个人。既然是人触犯了上帝的律法,那么死的也必须是人。正如上帝借着先知以西结所说,“犯罪的,他必死亡”。因为,一个灵魂要免于上帝正义的审判,就需要另一个具有与之相同本质的灵魂替前者而死。希伯来书作者说,公牛和山羊的血断不能除人的罪,因为人性高于牲畜。这句话证明了这个真理,只有一个真正属于亚当族类的人,才能替别人赎罪。

圣经告诉我们,拿撒勒人耶稣就是“那人”。希伯来书作者告诉我们,他既来救拔亚伯拉罕的后裔,所以他凡事该与他的弟兄相同;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因此,当使徒保罗说基督是上帝和人中间唯一中保的时候,他说基督就是“那人”。基督要作百姓的救主,就必须道成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并且他本有上帝的形象,“成了人的样式”。彼拉多的名言“你们看这个人”提醒我们:耶稣基督正是那人!
 
▶ 神人二性与上帝的忿怒
 
根据圣经,上帝的忿恨和烈怒是人无法想象的。耶和华一发怒,大地震动;他一恼恨,列国都担当不起。所以,连那些最强大的人,有一天也要向山和岩石哀求,倒在他们身上,把他们藏起来,躲避上帝的忿怒。凡是见过上帝的诗篇作者和先知,无不惧怕上帝烈怒的毁灭力量。他们看见上帝发怒,问道,“你怒气一发,谁能在你面前站得住呢?”“他发忿恨,谁能立得住呢?他发烈怒,谁能当得起呢?”他们找不出答案,只好说,“惟独你是可畏的。”

我们既然知道上帝的忿怒多么可伯,就晓得一点:假如拿撒勒人耶稣不过是一个人或被造物,他就不可能承受上帝向罪人所发的忿怒。然而,基督能够承受到底并且得胜,正是因为他是道成肉身的上帝,靠他全能的神性保守了自己。《威斯敏斯特大教理问答》告诉我们:“第38问:为何这位中保必须是上帝?答:这位中保必须是上帝,好保守人类,免得人类落在上帝无穷忿怒与死亡权势之下。”既然晓得上帝大能的忿怒,我们就必须承认“基督有完全的神性”这一真理,但我们也必须十分谨慎,不要否认或降低了另一个同样重要的真理:基督是作为人承受了全能上帝的忿怒。我们必须谨慎地维护基督的人性:在髑髅地的S字J上,上帝真实的忿怒落在一个真实的人身上,让他承受了真实的说不出的痛苦。尽管基督的神性保守他,但神性并非一个保护罩,使他不用承受上帝所倾倒的忿怒。他“亲身”忍受了上帝十足的忿怒,他所受的痛苦足以满足上帝公义要求并在上帝和百姓之间实现和平。因此,他真是一个“多受痛苦、常经忧患”的人。

神人二性与基督牺牲的价值怀疑者常问,“一个人在S字J上受了一会苦,怎能为许多人赎罪,救他们脱离永远的刑罚呢?一个人的生命怎能满足上帝对这么多人的公义要求呢?”

圣经最美好最宝贵的一个教义能够回答这些问题:上帝儿子具有无限的价值,并且他完全顺服了律法的要求。被钉死在髑髅地S字J上的人是上帝,并且他所舍的生命具有无限的价值。这位挂在木头上的是一个完人,他完全顺服了上帝的律法,这种完全的顺服让他的牺牲具有功德,可以将完美的义归算到百姓的身上。因此,当怀疑者问我们,“一人怎能替多人偿债”,我们就指向耶稣基督:他能救赎无数人,是因为他作为上帝,本身具有无限的价值;而他作为人,完美地顺服了律法。

关于耶稣基督的神性,我们必须再次强调,他在最严格、最充分的意义上是上帝。并且,正因为基督有完全的神性,所以他的人格无限尊贵,他的牺牲具有无限的价值。伟大的日内瓦改教家图瑞金(Francis Turretin)精彩地说明了这个真理:“尽管金钱在国王手里并不比在囚犯手里更有价值,但国王的脑袋和性命显然比农奴贵重(正如大卫王一人的命强过以色列万人一一撒下18:3)。同样,基督一人的价值超过众人的总和。基督人格的无限尊贵吞没并吸收了我们所当受的无限刑罚。”约翰•牛顿说:假如弥赛亚只是一个无罪的完人,那么,尽管他完全顺服了上帝的旨意,这也只够他自己用的。最美好最尊贵的被造物也不能超越上帝为被造世界所设定的规律。作为被造物,他永远有责任用自己的一切来服侍上帝,他的责任永远等同于他的能力,他顺服的功劳总是有限的。如果顺服的工作要蒙上帝悦纳,且够众人支取千百万年之久,叫一切愿意求告的人都白白受惠,那么,这个顺服的工作就必须与无限的神性相连,才能不受上述限制。
 
我们又要问,“仅仅一个人的生命怎能满足上帝对众人的公义要求?”因为他是真神,他一人的生命比众人加起来更宝贵!想象整个被造世界被置于天平的一端,山脉和丘陵、沙子和恒星、老鼠和人类,过去的和将来的,再想象基督把脚踏上天平的另一端:天平会立刻朝基督那边倾斜,因为他的价值远超别的一切的总和,是不可限量的。

假如真有一个无罪的人或一位无可指责的天使愿意牺牲自己,那他的死也不能赎我们的罪。假如数不尽的众天使全都愿意把自己的生命献上,挂在那木头上,他们的牺牲也不足以偿债,满足不了上帝的要求。我们得救所需要的祭,必须具有无限的价值,而“我们至大的上帝和救主耶稣基督”就具有这种价值。我们得赎,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乃是凭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基督的宝血,上帝自己的宝血!

我们已经证明,基督必须具有完全的神性,他的人格才有无限的价值,他的牺牲才有无限的功德;现在,我们必须十分小心,不要忽略了另一个同样重要的真理:基督是完全的人,他完全顺服上帝的律法,所以他能够为百姓的罪而死,将完全的义归算于他们。

第一,我们必须明白,这个替别人的罪而死的人,自己必须是完全人,是无罪之人。否则,他自己就会丧命,因自己的恶行而受死亡的咒诅和永远的刑罚。因此,是基督积极的顺服(完全顺服上帝的律法)让他消极的顺服(献上自己作赎罪祭)成为蒙上帝悦纳的祭。简而言之,罪人不能献上自己的生命为别人赎罪,他必死于自己的罪。因为耶稣基督是无罪的,所以他能白白献上自己,替百姓牺牲,为他们赎罪。

第二,我们必须明白,人得救不仅需要清除罪责,而且需要归算之义。一个人要与上帝和好,他就不能仅仅被赦免了事一一他还必须在上帝面前称义。大卫在诗篇里清楚地说明了这个真理,他回答了一个困扰人类千年的问题,“谁能登耶和华的山、谁能站在他的圣所”:“就是手洁心清,不向虚妄,起誓不怀诡诈的人。”

要进入上帝的同在,最要紧的是“义”一一绝对服从上帝的律法, 完全顺服,不论是心里的意念还是表面的行为,都要丝毫不差。这个真理成了罪人无法逾越的障碍。圣经清楚地见证说,没有一个义人,都是犯罪的,我们在道德上不断失败,根本不可能通过遵守律法而成为义。简而言之,我们完全是不义的被造物,在道德上彻底破产,根本不配站在上帝面前。我们没有力量,也没有指望。

福音的好消息是:拿撒勒人耶稣在上帝面前活出了完全的义。他的每个意念、话语和行为都符合上帝的旨意,没有丝毫偏离。他一生的每一刻,都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他的上帝。凡他所做的,连吃喝这样的小事,都向上帝的荣耀而行。因此,父为他作见证,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

我们必须明白,基督不仅为百姓而死,而且也为他们活出了完全的生命。这个生命被归算于一切信他的人。所以,耶稣完全的义就算在一切信他的人帐上。因此,使徒保罗说我们“在他里面成为上帝的义”。保罗这样解释说:“但如今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就是上帝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归算,这美好的教义表明了第一个亚当和最后一个亚当之间的关系。第一个亚当是人类的元首。在伊甸园里,他的堕落导致自己和他的后裔都被定罪。因此,使徒保罗总结说,“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并且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与之类似但更伟大的是:第二个亚当,耶稣基督,作为属他的百姓的元首,不仅为他们而死,也为他们而活,好叫他完全的顺服归算于他们,只要凭信心就可以白白领受。因此,使徒保罗说,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

基督必须是上帝,因他的神性,他的牺牲才具有无限的价值。同样,基督必须是人,这样,他才能在活出完全的顺服又替罪人而死之后,将他的义归算给一切信他的人。
 
▶ 神人二性和合格的中保
 
韦氏词典把“中保”定义为“有资格和能力在两方之间进行调停,促进双方和解或相互理解的人”。要成为上帝和人之间的中保,拿撒勒人耶稣就必须既是上帝,又是人。他必须有真人性,才能与人按手,使人得救,安慰人。他必须有真神性,才能与上帝按手,与上帝相交一一被造物怎么可能做这样的事而不灭亡呢?从圣经里,我们知道,连最强大的撒拉弗也不敢伸手去碰上帝,上帝是烈火,住在不能靠近的光里。撒拉弗得低头遮脸才敢在上帝面前站立。这进一步证明,尽管我们的中保必须是人,但也必须大过天使和一切被造物。他必须是上帝,才能替我们与上帝沟通。

拿撒勒人耶稣满足了所有要求。他也和我们一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所以他称我们为弟兄,也不以为耻。“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他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而且,他是上帝的儿子,这样圣洁、无邪恶、无玷污、远离罪人、高过诸天。他洗净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他代替我们,升入高天,与那全能者按手。

关于基督这个人,几页纸的描述还不及峻岭之麓。然而,我说这些的目的是督促牧师和平信徒继续探索基督的荣耀,让更多人通过听福音认识基督。我们得救,不仅是靠基督为我们所成就的事,而且是靠他的身份一一他过去是、现在是、将来永远是上帝;这点,我们必须珍藏在心,永志不忘!【选自《福音的大能与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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