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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能否“办教”?

日期:2016-10-27作者:计文

随着教会的发展,一些新社会阶层人士(主要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职业知识分子)受洗归入基督,他们的加入日渐改变了教会原来“三多”的信徒结构,影响了普通民众对基督教的观感,增强了教会的自养能力。与此同时,由于新社会阶层的基督徒不仅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也有相当程度的见识和知识,为教会的建设和发展带来了不少生机和活力。正因为他们所发挥的作用明显、贡献突出,不久就在原本人才相对匮乏的教会中脱颖而出。于是,一些热心的基督徒企业家很快成了教会的实际(也许名义上并不是)负责人(之一)。

对此,有人拍手称快说:“好啊!正因他奉献了的财力、能力,让教会在硬件、软件上都发生了变化!”但也有人惊呼:“哀哉!教会堕落了,世俗企业的老板怎么可以来管理神圣上帝的家呢?”

“老板”可否“办教”?成了一个被信徒多次提出的假命题。

事实上,无论谁都有服侍上帝的权利,基督徒工商界人士也不例外,他们出于报答主恩来参与教会各样事工的经办、策划、安排,这些都是无可厚非的。事实也证明,适当地借鉴他们的管理经验,合法地运用他们的人际网络,可以更有效地拓展教会的事工,改善教会往日的封闭性,发挥教会在社会中的正能量。因此,我们更关注的焦点并不是“老板”是否可以“办教”,而是老板们是否把“办教”仅仅当作“办厂”?或者有人并无“老板身份”,但却有“老板心态”,使教会民主精神丧失、“一言堂”盛行,更使拜金主义思想侵袭教会肌体。试举两例:

某青年同工在教会侍奉多年,最近忽然接到堂主任(义工)下达的“下岗”通知,理由是,主任最近算了一笔“账”说:“传道人每主日讲道一次,月工资2000元,即讲一次道要500元啊。太贵啦!”……

令人忧虑的并非是他中止了一位青年同工的侍奉,也不是教会是否真的亏了本,而是这两位“精明”的教会负责人那种“老板范儿”和思维模式,以及由此暴露出来的对“玛门”的项礼膜拜及仅仅用金钱来衡量教会圣工的错谬。

世俗“老板”讲究以最低的成本换取最高的回报,也在情理之中。但若教会负责人也抱着这种“老板心态”去管理教会,那就不可思议了;一旦信徒都以物质利益得失来经营自己的信仰,其结果无疑是对教会的使命及奉献人生的亵渎!

试想,为何今日许多大学生虽工作难找,而愿做传道人的却不多?不就是因为人心中都有“算盘”,论待遇、地位、荣誉,做传道太亏了!当我们心里时常算计着如何才能“不吃亏”的时候,谁还能对主忠心?当传道人的言行都以名利为依归时,“风清气正”就会远离教会而去,剩下的是另一个名利博弈之场所!比如:哪边收入高就往哪边跑;谁给好处多就接受谁邀请;哪位是富翁,就常会去“探望”;有些真话说出来,会得罪人,那就不说;有人喜欢听故事,就少讲圣经多讲故事……一旦如此,这传道人还算是在侍奉神吗?

同样,一些教会长执、堂委常常叮咛他们的专职传道不要有“雇工”心态,可是他们自己却时常怀着“雇主”心态对待传道人!如有人说:“他是拿教会工资的,这些事他不做谁做?”就是给一点起码的生活费,也居高临下地像是上司给下属发薪金……这类情形,正是所谓“老板”“办教”的悲哀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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