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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死在十字架上,与你我有什么关系?

日期:2019-04-19作者:沙玉

耶稣基督的死是基督教会几千年来一直密切关注的核心教义,之所以是核心是因为他的死于信徒的得救至关重要,且没有他的死就没有纯正的基督教信仰、更没有纯正的基督教。

论到基督的死与你我(信徒)有何关系,答案我想是:一切。耶稣基督每次感情的流露,每次行的神迹,说的每一句话、每个行动都与你我有关,且(在广义上)与你我每个人生阶段每个处境都有关。

但是,在狭义上,基督的死与你我的关系是有着基础的优先性的,没有基督为你我死,一切都免谈。笔者将从以下方面作简单的阐述:

首先,我们必须明白我们的处境如何,才能更加具体地理解基督的死与我们的关系,那就是:

第一,我们因罪当受死的刑罚。

第二,我们当承受神对罪的愤怒。

第三,我们因罪与神分隔。

第四,我们被罪和撒但的国度捆绑(按Wayne A. Grudem《圣经教义与实践》184-5页)。

1.圣约的角度

神将他的约赐给选民,并为选民设立律法,选民顺服则蒙福,悖逆则受咒诅。自从亚当代表全人类犯罪以来,世人皆落在神的愤怒、死亡的恐怖、撒但的权势、律法的诅咒之下。

陷入罪中的人需要恢复到原先的秩序中(创一至二),而这秩序的恢复唯独依赖基督的死(代替罪恶、刑罚、愤怒、咒诅),当基督为其选民死时,所有的选民都得以被神接纳为儿女、圣约中的子民(原先的秩序;彼前二9-10;启廿一4),并且永享圣约中一切的福乐(神自己和圣约中一切的应许;书廿一45;罗八28),直到永远(林后四17)。

2.救赎的角度

因着基督的死,信徒在今生与来世都将享受无限的福乐(可十29-30)。[1]

在今生,选民被神恩召、称义(罗八30)、得到神儿子的名分(弗一5),并逐渐成圣(林前一30),得着那唯一的至宝(腓三7-11)。

西敏小要理问答第36问的答案告诉我们:“…今生所带来给我们的福乐,就是确知神的慈爱,得良心的平安,在圣灵中的喜乐,在恩惠上的长进,并在恩典中得蒙保守,一直到底。”

当信徒走完信仰之路的时候,“…灵魂就得以完全成圣,立刻进入荣耀里,他们的身体既与基督仍旧联合,就在坟墓里安然歇息,直等到复活的时候(第37问答案)。”

在来生,“…信徒要在荣耀中复活,又将在审判的日子,当众人面前被主承认,又被断定无罪,于是满心得福,以神为乐,直到永远(第38问答案)。”

3.弥赛亚职分的角度

弥赛亚(基督)有三重职分:先知、祭司、君王。

这三种职分都与堕落的人有关,作为先知,他的教导使人得救(赛五十四13;约六63、68),而他的死,正印证了他话语的能力与真实(约五24、十17-18;西二3)。

作为祭司,他献上自己圣洁的生命为祭物,以此挽回神的愤怒(罗三25),除去选民的罪(来九14),成就神人间的和平(西一20),并为其选民代求(来七25)。

作为君王,他以自己的死拯救、保护他的百姓,他拯救并保护他们脱离撒但、世界与罪恶,并在复活后用圣言与圣灵治理他们,以致他们可以按照他的道而行,而且没有任何权柄能够挑战这位大君王,没有人能够从他的手中掳掠选民(约十10;太廿八18)。

4.结语

“耶稣基督的死与你我的关系”这题目的内涵实在是太丰富,是你我终生无法穷尽的,你我不但要维护“耶稣基督之死”的教义,也要将其深化在我们的感情和行动中。

此外,我们也必须知道,即便当我们在谈论耶稣基督的死和我们的关系的时候,他的死并非以我们为中心,乃是以神的荣耀为中心和终极目的的(弗一6、12、14)。

[1]我所谓的“福乐”不是指世人所谓的平安、顺利等,乃是神在他的护理中使选民在任何处境中都蒙福,虽然有太多都是超越人所能理解的(诗一三九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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