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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象六:对人类的最终审判

日期:2020-01-27作者:陈俊迈

启20:11-15:“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

一、对本段经文的一些解释:

1,“白色大宝座”代表神的荣耀。关于“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这节经文有两种解释,第一种解释认为:现有的宇宙都要消失,新天新地是完全一个新的创造,支持这种看法的经文是:“但主的日子要像贼来到一样,那日天必大有响声废去,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销化,地和其上的物都要烧尽了”(彼后3:10);

第二种解释认为这节经文只是描述:神的荣耀之大,之光辉,使天地都暗淡无光,不可见了;而新天新地只是神创造的宇宙被重新更新,支持的经文是:“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脱离败坏的辖制,得享神儿女自由的荣耀”(罗8:21) 。

2,谁坐在宝座上?在启示录中,“坐宝座的”(the One who sits on the throne) 就是指父神,如约翰第一次见到“有一位坐在宝座上的”(启4:2) ,虽然约翰没有说这一位就是父神,但从宝座前四活物称坐宝座的为“主神”(启4:8) 和二十四位长老称“我们的主,我们的神”(启4:11) ,就可以知道,坐在宝座上的就是父神。可能有人要问:那么主耶稣坐在什么地方?主耶稣应该也坐在宝座上,启示录中经文:“因为宝座中的羔羊必牧养他们,领他们到生命水的泉源。神也必擦去他们一切的眼泪”(启7:17) ,暗示了“羔羊”也坐在宝座中;这也得到其它经文支持:耶稣是“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边”(来1:3) 。这与父神把审判世人的权柄交给耶稣,因此耶稣与父神同坐在宝座上的解释比较合理。

关于耶稣负责审判世人,可以从耶稣自己所说的看到: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并且因为祂是人子,就赐给祂行审判的权柄。你们不要把这事看作希奇。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祂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我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我怎么听见,就怎么审判。我的审判也是公平的。因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约5:22,26-30)

这段经文告诉我们:

(1) 审判世人的权柄来自于父神,具体执行审判的是耶稣。

(2) 耶稣够条件成为审判者是因为两点:

第一点是耶稣像父神那样“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就是不是被造的,是自有永有,赐生命的创造者,万物和人类的生命是祂创造的,祂当然有权柄审判。如经文说:“因为万有都是本于祂,倚靠祂,归于祂”(罗11:36) 。

第二点是“因为祂是人子”,耶稣“祂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象,成为人的样式。既有人的样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S字J上。所以神将祂升为至高,又赐给祂那超乎万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荣耀归与父神。”(腓2:6-11)

就像一个做过最基层工作的总经理,全公司大小事情他全知道,所以判断不太会出错。耶稣做过人,知道人间的酸甜苦辣,知道世界的诱惑和罪恶,所以祂最有资格审判人类。

(3) 审判对象是从坟墓里复活的人。

(4) 审判是按人的行为:“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

(5) 审判是遵照父神的意思,我们不完全明白,可能指神定的生命册来审判。

3,关于最后审判的对象是谁,有不同看法的。

(1) 大家都同意的方面:

第一,在最后审判中的审判对象,包括人类历史中所有的非信徒;

第二,基督徒也有审判,如圣经说:“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又为什么轻看弟兄呢?因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罗14:10,12) ,又如:“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5:10) 。

第三,基督徒面对的审判性质与非信徒面对的完全不一样:基督徒的审判是面对得不得到赏赐的问题,而非信徒的审判是面对得救不得救的问题。

(2) 在最后的白色大宝座审判中是否包括信徒有不同看法。

赞成最后审判中也包括基督徒的理由是:神在审判中用生命册来审判,而生命册上有名字的就是基督徒。而不同意在最后审判中包括基督徒的理由是:

第一,从上面引用的启20:11-15的经文中可以看出:百色大宝座的审判是定罪的审判,是决定人最后得救不得救的审判,是涉及人类第二次死。而基督徒如圣经说:“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8:1) ,又说:“在头一次复活有份的有福了,圣洁了,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启20:6) ,所以最后审判不应当包括基督徒。

第二,基督徒的审判应该在众人审判之先,如经文说:“因为时候到了,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若是先从我们起首,那不信从神福音的人,将有何等的结局呢?”(彼前4:17) ,所以,基督徒与非信徒同时受审判似乎不符合这节经文。

第三,所有基督耶稣的信徒在耶稣第二次来临时都已经复活,并且与耶稣在千禧年国里一同做王,若这些基督徒还没有经过审判,即没有经过主耶稣的鉴定评估就做王管理,是不可设想的。

第四,圣经说提到基督徒要审判世界,甚至要审判天使(林前6:2-3) ,所以基督徒自己的审判必须在最后审判之先。最合理的推想:基督徒的审判是在耶稣再来时,千禧年国开始前进行。我个人也同意这看法。

4,审判的依据是两卷册子,一卷是记载各人活着时的行为,包括人的心思意念;另一卷是生命册。

这两卷册子的关系,圣经没有谈。若我们相信白色大宝座的审判对象是非基督徒,那么“生命册”的功用就是看被审判对象的名字是否在生命册中,若在生命册里,他就当场释放了,允许进入神国;但若名字没有在生命册里,神就根据他的行为给公正的审判,如经文说的:“祂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凡恒心行善寻求荣耀尊贵,和不能朽坏之福的,就以永生报应他们。”(罗2:6-7) 这里要澄清的是:

(1) 神不是看你做多少好事,然后看你做多少坏事,然后看那个百分比高,就决定你是到天堂还是地狱;神看的是你有没有做坏事,就如地上的法官,只看你的犯罪记录,来决定你是否犯法,至于你的好行为不能影响犯法与否的判决,但可能影响量刑的考虑。

(2) 神的定罪主要在于你知道是对的,但你没有去做;若你根本不知道对错去做了,神不会定罪。这样就引出神与人的判决一个很大不同:人的判决有罪是你触犯了法律,做了不应当做的事情;而神的定罪根据是:你没有做应当做的事情就是罪,当然你做了不应当做的事情更是罪了。根据这条标准,人明明心里知道有一位神,但就是不承认祂,也不感谢和敬畏祂,当然是一个主要的罪。另一个就是若明明可以行善帮助他人的,但就是不去做,在人法律中不算罪,在神眼里就是罪。

5,审判后的世界没有死亡了。“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所有人都复活了,信徒永远与神同住,反对神的人住在火湖(地狱) 里,永远与神隔绝,肉体死亡是第一次死,这次是人的灵永远与神的灵断绝了,就是第二次死亡,或称永远的死亡。

二、最后审判的教义与基督徒信仰的关系

1,神的公义荣耀最终得到彰显。

在这罪恶苦难的世界里,有许多人都会问这样一个问题:若真有神的话,那么为什么这世界有那么多不公平的事发生,还有那么多天灾人祸?要么这个神能力不够,管不了这些事,要么就是神不在乎这些事。不要说不信者有这问题,即使坚定相信神的人,有时也会问这些问题,例如神所重用的大卫王就问:“耶和华啊,你忘记我要到几时呢?要到永远吗?你掩面不顾我要到几时呢?我心里筹算,终日愁苦,要到几时呢?我的仇敌升高压制我,要到几时呢?”(诗13:1-2)

关于苦难的来源仍然是个谜,圣经没有给我们明确的答案;但圣经暗示了苦难的产生肯定与人类犯罪堕落有很大关系。至于神为什么允许世界上许多不公义和苦难的事存在,圣经也没有清楚的答案,但圣经中许多地方似乎告诉我们:苦难对恶人是种惩罚,对义人是个管教,是个锻炼的机会。如经文说的:基督徒“在患难中,也是欢欢喜喜的。因为知道患难生忍耐。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盼望不至于羞耻,因为所赐给我们的圣灵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罗5:3-5)

虽然我们对今天发生的事没有一个满意的解释,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就是最后神对所有人做的所有事,讲的所有话,甚至想的所有念头都有个评估和审判。到那一天,任何对神的误解都会澄清,“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罗3:19) 。到那时,许多信徒一定会像约伯一样对神说:“我从前风闻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你,因此我厌恶我的言语,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伯42:5-6) 因为我们都会亲眼看到神的公义荣耀得到完全的彰显。

2,神的最后审判是我们信心生活的根基。

如果这个世界最终没有审判,换句话说,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公义的标准,那么对一个稍有良心的人来说,是不值得活在这个世界里,因为要么你与世界同流合污,享受罪中之乐;要么你就很痛苦地度过一生。可是,圣经启示我们,这个已经被罪污染的世界,已经败坏的人类,都有一个终点,就是最后的审判。人类历史上的一切不公不义的事情,不论大小,都会有个交代。神的最后审判这教义使得我们:

(1) 对神的公义充满信心。这就使得我们能在苦难中坚韧不拔,即使周围“不法的事增多,许多人的爱心,才渐渐冷淡了”,知道“唯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太24:12-13) 。在遇到不公正不公平的对待时,仍然能心平气和,因为我们知道“不要自己伸冤,宁可让步,听凭主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罗12:19) 。

(2) 鼓励我们过圣洁生活。正如彼得说的:“这一切既然都要如此销化,你们为人该当怎样圣洁,怎样敬虔,切切仰望神的日子来到。在那日天被火烧就销化了,有形质的都要被烈火熔化。但我们照祂的应许,盼望新天新地,有义居在其中。亲爱的弟兄啊,你们既盼望这些事,就当殷勤,使自己没有玷污,无可指摘,安然见主。”(彼后3:11-14)

又如保罗说的:“弟兄们,我不是以为自己已经得着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向着标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稣里从上面召我来得的奖赏。”(腓3:13-14)

这些教训都成为基督徒在世上生活的指南。

(3) 努力传福音。因为神最后审判的可畏,因为我们经历了耶稣拯救世人的大爱,因为圣经的命令,如保罗说:“我在神面前,并在将来审判活人死人的基督耶稣面前,凭着祂的显现和祂的国度嘱咐你。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总要专心,并用百般的忍耐,各样的教训,责备人,警戒人,劝勉人。”(提后4:1-2)

因为我们愿耶稣早日来,愿意新天新地早日到来,可是耶稣亲口说:“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然后末期才来到。”(太24:14) 所以,综上所述的理由,我们必须对传福音有迫切感,为主耶稣作见证、传福音是基督徒的基本生活方式,也是我们仍然存活在这世界上的基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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