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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行(哥林多前書10:23-24)

日期:2016-10-27作者:康来昌

  「23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24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这是哥林多前书10:23-24的话。

什麽是「益行」?什麽是对的、好的、有益、幸福、快乐的事?从常识讲起。

使人吃得好,穿得好,喝得好,睡得好,呼吸得好等,这些是有益的事。可用这方面来衡量幸福、好、对、或「益」。国家、城市、社区是宜人居住的,给最多数人最多物质及身体的舒适,如经济成长,国民所得高,物价稳定,绿地多,居民健康长寿,空气水质清洁,那就是有益。这种有益,不论对个人或团体,都不可等闲或鄙视之,因为是神创造和护理中所施的恩典(诗145:16;徒14:17;王上4:20)。

很多人认为,个人或少数人的「益」,不如团体或公众的益,如「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不独亲其亲」、大公无私等。亚里斯多德伦理学一开始说:人人人追求幸福快乐(eudemonia),他的结论是,真幸福只能在团体或社群里有,所以亚氏跟着讲政治学,就是讲社群里的福乐。

达到个人和集体的益,教育不可少,因此,学校多、视字率高、图书馆多,是衡量「益」的尺度之一。

孟子陆王康德重德过于福:「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也重德过于知:「某虽不识一字,也要堂堂正正做个人」。有益的事是使人品格好,知荣辱礼义。

把世俗的、互相冲突的功利主义、义务论、个人主义、目的论、社会主义、资本主义总合之,世人认为,益行、造就人,是要人德智体好,大家都好,富之又均之。

圣经肯定个人,但也不排斥均平(林前8:14-5)。旧约的以色列,新约的教会、团契都是社群。什麽是有益的事?就是要做「造就别人」的事,「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林前10:24),但这种高调可能引起强烈反感,因为好像太虚伪了。

台湾已是后现代,少讲「宏大敍事」(Grand Narrative),以前,两岸甚多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大义」(公益)典范,如:愚公移山,历史上忠孝节义的榜样,彻夜支手堵堤防漏洞的荷兰少年,保护人民的羊,几被冻死的草原小姐妹花,为了国家电竿而牺牲自己的烈士,大饥荒时(1959-61),宁饿死不吃牛的农民。外国也不乏这类榜样,如保家卫国,集体在Thermopylae牺牲的斯巴达人。歌德的浮士德,描述个人的学问、爱情、地位,都不如集体开发一块海埔新生地有益:「逗留一下吧!你是那样的美。」「生活的目的在增进人类全体之生活,生命的意义在创造宇宙继起之生命。」「绝不为己,专门为人。」圣经讲的,和这些英雄烈士有什麽不一样?

大大不一样,除了很多宏大故事是骗局是奴化思想外,不仅圣经不抹煞个人,圣经更是以神的权柄恩典为本,而以上的典范皆以人为本。世人和许多基督徒认为最伟大的:牺牲小我、完成大我的悲壮思想,并不能在圣经中找到,虽然教会常引经据典的如此教导。圣经讲的是,一切的救助、福乐都来自神,是神白白为人作的,「人为朋友捨命」(约15:13),指耶稣为人死(参林后5:14)。我们不必也不能用任何东西,包括死,为别人或自己换得终极好的、有益的东西。约瑟、摩西、约书亚、士师、大卫、众使徒等都救人助人,但他们不是捨命救助人,是信主救助人;牺牲殉道应讚扬,但这些不换来恩典,而是恩典的彰显、蒙恩的结果;我们不鼓励牧人护羊找羊而死(牧人死了,羊会散会死的,最好是人羊不死,狼死),我们鼓励人信靠「为救人而死而复活」的大牧人耶稣。基督徒肯定个人,同意「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不为也」,也肯定集体。信神,个人集体都好,不信,就都有问题。
教会应该促进人在食衣住行育乐上的益处,但如果教会的目标只是这个,教会跟任何社团有什麽不一样?益行必须包括荣神。

「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麽,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10:31)

人生的目的、教会的目的是什麽?是「荣神益人」,益人已讲,什麽叫「荣神」?

成功神学告诉我们,荣耀神,要像所罗门,有功名利禄福寿,基督徒都开宾士轿车,上面贴着「耶稣爱你,信耶稣就有宾士」;基督徒都进名校,「耶稣爱你,信耶稣就进名校」;基督徒都是俊男美女,「耶稣爱你,信耶稣就俊美」,那不知道有多少人要信荣耀的耶稣了。如不屑这么庸俗,那换个人物,用错误的十架神学(苦修主义)为标准:荣耀神要像李爱锐(Liddell),在奥运摘金,在中国宣教,在集中营死。

如果以上面任一种为标准,那无人能荣耀神,菁英也不能,因为神的标准无人能及。荣耀神当然不应这样理解,神不像父母、国家、社会,需要什麽东西增添祂的光彩,这些是上帝白白赐的。

荣耀神是享受神、讚美神。

西方经典的标准答桉,西敏教理问答说,人生的目的是荣神、乐神,就是荣耀神,而且享受神。如我们要荣耀神,我们必须以神为乐、我们必须讚美神。比如说,听众听演奏者听得如痴如狂(享受),掌声不绝(讚美),这是荣耀演奏者。荣耀神不是基督徒和教会成为菁英演奏者,我们的「见证」(就是道德学问、功名利禄)和表演,使上帝看得心花怒放。可悲的是教会,尤其华人教会,天天在这样训我们。共产党要人学雷锋,国民党要人学吴凤,儒家要人希圣希贤,教会如果忘记神恩而也这样要人「效法神、效法圣徒」,那是最可怕的世俗化。圣经的确说,我们成了一台戏(林前4:9;来10:33),但那是给世人和天使看的,神并不在台下评审而已,神是亲自藉着圣灵在我们身上演:「我们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弗2:10)荣耀神是免费享受神的演奏(恩典),那么,蒙恩者就都能够也应当荣耀神。

从反面理解荣耀神,亏缺神的荣耀是犯罪,「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3),当人在罪中,没有把神的形像活出来,就是亏缺神的荣耀;而人活得像人(Let human be human),活出丰富的爱、自由、智慧、善良等,就是荣耀神。

人活得像人(Let human be human),人亲其亲(对自己的亲人好),子其子(对自己的儿女好),就是荣耀神。但世人也知道,这还不够,这只是小康。大同世界是:人不独亲其亲、子其子。荣耀神是:人其人,泛爱众而亲仁(众人),let humans be humans。甚至,对的、好的、幸福、快乐、荣耀神的益行,不仅益人,还包括爱植物、动物、保护山河大地、空气水土等(参创2:15;罗8:19)。

如果人活得要像人,得知道人是按着神的形像造的,所以活得要像人,要知道神是什麽样子。那么,益行、荣耀神,就不只是人活得像人(Let human be human),不只是人其人;而是要把神当作神(let God be God),要神其神。把神当作慈爱的神(因他本如此,下同),人就投靠他;把神当作全能的神,人就求助于祂;把神当作恨恶罪的神,人就不敢犯罪;把神当作赦罪的神,人就向神认罪;把神当作独一的神,人就不拜偶像;把神当作圣洁良善的神,人就对人事物圣洁良善。这正是人间没有终极益行,而充满虚空罪恶的原因:不神其神,不把神「当作神荣耀他…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就「装满了各样不义」(罗1:21, 23, 25, 29),就不人其人,就不物其物,就没有终极的益行,就只有虚空和罪恶。

这样看来,荣神益人是一件事,必须荣耀神,神其神,才可能也必然益人,人其人。所以保罗的结论是:「我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林前10:33),「凡我所行的,都是为福音的缘故,为要与人同得这福音的好处」(林前9:23)。不是每个基督徒都要做传道人,亚伯拉罕以游牧为生,约瑟是宰相,大卫作国王,尼希米调酒为职,他们及大多数圣经伟人都不是「全职传道」,教会也不是只做直接传福音的工作,但每个基督徒都应当坚信:「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3:16)不信这个,不是基督徒,信这个,怎么可能不把领人归主当作最有益、充分唯一有益于人和万事万物的事?

有位宣教士医生叫中国的比尔华理士(Bill Wallace of China,1908-51),1935-1951在广西的梧州,这是中国大动乱期,包括内战、二战。

他从小喜欢修车,17岁修车时神呼召他。27岁作驻院医生时,看到一封呼吁函,说中国非常需要医生宣教士,华理士回信说,我父母双亡,全部亲人就是快要结婚的姊姊,没有女友,没有牵挂。他被接受,就到中国。

他是最受欢迎的医生,爱主爱人,专业精湛,修缮本领一流,包括修医疗器材和盖房子,对同事病人和蔼亲切幽默有耐性。Jesse Fletcher写的Bill Wallace of China中说,他天未亮即起,灵修,巡房,最少动一个大手术,可能再动两、三个小手术,才吃早饭,然后看诊!华理士堪称完人。

他最好的朋友刘福群(William C. Newbern)宣教士在自传,《十架与冠冕》(The Cross & The Crown,香港宣道,1979)中记载了一件事(以下非逐字引):

一九四八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医院来的一名信差把我从梦中唤醒,告诉我华理士医生患上严重的副伤寒,正在呼唤我到那里去。我到医院,华理士立即请所有人离开病房,当时似乎全医院的医生与护士都在病房中(昌按,显示大家爱他关心他)。

我在他床边跪下来,他说:「我的热度正在上升,不久会昏迷,昏迷前,我要你听我的忏悔。」我说:「华理士,你应该向主而非向我忏悔。」我怕他会提起一些我无法承受的罪。华理士说:「请听我说下去,我要你为我祷告。我不怕死,但是我怕就这样去见神,因为我并没有真正爱过祂。」(昌按,这话重要又难懂,华理士不爱神?那谁爱啊?下详。)我深知华理士从不知惧怕为何物。中日战争时,我亲眼见到他在空袭弹雨中照顾伤残。他解释说,他热爱他的医疗工作,特别是他的外科工作,但他爱主不够。他说他生活中缺少了诚实,这就是他忏悔的内容。

他告诉我神如何选召他做宣教士医生。他的父亲是医生,一心想他继承父业,但华理士拒绝了。他对机械有特殊的爱好,尤其是破旧的汽车,将一辆破车修理得可以重新上路是他最大的乐趣。他对我说:「一天,当我躺在又旧又髒的车底下工作时,神对我说话:『我要你去中国医治病人,正如你修理这些旧车一般』」。华理士继续道:「我所需要的就是这个:神的声音向我说话」。他对神说「好」,并且立刻进医学院。他又说:「然而在不知不觉中,我逐渐爱我的工作多过爱神,直到如今病倒在床上,我才醒悟到我实在愧见主面」。这就是华理士的忏悔。(昌按,在中国殉道英国医生巴富羲Emil Fischbacher[1903-33)有类似经验,参黄锡培,《捨命的爱》,美国中信,2006,41页)

听到这里我亦已经泪流满面。我怕听华理士的忏悔,是怕他会提到关于肉体方面的罪,而我所听到的却是神一个伤心的孩子的心声。华理士爱神不够,想求神赦免。我求神赐给我智慧上让我知道该怎样勉励这主里亲爱的弟兄。

华理士一生只有一件事我认为应该求神宽恕,他天性害羞,从来不肯公开对一群人说话。我曾经多次邀请他向年青人讲道,他的答复总是「不」。我跪在那里,向华理士提出一个问题:「华理士,如果神医治你,你肯在任何环境中为祂作见证吗?」他留心细听,然后望着我微笑,脸上露出如释重负的表情。他回答道:「我答应在任何情况下为主作见证。」神应允祷告,行神迹医治好他的孩子。

刘福群牧师的见证到此。

后来新中国成立,华理士觉得没问题,以前他医过军阀土匪,没有他不爱的,也没有不爱他的,何况人民政府?可是日子越来越艰难,朝鲜战争爆发,他被关53天后吊死在狱中,官方说自杀。在梧州工作,跟他一起被关,后来被逐出境的天主教Maryknoll教士,写信给纽约时报说:我们见证他是最好的基督徒,他大概是被打死的。

笔者相信Maryknoll教士的说法,但这里不谈,要谈的是,华理士为什麽觉得自己不爱主?他当然爱主爱人(爱物),他的医道医德当然有高度的价值,配得称讚效法,他当然不必不看病而时时传福音,神没有这样呼召他,如同神没有这样呼召大多数的基督徒,他甚至不应当在动手术时传福音(华理士没有这样做),如同基督徒老师不该在课上耽误教学而传福音。但是,只要是基督徒,他就不能否认,他就不应否认,传福音使人信耶稣是对人最有益的事,华理士知道也坚信这一点,他是为此蒙召的,但他很少这样做,他没有体贴主最大、最清楚、最强烈的心愿:「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结18:23);「他愿意万人得救」(提前2:4);「你们去…把这生命的道,都讲给百姓听」(徒5:20);「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提后4:2),所以他会难过,会忏悔,会承认自己不爱神:「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约14:15)。

可敬的福音派社会行动领袖,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以下的话振聋发聩:

【基督徒】可悲的无知状态,【就是他们主张】:1.一个人信什麽,无关宏旨,一切端视其行为。2.唯独真诚最重要。(《无伪之信》Real Christianity,台北中福,2007,41页)。
仁慈善行常常是软弱无力的,因为它不是根植于真实信仰…唯独基督的仁爱才具有…完全的特质。(同上,125页)。

一堆「现代神学家」…劝【我们】…只需…实践。…事实上,圣经乃是呼召我们要从新开始,要更新且归正我们全部的信仰根基,所以我们必须抱着「谦卑的忏悔」和「对自己的深刻绝望」,俯伏在基督的S字J前,郑重地决意弃绝所有的罪…单单依靠上帝的恩典。(同上,137-8页)。

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5:8)。基督徒传福音使人得救,他的爱神益人就显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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