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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经讲章:馬利亞用香膏抹主 经文:馬可福音第14章.3-9 节

日期:2016-10-27作者:佚名

经文:太二十六6—13
可一十四3—9
路七36—50
约一十二1—8


马利亚用香膏抹主

圣经经文:马可福音第14章.3-9 节:

3耶稣在伯大尼长大痲疯的西门家裏 坐席的时候,有一个女人拿着一玉瓶至贵的真哪哒香膏来,打破玉瓶,把膏浇在耶稣的头上。 4有几个人心中很 不喜悦, 说:「何用这样枉费香膏呢?5这香膏可以卖三十多两银子赒济穷人。」他们就向那女人生气。 6耶稣 说:「由她吧!为甚么难为她呢?她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7因为常有穷人和你们同在,要向他们行善随时都可以;只是你们不常有我。8她所做的,是尽她所能的; 她是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预先浇在我身上。 9我实在告诉你们:普天之下,无论在甚么地方传这福音,也要述说这女人所做的,以为记念。」

大纲:
一|、时代、背景:
二、马利亚用香膏膏主。
三、门徒反对认为浪费。
四、耶稣说:天下人都要纪念她。
五、总结:
一、时代、背景:

时间:约翰告诉我们耶稣在伯大尼的那次晚餐时间在逾越节前六天。

人物:耶稣和他的门徒、马利亚、马大、拉撒路,还有耶稣的仇敌们,他们设计要杀害他。耶稣的仇敌:是指祭司长和和民间的长老、文士。为甚麽他们设计要杀害他,因为这些人恨耶稣。耶稣在整个公开事奉工作中,一直都在指责他们的理想,理想永远与行为相关连,所以他的全部教训就是在指责他们的行为。而他们用诡计要杀害耶稣的时间,是在逾越节前两天,他们聚集在大祭司称为该亚法的院里,此时他们心中对耶稣的仇恨可说是达到顶点,但他们又感觉到畏惧,同时也因为快要达到目的而心里快乐。他们正密谋计策。他们想鬼鬼祟祟地捉拿耶稣,然后杀害他。但是,有一样因素促使他们不敢有所行动,因为他们认为当节的日子行动不是好时机,民间可能极力反对杀害他。但是耶稣没有遵照他们的意思,而在他们所定的时间之前就动手了,他催促犹大去作他那卑鄙的勾当,使事情在神所定的时刻成就。使基督正好在逾越节的节期中被捉拿,受审问、被杀害。因为当初逾越节羔羊的血在门楣和门框留下了S字J的记号,叫羔羊的死作了以色列人活的根据。作为天国的王的神的羔羊必须要接受S字J的死,并且还要死在逾越节的那一天,来应验神所预定的事。人的不愿意(其实背后是撒但不要神给人的预表应验)并不能改变神的定规,从这里也让我们看见,耶稣正定意按着他所定的计划而行,而且在时间和方法上,他不容许官长们作选择,乃是完全依照他所作的决定。他的右手掌握至上的权柄,使人们一切的谋算,全都为他的目的效力。他将他们的狡猾奸计,从掩藏的黑暗中拖到明光之下,在这里我们也看到以色列的宗教领袖竟然设计杀他们的弥赛亚,这是何等令人难以置信的事。他们本应当最先认出耶稣,认他为王。相反,他们却成了敌对耶稣的先锋部队。
这个故事的前面是主的仇敌设计要杀害他,在后面是犹大却横心背叛,伺机行动……而耶稣这时快要接近人生旅程的尾声,他到耶路撒冷过逾越节便是他最高勇气的表现,因为当局已把他当作罪犯看待(见约十一57),正准备在那里将他杀害。耶稣负有弥赛亚的使命,为完成这一使命而凛然去耶路撒冷赴难受死。而这时有一个女人上来热切款待耶稣,使耶稣心里大得安慰。因此在伯大尼显露出来的爱,更凸显出在耶路撒冷所显露的恨;这位妇人爱主的光芒,就如珠宝商把钻石衬托在黑色天鹅绒布上一样,显露出宗教阶级和犹大的阴谋的黑暗。
地点:
“逾越节前六日,耶稣来到伯大尼,就是他叫拉撒路从死里复活之处”(约一十二章1节)
逾越节是杀羊羔的日子,“伯大尼”希伯来文意:无花果之家,困苦之家。伯大尼又是战胜死权的地方,“就是他叫拉撒路从死里复活之处”。一个是表达绝望的死,一个是表达生命的荣耀,表面上看来,这两个是非常不调和的。但是往深处逾越节的羊羔却是叫人脱离死的表记,耶稣叫拉撒路从死里复活也证明耶稣就是那叫人从死里复活的君王。

“有人在那里给耶稣预备筵席。”马太和马可都告诉我们,筵席不是在马大家里,而是在一个叫西门的人家里。根据约翰福音十二1~8的记载,可能指出这是以利亚撒(“拉撒路”是这个名字的亚兰文缩写)、米利暗(“马利亚”)与马大的家。那麽谁又是长大麻疯的西门呢?根据马太与马可的记载,那是此人的家。有人认为他只是这个房子从前的主人,后来房子虽然过户给别人,还是与他的名字连用。另有人说耶稣那天晚上在另一个人家里用餐,这似乎也不大可能。可能是这一家人的父亲虽然还活着,却长了大麻疯,所以为了一切现实的考量,把管理家庭的责任交付给他的儿女。有解经家推测,这可能就是马大、马利亚、和拉撒路的家,西门大概是拉撒路一家人的亲戚,甚至可能就是马大的丈夫。

耶稣在伯大尼一个称呼西门的麻疯者家里坐席。“有人在那里给耶稣豫备筵席。马大伺候,拉撒路也在那同耶稣坐席的人中”。

“有人”乃指长大麻疯的西门(参太廿六6;可十四3);『那里』是指拉撒路从死里复活之处,拉撒路与主一同坐席(1~2节)——作从死亡彰显主荣耀的见证

在耶稣传道期间,他常被邀请去赴席;更叫人希奇的是,他去了。他知道这些人邀请他的动机是甚麽。除了他到马大和马利亚家里的日子之外,这次的邀请似乎是惟一纯属招待性质的。
总之耶稣在这礼仪上不洁的人家里,而不是洁净的人家里过夜,米尼尔认为有重要的属灵意义。但是,耶稣肯定是愿意接触长大麻疯的人,因而使他们的污秽得以洁净(一41)。无论长大麻疯的西门是谁,他一定是初代门徒所熟识的,不然一定会更清楚地指出他的身分来(Anderson)。
二、马利亚用香膏膏主。

那时以色列人坐席,人们不是坐在地上,而是以身挨靠矮长沙发卧榻,左臂支撑 卧榻,右手则拿取食物。当有人走进来,所站立的位置便高过坐席的人。在坐席的时候,“马利亚就拿 一斤极贵的真哪哒香膏,抹耶稣的脚,又用自己头发去擦。屋就满了膏的香气”(3)当时的犹太的妇女十分喜爱香膏,她们常在颈子上挂一个玉石的小瓶子盛 香膏。「极贵的真哪哒香膏,」是一种昂贵的芬芳油膏,从产于印度名叫哪哒的植物根茎提炼出来的香油制成。按照习俗,当客人进屋或坐席吃饭时,主人须把香水
叁数滴在客人的身上,以表示敬意的。马利亚手拿的这个瓶子所装的香膏,是十分罕贵的,专用来为死者膏身。她不是滴几滴在耶稣的头上,而是把瓶子打破,把整瓶香膏抹耶稣。照 东方民族的习惯,有时一只让一个贵胄显赫的人用过的杯,必须把它打碎,而不让别的身份较低的人去使用,所以马利亚把瓶子打破用香膏抹耶稣。但有一点,她自己可能也没有注意到的,但耶稣却看出来,就是照当时东方习俗,死人的身体需先沐浴,然后用油膏抹;当身体受膏抹之后,瓶子随即打破;破片与死人一同埋葬在坟墓里。因此马利亚以香膏抹耶稣的动作正显示耶稣是弥赛亚(受膏者)的事实,而耶稣自己则把此举动解作她为弥赛亚的受难而所作的准备。

总之这里是一幅很荣耀的景象,主给人接待,主也给人膏抹,用膏抹一个人的头发是一个尊荣的记号,但马利亚不敢抬头望耶稣的头,她只用膏抹了耶稣的脚。用膏抹耶稣的脚,象徵向主所作馨香的奉献。但最突出的还是她用自己的长头发去擦主的脚。在巴勒斯坦,长头发是妇女的荣耀,良家女子自结婚之日开始,就必须把头发系起来,以后不得再松散头发在大庭广众出现。松散 头发是风尘女郎的记号。然而马利亚顾不得这些,“又用自己头发去擦”,用自己最荣耀的部位,来擦拭主耶稣最低下的部位(脚),象徵将荣冠放在主脚前(参启四10) 藉以彰显基督的荣耀。
马利亚用这两个动作来表达了她的心意,这个表达和“屋中满了膏的香气”的描写十分相称,没有用头发去擦的动作,光是香膏的倾倒还不够表明主是配,她这样做是表示她诚恳地相信耶稣就是弥赛亚。马利亚的香膏一抹上,全室便充满了馨香之气;所以凡我们出自至诚所献给主的,总会散发出芬芳的香气,使人们感受基督馨香之气(参林后二14~16)。而约翰所说“屋里就满了膏的香气。”的话在这里有两个意思,一个是表面的,一个是里面的,许多教父和学者把这句话解作全体教会都充满了马利亚的善行的甜美回忆。一件可爱的行为成为全世界的财富、平添了人生的美感,永远不会被人遗忘。

现在我们要问马利亚为甚麽作那样的事呢?请先注意马利亚是在他的脚前,她回到了她从前和主交通的地方。在有阳光的日子里,当马大因着服事而烦躁时,马利亚学会了一个功课,花时间谦卑的伏在主面前,接受教导,并瞻望他的荣脸;后来当黑暗四围笼罩她,拉撒路死了,她的心破碎时,她也是俯伏在主脚前;而现在这个时候已经靠近主受难的日子,她又直接来到主脚前。因那一天当她注意着他的眼睛时,她看出他眼中的愁苦,过不久他自己说,“我现在心里忧愁。”这种光景马利亚看出来了。她想起她在拉撒路去世时,自己忧愁的日子,那时她看见他的双眼在死人面前闪射着激愤;随即又溶化成最柔细之爱与同情的眼泪。而在今天她所看到的,是她从未看过他面对死亡的忧愁;因此她对自己说,我不知道我要怎麽作能向他表示我所看见的。她想使主感觉到,至少在苦难即将来临的时候,有人觉察到主的忧愁,知道主所要面临那时刻的黑暗,而与他有交通。是的,主知道。这就是主所说的意思。
“由她吧,她是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在主替马利亚作的表白里,更重要的讯息是说出他要上S字J了。门徒多次听到主说到S字J的事,但是都不领会,只有马利亚领会主的心意,也看到主要走的道路。她是看见主复活大能的见证人,她知道使人从死里复活的主,自己也要先经过死而复活,来打通复活的道路。现在就是主快要上S字J的时候了,她及时供应了主的所要。她灵里的敏锐满足了主的心意,也表彰了主是配得这样的荣耀。这样的敏锐正是她坐在主的脚前听话的结果。所以在这间屋子里,马利亚可爱又美丽的举动像神的彩虹般照耀在笼罩耶稣四围的黑云之上,这举动,也使主得着安慰。因此我们宁肯作一个伯大尼的马利亚,而不愿作整群的使徒,马利亚代表一切爱主之人,因看见那为我们钉S字J的基督,衷心受感,故在此向主献上一切,将全人倾倒在主身上。
四福音书之中,马可与约翰也记载了伯大尼浇香膏的事件。马可所写的跟这个故事几乎完全一样,但是约翰另外加上一点,说膏耶稣的女人是拉撒路与马大的妹子马利亚。路加并没有提到这个故事,但是他却提到在法利赛人西门的家里(路七36-50)浇香膏的故事。但在路加的故事中,那浇香膏在耶稣脚上,又用头发去擦拭的女人,是一位声名狼藉的坏女人。那麽,路加的故事是不是跟马太、马可、约翰所说的同一个故事?在两种记录中,主人都是西门,不过路加说他是法利赛人西门,而马太与马可说他是长大麻疯的西门。约翰根本就没有提到主人是谁,只不过这件事好像发生在马大、马利亚和拉撒路的家中。西门是一个很普通的名字,在新约中至少有十个西门;在约瑟夫记载的历史中,西门的名字竟有二十个以上。认为路加的故事与其他叁本福音中的故事是同一件事,这看法最困难之处,就是在路加的故事中,这女人是声名狠藉的罪人,而伯大尼的马利亚的背景是什么,是否同一个人我们却不知道。可是路加福音中的女人爱耶稣的热诚,很可能是由于她曾从极深的堕落中蒙拯求而感恩的结果。总之,路加的故事究竟是不是跟其他的同一的故事,还不确知:我们只能说它作为同一件事情,并不是不可能的

三、门徒反对认为浪费。

“门徒看见,就很不喜悦,说:‘何用这样的枉费呢?’”(太廿六8) 
对这一举动表示不满的,据马可记载,“有几个人”,据约翰记载,只是犹大一人;而马太则说是众门徒。真实爱主的人,常会有一些举动,在别人眼中看来,好像是“过份”的(“何用这样...”)。人若对救主的认识不够,就会以为奉献给主乃是一种的“枉费”,他们看见物质上的枉费却不能够领悟此项举止的弥赛亚意义。“这香膏可以卖叁十多两银子周济穷人。”“他们就向那女人生气。”那几个门徒起先不过是在“心中很不喜悦”(4节),现在竟变成“向那女人生气”了。马可在第5节用的动词是enebrimo{nto(他们就“责备她”,和合本作“向那女人生气”),这个字在语言学上的意思是“嗤之以鼻”,但是在内在情绪上,则比较接近我们所说的“怒目而视”。马利亚的行动引起旁观者的不满批评,因为这瓶香膏价值决不少过叁百个银子(denarii)。一个银子就是一天的工酬。她把一个人用一年的时光赚来的钱,就此糟蹋了,为甚麽不用这些钱去周济穷人,做一件有益的事呢?门徒既以此为大大的枉费,又指马利亚卤莽、挥霍,那这里把人生中的一年献给主,人们已觉得枉费。若我们把一生献给主,他们岂不更觉枉费?马太这样记,显然是想藉此告诫读者,即使最虔诚的基督徒也难免受世俗价值观的左右,而将奉献给基督这样的“美事”视为“枉费”。他们惦念穷人之心固然可嘉,但本末倒置却是不可取的。

“有一个门徒,就是那将要卖耶稣的加略人犹大,”(约十二4)

“加略人犹大,”“加略”可能是犹太地南部一小城。古时犹太人习惯用出身地名来描写一个人,故如此称呼犹大。

“说:‘这香膏为甚麽不卖叁十两银子周济穷人呢?’”(约十二5)
“叁十两银子,”原文是“叁百得拿利”(denarii),约等于当时一个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资(参太廿2)。“周济穷人,”这是回耶路撒冷过节的人所当履行的善事,并且也是真实信徒所乐于去行的(参加二10)。是犹大先指出她这麽作是浪费,这说法把其他门徒导入了歧途,所以他们全然误解了这个女人的举动。他们生气,因为在这麽多穷人还有需要的时候,她竟如此浪费。门徒们生气并非出于他们的贪心,他们以为自己是最公义的。但香膏用在主身上就“枉费”,用在穷人身上就不枉费;主在许多信徒心目中的地位,竟然不如“穷人”。

“他说这话,并不是挂念穷人,乃因他是个贼,又带着钱囊,常取其中所存的。”(约十二6)
而犹大之所以这麽讲,因为他心里有贼性存在。他是个贼,常常带着钱囊。“挂念”关心;“钱囊”放钱的小箱子或小匣子;“所存的”扔进的,放进去的。“他是个贼,”指他窃取公款作为私用。“又带着钱囊,”是否因为他是个贼,所以
带着钱囊?不,因为他有能力管理财务方面的事,所以带着钱囊。犹大可能是经管别人献给主耶稣和门徒的财物(参十叁29;路八3)。犹大跟随主叁年半,并蒙主托以财务重任,但仍胜不过钱财的诱惑,他被自私弄瞎了心眼,不愿见到这麽贵重的香膏作此用途,所以就说话批评。在这里我们看到一个人的想法如何被人曲解。犹大看到马利亚做了一件最崇高的行为,可是他却指摘她浪费。他是一个不光明的人,所以想法也不光明。人心里怎麽想,就产生甚麽样的观点。他说这话也是别有用心的,他忘记了五饼二鱼的光景吗?应该是没有忘记,他所说的便欠缺理由了。因为贪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约壹二15)。所以犹大是一个典型的事奉玛门者(参照太六24)。对主的估价不如叁十两银子,因此就用叁十块钱出卖了主(太二十六14~15)。后来这叁十块钱就成了他吊死的血价(太二十七3~7),真是得不偿失,后悔莫及。

今天在教会里面,有一班人像马利亚那样,把甚麽都给基督,认为基督配得一切;另有一班人却顾到“实用主义”,认为凡事都要讲求经济效益,香膏用在主身上就“枉费”,用在穷人身上就不枉费;主在许多信徒心目中的地位,竟然不如“穷人”。他们因以理智为本位、经济挂帅,主的心意就殿后。只有真正被主的爱摸着的人,是不顾是非、得失和成败,只顾主的喜悦;所以即使是人所以为不划算的事,他们也乐意去作。我们若能从爱主的观点来看,就没有一件为主作的事是不值得的,也没有一块为主花的钱是枉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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