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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比受更为有福——基督徒的财富观 经文:徒20:33-35

日期:2016-10-27作者:

经文:徒20:33-35

我们刚才所念的这段经文,是当年保罗对以弗所教会长老的劝勉,其中有一句话“施比受更为有福”是主耶稣的教导,所谓的“施”,就是拿出去或爱心给别人,所谓的“受”,就是拿进来或接受别人的爱心,“施比受更为有福”,就是拿出去比拿进来更为有福,爱心给别人比接受别人的爱心更为有福。“施比受更为有福”既是主耶稣的教导,也是保罗一生勤俭节约、甘心奉献的动力,也是我们基督徒对待财富应有的态度。我们基督徒认为“万物是藉着他(三一真神)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约1:3),神藉人类的勤劳和智慧所赐给人类的财富都是美好的,其所有权应该属于上帝,财富的主人不是人类,而是创造万有的上帝,人类只不过是财富的代管者即管家,只有所有权的观念正确,人们才会正确对待财富,做到合法取财、合理用财。因此,我今天要讲的题目是:施比受更为有福——基督徒的财富观。分以下几方面与大家共勉。

一、珍惜财富
  财富是上帝赐给人类的恩典,人类理当珍惜,不该糟蹋,更不该把财富看为罪恶。
上帝直接创造或间接藉人类所创造的财富都是好的,正如圣经所言:“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了”(提前4:4-5)。可见,财富并非罪恶。但是在教会历史上曾经有人把财富当作邪恶的,其实圣经只讲“贪财是万恶之根”(参提前6:10),并没有讲财富是万恶之根,贪财与财富是两回事,财富并非恶,其恶是在于贪,如果一个人有贪婪的心,就会把真理放在一边,用不择手段或非法的途径获得财富。故此,我们基督徒既不能厌财,也不能贪财,应当惜财。圣经讲:“但那些想要发财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网罗和许多无知有害的私欲里,叫人沉在败坏和灭亡之中。”(提前6:9)这里所谓“想要发财的人”,不是勤劳致富者,乃是欲不劳而获者,即“贪财者”。基督徒理当珍惜财富,当年耶稣行了五饼二鱼神迹之后,对门徒说:“把剩下的零碎收拾起来免得有糟蹋的”(约6:12)。可见,无所不能的耶稣何等爱惜财物,因为糟蹋财物,就是糟蹋神的恩典,基督徒当珍惜上帝给人类的每一份礼物或每一分钱,当用则用、当省则省,更不能花天酒地、罪中取乐。
我们中国约有十三亿人口,如果每个人每天都节约一度电,共有多少度电?每个人每天都节约一斤水,共有多少斤水?每个人每天都节约一元钱,共有多少元钱?我们可以为社会作多少事?珍惜财富,过低碳生活既是珍惜神的恩典。

二、增加财富
  创造宇宙万有的耶稣从小就学会做木匠,他愿意通过双手用勤劳和智慧为社会增加财富,基督徒理当努力抓住机会为社会增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
《箴言》多次劝勉我们:“殷勤的人却得宝贵的财物”(箴12:27),“殷勤的人必得丰裕,”(箴13:4)并告诉我们“去察看蚂蚁动作就可得智慧”(箴6:6)是的,对于勤奋者来说遍地是黄金,任何一次成就的取得与神的赐恩和人的勤奋是分不开的,上帝愿意赐恩给勤劳者,“因为凡有的,还要加给他,叫他有余。”(太25:30)在这方面圣经里有许多的伟人是我们效法的榜样:如亚伯拉罕是一位精通畜牧业,善于管理的信心之父;波阿斯是一位精通农业,勤劳致富的大财主;户兰是一位精通建筑业,精益求精的高级工程师。正如使徒保罗所言:“我这两只手常供给我和同人的需用,这是你们自己知道的,我凡事给你们作榜样,叫你们知道应当怎样劳苦,扶助软弱的人……”(徒20:33-35)他在百忙之中,一边传道,一边制造帐篷(徒18:1-3),并且劝勉信徒“要安静作工,吃自己的饭” (帖后3:12),“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饭”(帖后3:10),可见,保罗主张基督徒当努力为社会增加财富。
我们全中国有二千多万基督徒,如果每个基督徒都带头爱岗敬业、勤劳致富,为社会增加物质财富、精神财富,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加繁荣富强,教会在社会中也自然会有良好的形象。

三、经营财富
  当基督徒拥有财富时,理当努力合法经营、盘活,使财富不断扩大,为社会产生更多的财富。圣经要求我们学习正经的事业,(参多3:14)即鼓励信徒兴办合法、合乎圣经原则的事业。
圣经中记载有一位主人分别按才干给三位仆人五千、二千、一千银子,那拿到五千、二千的两位仆人分别赚了五千、二千。主人来,不但称赞他们并且赏赐他们。但那拿一千的仆人,因又恶又懒不去经营,当主人回来时,被批评后丢在外面哀哭切齿。(参太25:14—30)由此可见,上帝给我们的恩赐或财富,我们基督徒应当努力发挥或经营,否则就是恶仆。在这里,两位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与一位又懒又恶的仆人形成鲜明的对比,前两位之所以能赚钱被主人称赞,是因为他们良善、忠心、殷勤并具有正确的财富观,善于经营所拥有的财富。
首先,这两位仆人应该是信息灵通的人,并有预判能力;其次,这二位仆人善于抓住机会,抓住机遇就是抓住财富;再者,这两位仆人为有信心者,因为坚忍不拔、持之以恒的信心是一切希望及成功之母; 最后,这两位仆人为诚实守信者,诚实是经营财富的上策,因为谎言得计是不会持久的,故主人称之为良善、忠心者。

四、善用财富
  财富为上帝所有,“因为万有都是本于他、依靠他、归于他”(罗11:36)。既然财富属于上帝,那么其所有权与分配权也应属于上帝,基督徒应该按圣经原则善用上帝赐给各人的财富,甘心奉献,乐意济贫。
使徒保罗曾言:“圣徒缺乏要帮补,客要一味款待”(罗12:12)“众人以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罗12:17),“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乏的人”(弗4:28),“少种的少收,多种的多收,这话是真的”(林后9:6)。可见,保罗要求我们基督徒得诸于社会应还诸于社会,彼得曾言“有了爱弟兄的心,又要加上爱众人的心”(彼后1:7),基督徒不但要爱教会,关心社会也是我们的本份。耶稣说:“你们要给人,就必有给你们的,并且用十足的升斗,连摇带按,上尖下流地倒在你们怀里”(路6:38),可见,爱主爱人是不会落空的。
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看到,凡为自己积财的,财富带给他的将不是快乐而是烦恼。圣经里有一个“无知的财主”就是这样,神对他说:“无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灵魂,你预备的要归谁呢?凡为自己积财,在神面前却不富足的,也是这样”(路12:20—21)我们有否在神面前富足呢?物质富足者未必真富足,只有存知足的心、感恩的心、奉献的心才是最富足者。办事需要钱,但你如果认为金钱是全能的,很快就会发现自己已陷入痛苦当中,有一位少年财主之所以忧忧愁愁,不能进神的国,原因何在?还是耶稣讲得好:“小子,依靠钱财的人,进神的国是何等地难哪。”(可10:24),“因为人的生命不在于家道丰富”(路12:15)财产不能与生命划等号。基督徒应当清楚,一个人不能侍奉两个主(太6:24),若把财富当作偶像来崇拜,就会成为财富的奴隶,我们应该要做财富主人的好管家,善用财富。
但愿我们都有正确的财富观,听从主人吩咐,按照圣经原则,珍惜财富,增加财富,经营财富,善用财富,使财富为复兴教会,建设社会,服侍人群而效力,因为“施比受更为有福”。

(作者系浙江省杭州市基督教会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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