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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约综览之第六章

日期:2016-10-27作者:

第六章  福音书的文学性质

  若把基督教当作一种的运动,它开始于它的创始人和元首耶稣基督的位格与工作。除了少数零碎片断的记录外,有关耶稣生平事迹的可靠记录,只能在马太、马可、路加、约翰这四卷福音书内找到。这四卷从教会历史的早期,即被接纳为正典了。虽然还有其他许多福音书,原意想记录一些四福音没有记载的有关耶稣生平事迹,但是都被称为次经福音,这次经福音通常较迟才成书,而且可靠性也颇值得怀疑。它们提供的资料,大部分在正典的幅音书已有记载,而所补充的材料,则显然是属于传说及虚构之作。此外,所用的文字,更表明多半是为着支持某些教派的看法而写,此等教派,并不代表基督教的正统直系,而只是其分支,有些甚或是一种叛逆。
  他提安(Tatian)是一位生于主后二世纪(主后一七#年)的叙利亚基督徒,他从福音书所有的资料,编成第一本的福音书合参。虽然他必定知道其他次经的着作,但他采用的,完全限于四福音。里昂(Lyons)和维也内(Vienne)的主教爱任纽(Irenaeus;约生存于主后一八#年)。曾发表一项有关福音书的奇异理论:
  「福音书现有的数目是最适合不过的,多些不合,少些不成。我们生存的世界里有四个地区,也有四种主要的风。教会既分布于全世  界,而教会的『柱石和根基』是福音书和圣灵;他实在适合需要有  四根柱石,从每一面吹出不朽的精神,叫人活泼复苏。」
  爱氏相信福音书只有四卷的理由未免过于牵强,但是,即使这些理由没有科学根据,上下文却显示在爱氏的时代,已经有人怀疑福音书所记录的内容,然而他本人却激烈地维护圣经中四卷正典的福音书之真实性。他强调说:
  「但是,只有这几卷福音书是真实可靠的,我们不能把这数目有所增减,这一点,我已用了很多论据证明了。」
  这样看来,不论是根据内在或外在的证据,四福音无疑是自成一家的。
  本书研究四福音之方法,是把它们当作四本独立的着作,写于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针对不同的读者。显然在初次问世的时候,读者是把它们分开来读而不是当为一本完整着作的不同部份研究,而且每卷的作者与读者皆认为书上所述的内容,已能完全达到其写作目的。自教会在五旬节开始,直至第二世纪中叶,还未有基督生平事迹合参,各福音书似在当时罗马帝国各地分别独立的流传。虽然福音书的运用与传递,早期的教父很少特别提到,然而,根据引句的性质与次数,以及从教父着作中仅留的蛛丝马迹来看,亦可证实这种想法。
  福音书本身并未承认完全述尽耶稣的言行。相反地,其中约翰、路加两本曾明显地否认这个可能性,而其他两本亦有同样的暗示。约翰指出「耶稣在门徒面前,另外行了许多神迹,没有记在这书上」(约廿30);路加也承认「有好些人提笔作书,述说在我们中间所成就的事」(路一1)。马大指明他所写的是「耶稣基督的家谱」(太一1),马可则称他的作品为「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福音的起头」(可一1)。各福音书皆因作者记叙之目标不同而取舍有异,但就各作者的意图上来说,可谓完整的达到了。
  各福音书虽各有不同,但在次序、内容和词句上却非常相似。不少有关基督生平的事迹,四本福音书均有记载。其实这也是很自然的,它们既然同是描述耶稣的生平事迹,那么主要特色的叙述与取材在基本上自然也是相同的了。
 
 符类福音的问题
  不过,在内容及表达手法上,前三本福音书有较密切的关系,因此常被称为「符类福音书」(Synoptic  Gcspels)。synoptic一字从希腊文syn(意「一起」)及optanamai(意「看」)二字而来,因为他们对基督的生平有共通的看法。这种相互关系,构成所谓符类福音书的问题,简单来说是这样:
  假如这三本福音书的资料来源,及情节发展是绝对独立无关的话,它们为什么会这样相似,甚至根多地方在措词上也如出一辙?反之,若它们在字面上如此雷同,又怎能成为主耶稣基督言行的三种来源不同的见证?我们不应忽略或隐蔽上列这两个问题,根需要采用最好、最合理的假设来剖释事实。然而,当我们仍缺乏更多妥当证据的时候,便不应当以为自己已得了一个最终的答案,也不应满意于一种纯粹自然主义的答案,以免与福音书的来源,或圣经的其他任何部分的教训不符合。
  有些经文常引起这个问题。如马太福音八1~4,马可福音一40~45及路加福音五12~16记载医治麻疯病人的事迹便是一个具体的例子。三处都记载同一件事,其中的情节相同,连对话措词也几乎一样。每卷都以不同的句子作引言,以配合叙述的上下文,但其中耶稣的话则几乎一样。
  至于语句上的雷同又怎样去解释呢?三人各自写作,怎能够在语辞上有这样精确的吻合?假如两张考试卷像符类福音书般的互相吻合,老师一定会怀疑考生互相抄袭或有勾通之嫌。那么福音书的作者是否互相抄袭呢?他们是否采用同一的来源?或是互相合作过呢?
 
 建议的答案
  关于这些现象,不少人提出他们的理论作解释。这些理论大概可以归纳为三种:即口头传说论、互引论及文件论等。虽然这三个理论不是每个都正确,却各有某些优点。
  三者中,「口头传说论」(oral  tradition)流传最早,因为早期教父们似乎采用这理论。帕皮亚(Papias)曾指出:「马太起初是以亚兰文,(希伯来人的一种方言)记录耶稣的言行,各人按自己的理解力去解释。至于当彼得的书记和译员的马可,则尽他所能记忆的,准确地写成马可福音。不过,他所记叙的言行,并不一定依照原来的次序的。」爱任纽(约主后一七○年)亦有相同的看法,他认为路加是由保罗传道所叙述的,笔录下来编成路加福音。同时,他又认为第四福音(译者按:即约翰福音)的作者,就是在最后晚餐席上靠着耶稣胸膛那位门徒约翰。
  然而,教父们的解释并非完全无误的。在耶路撒冷被攻陷至爱氏工作最高峰的一百年间,教会正忙于传道及维护自身之安全,自然不大注意有关福音书作者的细节问题了。不过,帕皮亚和爱氏都是最早能直接指证福音书作者的人,因此,我们绝不能未经仔细研究,便拒绝他们的证据。
  就上述所说,他们都认为福音书的作者要不是对耶稣的工作和教训亲身的经历,就是多次从某些使徒听到福音的内容才照样记下来的。这理论假设有关耶稣的事迹,是先经过搜集、整理、再记下来,最后以相当固定的形式口述出来。
  有几个因素使这说法看来似有道理。首先,我们可以肯定:在这福音尚未笔录之前,早已为使徒们传讲了。使徒们要向百姓宣扬耶稣一生的重要事实时,必须始终一致,当他们遇见了新听众的时候,或要教导信徒的时候,也必须重覆,因此这些故事的形式便逐渐趋向具体化,经过了无数次的反覆申述,有关耶稣的事迹也就固定不变了。当保罗提到他已「领受」而又「传讲」的信息时(林前十五3:加一11),他的含意是说基本的核心事实是不能更改的。他并没有提及使用任何文件。在保罗传道的期间内,这些文件可能尚未普遍的出现,不过在提后四13他提到的「书」和「皮卷」,也许包括了一些经卷。有关耶稣生平的记述,在尼禄王施行大迫害(主后六十四年)前很可能已经流传了。
  第二是「互相依存」(mutual  interdependence),这是认为其中两本福音书乃取材自另一本福音书的说法。如果要用这短短的篇幅来逐一介绍提出过可能的理论,恐会徒劳无功。这理论若被接纳的话,那两本抄自另一本的福音书,就会失去其独创性。虽然,古时候的人不受版权法律的限制,认为任何现成的文件都可以随意引用,可是我们却很难相信,他们会盲从而不加选择的互相抄袭。
  再者,举例说,马太如果抄自路加,为什么马太中的记载,先后次序都大异于路加,又删去了许多见于后者的资料?对于写作的次序,或对某现象的解释,没有两个学者能够完全同意。而这些互相矛盾的理论,足以证明这假说是不可靠的。
  目前最流行的理论「文件论」(documentary  hypothesis),即推断马太与路加同以马可为基础,再加上参照称为「Q」的耶稣的语录。「Q」是代表德文Quelle一字,意谓「来源」。研究福音书的学者发现马太与路加在编排上适异,而马可的内容却几乎全部被收纳于以上两书中。虽然马太与马可有些地方会一致与路加不符,而路加与马可亦有些地方与马太不符,然而,马太与路加却不会一致的在某些地方与马可不符。假若他们曾经独立地使用过马可的话,就可能会有这种现象发生。
  马太及路加均记载了一些演说,如登山宝训:这些演说在马可福音并未出现,因此学者们便假设另一种资料,「Q」的存在。支持这「Q」说的理由如下:年代相当早的蒲纸文件中有耶稣的言论集,而且采用这种资料的现象,与所说采用马可福音的假说一样。
  伯纳·斯垂特(Burnett  Streeter),对这理论做了进一步的推理。他认为资料有四,包括「M」文件——即马太福音中特有的记载资料及「L」文件(proto-Luke),或「原路加文件」——即路加私人研究的成果。第一、三本福音书(译者注:即马太、路加)是出自这四种来源的,而来源之一的马可福音,则单独保存了下来。
  「文件论」虽有道理,却也有它的一二漏洞。首先,它忽视了福音书在实际写作期间,作者们有互相接触的可能性。马可在耶稣出生时,即已居住在耶路撒冷,直到教会初期,主后四十四年,希律亚基帕一世的时代(徒十二12)。此后,马可会探间在叙利亚安提阿的教会,并与保罗和巴拿巴同工,向外邦人传福音(十三4~5)。他一生经常与教会的传道者来往。
  关于马太的事工,现在还没有确实的资料可做根据。当马可居住在耶路撒冷时,马太也可能有一段时间在那里,因为直到司提反被杀及教会跟着受BP之后,使徒们才离开耶路撒冷(八1)。
  不过,应注意的是,早期教父引述福音书的地方,与马太福音最为符合;可见很早时,马太福音在安提阿已为人所熟悉。
  稍后,路加与马可、约翰相识,因二人的名字同在歌罗西书(四10,14)及提摩太后书(四11)被提及。当保罗在罗马被囚时(约主后六十至六十七年),二人与保罗曾有密切的联络。路加自己也可能在安提阿居住过,因他对这城市表示相当浓厚的兴趣,而且有一手抄本在使徒行传十一28用了第一人称复数代名词,表示作者(译注:路加)也是参与行动的人。
  以上的事实,虽然不能肯定地证明符类籍福音书的作者在他们所记的事情上,曾事先商议过,却说明了当时可能有一种共同的遗传,藉着个人的接触传予福音书的作者,而且被当为教会一般的信息传递下去。许多符类福音中相同的地方,可能是因为传讲耶稣的故事时,曾被此交换资料及重覆应用;而作者个人的研究和兴趣,却可说明它们相异的原因。再者,新约其他地方亦有传讲基督的证道记录(林前十五1~11;加二2,7)这些偶然提及的经节,也有助于证明当时有共同资料的存在。
  至于「Q」语录的问题,直至现在还未有发现这假设性文件的痕迹。甚至提倡文件论的人也认为它并不是一本福音书。无疑的,很早的时候已有了耶稣语录的存在,因为有些已在蒲纸卷中发现。但直至现在还没有确据证明这内容不明的书卷独立的存在。
  近年来,学者们企图在这些文件资料的背后,追溯材料的来源。形式历史派主张这些资料的来源,是耶稣的轶事,及他的门徒个别零碎地传下的耶稣的教训。这些事迹可以归纳为几类:神迹,警句,造就性的善行故事,及耶稣晚期受难故事一类的历史记述。根据这理论,这些传记式的事件收集之后,被编入作者拟定的构架中,交织而成一篇故事。而这篇故事要不是成为一种福音书的资料,便是福音书之一。
  形式历史论(Formgeschichte)把我们带回到口头传说论理,但把这种口传当作是支离破碎的片段,而不是耶稣生平事迹有系统的陈述。无疑地,很多耶稣生平事迹与他教训的一言半语曾被用为例证或讲道的经文,而一般人也因此不知道其历史背景,不过与其说这些故事可能是片语零散之回忆偶然地编集在一起,他们也同样可能是从当时流传的历史故事中抽出来的。自从基督教开始讲道以来,信徒向人介绍耶稣生平事迹,叙述时必然有些合理的次序。
  以上简单提起的理论,没有一种能够充份解释福音书的来源。我们还需要更多的证据,才有办法提出一个完满的答案来解答一切有关的问题。不过,有些事实似乎是合理的、可靠的:
  一、马太福音代表了马太替耶稣教训作成笔录,而故事的大纲与马可相似,有些地方一字不改。这相似的原因,可能因为两者均根据同一的流传和生活上的接触,同样也可能应用某种着作。
  二、马可福音代表了传扬耶稣故事之时采取的主要路线。它的作者在基督教会的开始已与众使徒有交往,而写书的时候,一些使徒仍然健在。在很早的时候,它本身虽然不一定已经成为文件发表,但内容已为人所悉。
  三、路加福音代表了保罗的旅伴路加的独立记载。成书于第一世纪的七十年代,而作者在书中同时采用了使徒信息中故事的大纲及自己研究的结果。路加福音中记载的比喻及神迹之中,很多与马太福音不同,而且甚至耶稣教训的编排也不同。假如路加和马太均用同一的「Q」语录,其中一位一定是任意改变「Q」的次序了。也许,马太把「Q」的教训分类的安排一一一例如:登山宝训(马太五至七章),而路加则随后把「Q」语录中的教训分散在自己所作的福音书中。较合理的假设是:路加也许亲自会与马太会面,或是他书中耶稣言论的记录,是直接从亲耳听讲的人,或是传道的使徒们得来。
  这问题的其他方面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其中一个是写书的日期与出版日期可能相隔很远。举例来说,马太可能在耶稣在世时收集他的札记,但可能要经过一段很长的时间才编成书本的形式公诸于世。假如是这样的话,在此期间,他的资料可能被他人所采用,而最后的形式,也不一定与先前的鬼集品相同。
  这些不同的个人记录最后的形式,是受了当时主要的传统所影响,而且也与作者用这传统来解决个别的需要有关。为着用耶稣的教训来解决当地的需要,以及适应个别的目的,福音书之间便会产生差异。作者们可以将同一个故事放在不同的构架上,也可以正确地用它来应付不同的情况。不过,由于这些文件本身没有任何严重的矛盾,记叙上下吻合之处便也无伤大雅。
  我们应当认为四福音已忠实地试着把耶稣生平事迹整理出来,以作训导之用。无疑的,它是使徒们信息的核心,因为它出现在彼得五旬节的讲词(徒二22~32),以及哥尼流家中的讲道中(十36~43),也出现在保罗在彼西底的安提阿的讲词中(十三23~33)。符类福音书的作者们绝不会知道这一种「口传」;其实,路加福音的序言便暗示了作者通晓「照传道的人」(路一2)所传的事。虽然「口头传说论」不能解释整个符类福音的问题,它却是值得我们更多注意的。
  最后,应该提一下四福音作者们的目的。尽管他们可能拥有很多相同的资料,他们使用的方法却不同,而且他们也随着圣灵的引导,把它们组合成不同的构架,作者之间的差异。正好说明它们彼此间互无关系;而相同的地方,则反映出一种共同的资料来源,共同的写作题材,以及神同样的默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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